此文极言简意赅。文字少内容却丰富,写作技术高超。
人事总监忘了和谭林签劳动合同,
谭林却心中暗自窃喜,以为可以拿双倍工资了。
不料,他去理赔时,反转出现了。人事主管冷冷地说:“你以为我真的忘了跟你签合同吗?”
大学毕业后,谭林来到沿海城市发展,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终于有一家公司愿意录用他,条件是先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然后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
谭林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也非常努力。一个月后,HR主管在咨询了车间主管后,同意正式聘用谭林为车间工人,并填写了入职信息,并通知会计将4000元工资转入他的银行卡。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人事总监莫名其妙突然辞职,还带走了人事部的很多人跳槽。老板紧急成立了新的人力资源部,任命了新的人事总监。
谭林觉得办好招聘手续后,就可以安心地在车间工作,照常领取月薪。
大约三个月后,车间主管问他:“谭林,你的劳动合同拿到了吗?记得留一份给自己。”
谭琳去找人事部经理李鑫请教,她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原人事主管拿走了。”
谭林气得不行,又不好意思当面顶撞人事部,于是打电话向你的一个大学同学请教对策。
大学生之前也遇到过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情。最终,经过劳动仲裁,公司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
一位大学同学对谭林说:“公司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只要你能证明有实际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发双倍的工资。如果你现在的工资40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5个月,除了20000的正常工资外,还可以要求20000的补偿金。
谭林听了之后开始想:5个月多20000,10个月可以多拿40000……也就是说,公公司忘记的时间越长,我得到的补偿就越多?
他担心这个时候再要求赔偿,公司会开除他,所以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工作。
几个月后,车间主管对谈林说:“谈林,前两天,我看到人事主管李鑫被老板骂哭了,好像在说你?”
谭林想,人事部肯定是查到他没有跟自己签劳动合同了,这件事好像是摊牌似的。
谭林这回是太着急了,人事部的人也没来找他。
很快,谭林已经在公司工作了20个月。
原人事总监在另一家公司做副总,现在招技术工,月薪8000元,所以他偷偷应聘了。
副总其实认识谭林,所以爽快地答应了录用,并让他早点回公司办好离职手续。
谭林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并要求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支付工资,共计8万元。
人事总监一听,对他说道:“谭林,你是不是想钱疯了?说实话,如果你8个月前提出赔偿,还能拿到32000,现在,顶多12000到顶!”没跟你签劳动合同,你以为我忘了?这里是发达城市,又不是你老家!
谭林一愣,坚持道:“好,主管,我们仲裁再见!”
谭林给新公司的副总裁打了个电话,说了说刚才的情况,想了解一下人事总监的意思。
副总让谭林马上到他的办公室来。
副总坦言:“小谭,我走之前故意不和新员工签劳动合同,给公司挖坑了,你没把握好细节,让公司补上。” “我小看你人事经理,他说的对,你现在只能拿到12000元的赔偿,比你能拿到的少了20000元。”
谭林不相信,但听了HR总监的解释后,也只能认了。
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最长期限为11个月,后面由于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2倍工资。谭林认为“拖得越长,赔偿越多”理解错误。#社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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