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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共享“红罐凉茶”

时间:2021-11-09 0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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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共享“红罐凉茶”

,同为红色包装的加多宝和王老吉。 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 红罐之争 ,认为两公司均对包装有贡献

加多宝和王老吉之间持续多年的 红罐包装 之争终于落下帷幕。

昨天上午,最高法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 红罐王老吉凉茶 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共同享有 红罐王老吉凉茶 包装装潢的权益。

诉争 红罐

一审败诉后 加多宝上诉最高法院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 红罐之争 ,可以追溯到5年前。

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 红罐王老吉凉茶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红罐王老吉凉茶 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 王老吉 、一面 加多宝 和两面 加多宝 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红罐包装 该不该捆绑 王老吉

新京报记者从最高法昨日发布的信息中注意到,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享有权益。而两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 红罐包装 与 王老吉 商标是同属一家还是可以各自独立。

作为 王老吉 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广药集团认为,因为 王老吉 商标是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作用,消费者当然会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于 王老吉 商标的权利人,而配方、口味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判断。

这意味着,广药集团主张 红罐包装 和 王老吉 商标应同属自己所有。

而作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曾经的实际经营者,加多宝公司认为,包装装潢权益与 王老吉 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消费者喜爱的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并选用特定配方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包装装潢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与前述商品紧密结合,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

编辑: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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