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切实保障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州财政局主动作为,及时将各类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兜住、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政策。针对城乡低保对象收入下降实际,州财政局联合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7月1日起,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390元∕月,人均提高4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40元∕月提高至590元∕月,人均提高50元。截至6月底,已向49597户101557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533.55万元;向 6277名城乡特困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2365.39万元;向775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62.83万元;向1088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521.054万元。
启动物价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因猪肉等物价上涨,州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月以来,累计向126.34万人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074.47万元。其中,累计发放2363.15万元,1—6月累计发放5711.32万元。
总编辑:何君
总审读:周智泉
值班副总编辑:杨刚
编委:梁敏
主编:梁敏
执行主编:赵凌 陈勇强
编辑:王欣悦
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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