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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天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火险火灾。为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连日来,儋州多措并举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我市各镇、村悬挂森林防火横幅。
为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儋州早谋划、早部署,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抓实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制度。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筑牢火源管理防线。
《通告》强调
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生态公益林等高火险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抓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我市各镇、村张贴森林防火期禁火通告。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唱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平安曲”,
儋州组建了三个由25名专职森林消防队伍组成的巡逻扑救组,光村、木棠、白马井、中和、雅星、海头、兰洋等7个镇已成立专业消防队,各镇、农(林)场及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也成立了20人以上森林高火险应急队伍,同时加紧进行防火扑火演练,提高防火扑火能力。
另外,儋州市应急管理局、自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还将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各镇、农(林)场检查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任务落实到位。
此外,儋州专门投资建设的森林专业扑火营房和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添加消防运兵车和消防水车各一辆。
截至目前,全市已印刷发放《市政府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期禁火通告》2.2万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800余条,风力灭火机、灭火水袋、灭火弹等器材及物资已准备就绪。
儋州市新闻中心记者韦雪梅
编辑:王彩玉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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