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拍案说法】受害方起诉侵权人获赔后另行起诉道路施工人 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拍案说法】受害方起诉侵权人获赔后另行起诉道路施工人 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时间:2019-06-08 05:56:04

相关推荐

【拍案说法】受害方起诉侵权人获赔后另行起诉道路施工人 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联系邮箱:zxk9898@

受害方起诉侵权人获赔后

另行起诉道路施工人

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开庭时间:3月6日

开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立案案由:公共道路妨碍通行责任纠纷

【引言】

周老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摔倒在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小吴、小王驾驶的两辆重型自卸货车先后压到周老汉,致周老汉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周老汉、小吴、小王在上述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周老汉亲属起诉小吴、小王及保险公司,经法院判决获赔50余万元。后周老汉亲属又起诉道路施工方大通公司要求赔偿,其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案情】

4月7日晚,周老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S341省道行驶时摔倒在地。19时05分左右,小吴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不慎碾压到躺在地上的周老汉,后小王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又碾压到周老汉。周老汉当场死亡。

5月14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周老汉、小吴、小王在上述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周老汉的妻子叫张阿婆,二人育有三个孩子周老大、周老二、周老三。6月29日,张阿婆、周老大、周老二、周老三将小吴、小王、保险公司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由小吴、小王各承担35%的赔偿责任没有异议,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四名原告54万余元。

之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1月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保险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张阿婆、周老大、周老二、周老三又起诉当天在事发路段施工的大通公司,认为是大通公司的施工行为导致周老汉摔倒在路上,要求大通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61万余元。

【焦点一】

3月6日下午,原、被告均到庭参加庭审。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围绕以下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一是被告施工行为与周老汉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是周老汉亲属是否应当获得双份赔偿。法庭辩论阶段,该案承办法官总结了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被告施工行为与周老汉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原告代理人称,由于大通公司未按往常惯例将通道口附近的警示标志放倒靠在路边,没能起到警示作用,大通公司的施工行为与周老汉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人称,周老汉的死亡是自身与第三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共同造成的结果,与被告的施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焦点二】

周老汉亲属是否能获得双份赔偿?

原告代理人称,被告方在非机动车道设置警示标志构成了障碍,就是对原告方构成了侵权,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与肇事车辆不存在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共同侵权,系分别侵权。既然是分别侵权,赔偿金应当分别计算。该起事故发生在晚上,当时的路段系下坡路,从时间和地形来看,周老汉年龄较大,反应能力较差,即便想采取措施也不一定能避免摔倒。所以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人均可支配收入另行赔偿死亡赔偿金,周老汉家属可以获得双份赔偿。

被告代理人称,交警部门已经对周老汉因交通事故死亡做出责任认定,周老汉应自行承担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后果,并向涉案的机动车方要求赔偿。事实上,原告也已经向溧水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也已获得足额的赔偿,不能再次获得赔偿。受害人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确实可以从社保方面和肇事者方面都得到赔偿,但是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形,不可能同时在两处获得侵权赔偿。

【评析】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经合议后当庭宣判:民事判决发生效力后,双方当事人要受生效判决的约束,当事人在以后进行诉讼时不得提出与此前业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内容相反的主张,法院也不能作出与生效判决相矛盾的判决。

本案中,案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对案涉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对死者近亲属的损失已依法进行处理,该判决对四名原告具有拘束力。四名原告主张案涉交通事故还有责任主体,要求该责任主体赔偿,该主张与前述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相矛盾,该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因本次诉讼与前次诉讼并非同一被告,不属于重复起诉,不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判决驳回原告张阿婆、周老大、周老二、周老三的诉讼请求。

【来源】

——详见

——详见《人民法院报》3月26日第7版,作者:刘秀,原文附后,原标题《酒后骑车摔倒被碾压,谁之责》,文字略有删节。感谢作者精心研究!摘编文章的目的在于学习、交流、研讨、提高,绝无任何商业目的。

如果觉得《【拍案说法】受害方起诉侵权人获赔后另行起诉道路施工人 能否获得双份赔偿?》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