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欣喜地宣布:
根据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章程之规定,经主席会议和发起人会议讨论决定,接受第十六批成员和观察员。
现将第十六期全体成员、观察员及各自代表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成员及代表名单
成员名单
1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re
代表:黄一文(国际合作主管)
二、观察员及代表名单
(排名以所属省份汉语拼音为序)
观察员名单
安徽
1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代表:张文超(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2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代表:赵宝(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资深律师)
3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刘明勇(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 副部长)
福建
4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代表:谌超育(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甘肃
5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振东(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代表:杨栋栋(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江西
6
江夏水电工程公司
代表:张翔(江夏水电工程公司 法务部负责人)
内蒙古
7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代表:杨万(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山东
8
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代表:刘畅(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上海
9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代表:刘小红(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10
上海尊源恒律师事务所
代表:孙佩勋(上海尊源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川
11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代表:谢步强(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建筑房地产部主任)
拟申请成员或观察员的单位请联系樊奇娟女士,
27540239@。
后附常设论坛成员/观察员申请表。
让我们共同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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