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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六批成员 观察员名单产生

时间:2020-05-07 23: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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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六批成员 观察员名单产生

我们欣喜地宣布:

根据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章程之规定,经主席会议和发起人会议讨论决定,接受第十六批成员和观察员。

现将第十六期全体成员、观察员及各自代表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成员及代表名单

成员名单

1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re

代表:黄一文(国际合作主管)

二、观察员及代表名单

(排名以所属省份汉语拼音为序)

观察员名单

安徽

1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代表:张文超(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2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代表:赵宝(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资深律师)

3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刘明勇(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 副部长)

福建

4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代表:谌超育(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甘肃

5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振东(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代表:杨栋栋(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江西

6

江夏水电工程公司

代表:张翔(江夏水电工程公司 法务部负责人)

内蒙古

7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代表:杨万(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山东

8

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代表:刘畅(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上海

9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代表:刘小红(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10

上海尊源恒律师事务所

代表:孙佩勋(上海尊源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川

11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代表:谢步强(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建筑房地产部主任)

拟申请成员或观察员的单位请联系樊奇娟女士,

27540239@。

后附常设论坛成员/观察员申请表。

让我们共同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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