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搞不定的事,可以找人帮忙,
这不失是一种实用方法。
但是,
“帮忙”也要讲究原则,
如果触碰法律的底线,
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表弟张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为逃避处罚找表哥罗某顶替,
罗某义气“帮忙”。
近日,
上杭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
判处罗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案情回顾
10月5日,正值国庆节假期,张某到舅舅家聚餐,期间喝了不少红酒。酒后,张某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7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不久前,张某竞选上了村书记和村主任,并计划年底结婚,因担心醉驾判刑会失去村干部身份并影响结婚,为逃避刑罚,张某指使表哥罗某顶包。罗某心想张某酒驾没有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和损失,就是车轮掉沟里而已,不是什么大事情,没想太多,便同意帮他顶包。
10月19日,罗某到交警大队作虚假陈述,谎称事发当晚车是其驾驶的车辆。11月2日,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承认自己是替张某顶包,当晚实际驾车的是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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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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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虚假证明包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张某的醉驾案件,经法院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说法
这样的忙帮不得!罗某的行为不仅没有帮到张某,反而把自己给搭了进去。本来只是一个人的事情,最后变成两个人受刑罚,不但划不来,更加不应该。
法律的底线不要试图去挑战。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龙岩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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