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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三起溺亡事故再次敲响警钟 九江水警提醒市民:户外游泳切记带上安全装备

时间:2020-09-02 1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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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三起溺亡事故再次敲响警钟  九江水警提醒市民:户外游泳切记带上安全装备

当前正值酷暑期,不少市民会选择在下午或晚上到户外游泳,享受清凉一夏,可在开心舒爽的同时,危险也时刻伴随在身边。这不,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7月30日-8月3日)5天内连续接到了3起溺水事故报警,3名男子在江边游泳时不幸溺亡,对所有喜欢到户外游泳的市民再次敲响了警钟。

民警安抚张某家属情绪

7月30日16时51分,市民余某报警称其和朋友张某(52岁)在海关码头18号闸口附近江边游泳,由于未带任何安全装备,张某在离岸边15米左右的地方沉入江中。市公安局水上分局3名民警接到110转警后,十分钟内就赶到现场。民警一边搜救,一边询问余某相关情况。“余某说他俩中午喝了酒,就约着下午4点左右到这里游泳,谁知游了两个来回后,余某刚游到岸边就发现张某在水中沉浮不定,随即报警。”参与现场救援的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学军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民警搜救未发现张某后,立即联系蓝天救援队请求协助打捞,终于在当天19时30分许成功将张某打捞上来,此时张某已无生命体征。

7月31日凌晨0时27分,市民蒲女士报警称其父亲蒲某(72岁)于30日18时许到江边游泳一夜未归,未带手机也没带任何安全装备,全家人连夜寻找,在河东水厂泵房附近发现其父亲所穿拖鞋及随身带的毛巾,遂请求民警帮忙搜救。市公安局水上分局3名民警接警后随即出警,一边在江面搜救,一边与蒲女士一起查看第三水厂江面监控视频,可直到4时许也未能发现其父亲踪迹。次日,警方与蓝天救援队在江面打捞一天仍未见蒲某踪迹。目前,警方仍在帮蒲某家属想办法尽快将蒲某找到。

8月3日21时48分,市民李某报警称,其和邻居刘某(28岁,安徽人)一起到开发区滨江西路8号闸口附近江边游泳,刘某于21时30分左右溺水,请求民警帮助搜救。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接警后于22时前赶到现场,经搜救未能找到刘某。“我们赶到现场后,经询问,据李某说,刘某告诉他自己会游泳,但他不确定刘某水性好不好,下水后,刘某躺在靠近岸边阶梯的水中,谁知突然滑入水中,由于惊慌开始在水中不停扑腾,李某见状上前去拉了刘某,想拉回岸边但没成功,于是他决定报警求助。”张学军介绍说,当时刘某溺水的地方离岸边才10米左右,如果施救及时完全可以救回来,但当时他俩没带任何安全装备,李某也害怕被刘某一起拖入水中,当民警赶到后,刘某已不幸溺亡。“当时刘某的母亲正带着小孩就在离刘某溺亡不远的广场上乘凉,刘某母亲闻讯后痛不欲生,甚至一度因为怕其丈夫责怪而欲跳入江中,幸被民警及时拦下,民警因此还崴了脚。因此,民警赶到现场后一边搜救,一边安抚刘某家属情绪,同时联系蓝天救援队前来协助打捞。”张学军说,刘某是第二天下午被打捞上来的,早已没有了呼吸,实在令人痛心。为了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民警们帮助刘某家属一起联系殡仪馆,并迅速为其开具溺亡证明,妥善处置善后事宜,直到刘某家属情绪稳定、刘某被运至殡仪馆后,民警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单位。

在此,九江水警提醒广大市民:到户外游泳切记带好安全装备,一定不能在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要去情况复杂的水域游泳,更不要单独下水,不要等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才后悔。

浔阳晚报记者 鄢明亮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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