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版)、《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50号)等文件规定,在收费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县发改委会同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祁门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方案》。
依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祁门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9月3日至9月5日
联系地址:祁门县学前街3号祁门县发改委价费股
邮政编码:245600
联系电话:0559-4510574
电子邮箱:623214066@
附件:《关于祁门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祁门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住校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住校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休息环境,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50号)等文件规定,在收费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区县价格水平,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祁门一中(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提出以下方案:
一、住校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80元(6人间),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
二、坚持学生自愿住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住宿并收费。
三、加强对住校生的住宿管理,宿舍内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楼内要设有专职管理人员。
四、学生宿舍内床上用品和日用生活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置、统一收费。
五、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标准自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学生公寓基本情况:2幢6层公寓楼(男女生各1幢),1层配有开水房、洗衣房和公共洗浴间,另有3间宿舍。2-6层为公寓宿舍,每层12间,每间住6人,每间面积27平方米,内配有高低床3张、木橱柜6个,摇头电扇1个,照明日光灯2盏,有独立蹬式卫生间,带有2个水龙头的洗脸池,南面有一内阳台并有晾晒装置,宿舍内装有通风换气设施。每层上下楼口装有监控设备,1层入口处装有门禁系统。每幢可住学生378人,总共可同时容纳学生756人住宿。
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祁门县教育局
祁门县财政局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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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微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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