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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女方信用贷款 婚后以女方名义贷款

时间:2021-10-20 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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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女方信用贷款 婚后以女方名义贷款

太过分了!不守信用的人!必须抓起来!女方干的漂亮!

参知事

浙江台州一男子陈某以1000元找到在宾馆卖淫王女士。事发后,陈某后悔没有还钱,将王女士丢在路边。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报了警,称自己被强奸了。最后他们俩都拿到了饭盒!人们常说,人没有信任就无法生存,企业没有信任就无法兴旺。现实生活中,不守信用的人迟早要吃亏。那天,陈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王女士。两人聊得很投缘,都有一种要晚见的感觉。过了一会儿,王女士试图给陈某发一张她的生活照片。陈被王的容貌迷住了,她是如此美丽。随后,陈某主动与王女士打招呼,并提出了与她见面的想法。王女士说,见面也不是不可能,只是陈某要给她一定的报酬。陈说给我500,我们出去见面吧。王女士无动于衷,陈某咬咬牙说给1000,酒店见面,王女士欣然同意。两人如约而至,一见面就开门见山,二话不说就发生了关系。完成工作后,王女士向陈某要了1000元作为报酬。没想到,陈某顿时脸色大变,一脸失望之色,早知道王小姐长得这么丑,他就不会来了。然后陈某对王女士说:你长得真的不像照片上的,我还没找你要赔偿?王女士为了这样的事情同意卖淫,问陈:如果你不喜欢,为什么不现在告诉我?就这样,两人为了1000块钱吵个不停。陈一人离去,王跟在后面索要赏赐。紧接着,陈某飞奔而去,消失在夜色中。王女士被扔到路边,不仅一分钱没拿到,还被对方嫌弃长得丑。他越想越生气,越受不了,气呼呼地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不久后,民警将两人叫到了所里。那么,如果陈某不给王女士1000元,是否构成卖淫和嫖娼?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相应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刑法》规定如下: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卖淫是指同性或异性之间以金钱、财产为中介进行不特定的性交行为。本案中,陈某与王某主观上已就卖淫嫖娼达成协议,议价或给钱财物,已经开始或发生性关系,但没有钱以金钱或物品支付物品,可被视为卖淫。陈某虽然没有付钱,但她和王女士在微信上谈过价,所以陈某的行为仍属于卖淫行为。陈真是个混蛋,真是败给男人了。他不怎么讲武德,也不守信用。结果,他们双双触犯法律受到了惩罚!关注我@参知事,一起品味社会百态,历史兴衰!#社会#

他们俩登记结婚就是一场闹剧,用法律形式结合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因为在领证之前双方都知道二人在一起不可能有夫妻行为能力,而且双方认可。现在二人分开也正常,只能说女方不守信用,自己病治好了就把男方甩了。

吴义志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安徽的杨某某因在一次车祸中,损伤了自己的生殖器官,经法医鉴定丧失了性能力。肖某某与杨某某本是同事关系,肖某某平时经常关心照顾杨某某,两人一直互有好感。杨某某在上班期间一直对此事保密,对肖某某的态度也日益冷淡,而肖某某早已倾心于杨某某,一直没有同他人恋爱。不久后,肖某某主动向杨某某提出建立恋爱关系,杨某某坚决不同意。经肖某某再三相求,杨某某才将实情说出肖。肖某某听后深情地对被告杨某某说:“其实在你受伤后不久我就知道了实情,我也因先天生理缺陷,也不能发生性行为,我们结为夫妻,在生活上也好互相照顾。不然,我也不会提出同你结婚。”在肖某某苦苦劝说下,杨某某同意与肖某某结婚。两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登记人员按照规定要求二人到医院作婚前检查,经医院检查证明,二人均因生理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登记人员劝说双方要慎重考虑。两人仍坚持一定要登记结婚,登记人员经审查二人申请结婚手续齐备,便予以登记,发给了结婚证书。两人婚后感情非常好,双方互相照顾、互相理解、彼此恩爱。第二年肖听说自己的生理缺陷可以手术治疗,便征求杨某某的意见,杨某某听后满口同意。肖某某见杨某某高兴地答应了,感动地表示自己治疗后一定想办法为杨某某治疗。肖某某经手术治疗,生理功能恢复了正常。此后,就开始对杨某某日益冷淡,经常为小事吵闹,制造矛盾,二人经常口角不断。在此期间,肖某某同某单位干部李某某往来频繁,二人经常出入电影院、饭店,外出郊游。杨某某见后非常气愤,但也无可奈何。不久,原告肖某某向杨某某提出离婚要求,遭到杨某某的拒绝。肖某某生气地和杨某某大吵了一场,便搬到自己的单位宿舍居住,很少回家。经单位领导多次调解,均无效果。2月25日,原告肖某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杨某某离婚。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原告肖某某在起诉书中称,自己与被告杨某某结婚后,逐渐发现二人兴趣、爱好不同,没有共同语言,被告杨某某对自己漠不关心,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被告杨某某在答辩书中称,二人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很好。原告肖某某提出离婚,主要是因为自己生理疾病治愈后第三者插足所至。要求法院对肖某某的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肖某某在同李某某来往期间,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原告肖某某和李某某对通奸的事实均表示承认。原告肖某某拒绝法院调解。被告杨某某和原告肖某某婚姻基础牢固,婚后感情也很好确是事实,但在原告肖某某生理疾病治愈后,原告肖某某感情发生巨大变化,与他人通奸并长期与被告杨某某分居,而且被告杨某某和原告肖某某的婚姻关系经其单位和法院调解均未成功。因此,被告杨某某和原告肖某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原告肖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离婚。从本案的案情来看,引起离婚纠纷的主要过错在于原告肖某某。二人在恋爱期间能够互相体贴,互相关心照顾,对有生理缺陷的事实也互不相瞒,二人自愿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但由于原告肖某某的生理疾病治愈后,对被告杨某某的感情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常无端制造矛盾,后又发展到与被告杨某某分居,并同他人长期通奸,所以说主要过错在于原告肖某某一方。但此案如果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之间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呢?应该看到,此案不同于一般的第三者插足、一方当事人喜新厌旧的案件。由于被告杨某某的生理缺陷依旧,而原告肖某某却已治愈,所以二人仍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加之原告肖某某的感情已经发生了变化,根本不想再与被告杨某某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会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会使矛盾激化。因此,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是正确的。

如果女方一定要高价彩礼才觉得结婚有保障,那领证时就签结婚合同。约定女方婚后不履行妻子义务,破坏婚姻关系等情况,女方及原生家庭全额赔偿男方彩礼和相关损失,纳入公民征信,所有公民均可查阅相关信息,以免受骗。

赣州律师王祥子江西赣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收了我的彩礼,你婚内出轨!你还想离婚?”甘肃一男子在商场持刀刺死妻子和姐姐。7月13日,甘肃康乐县,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康乐县某商场内与正在购物的妻子田某发生争吵,田某的姐姐劝他们和离,结果在出商场时,马某持刀将妻子和其姐姐刺伤,随后自杀未遂,二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据网友爆料,马某与田某是刚结婚不久,当初,结婚前,女方家这边就要求彩礼要三十万,不然就不同意他们结婚。而田某自然就是听从父母的,跟马某说要三十万的彩礼,为了迎娶马某心仪的佳人,马某家这边只好东拼西凑出高昂的彩礼钱,随后马某如愿以偿的和田某结了婚。本以为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步,就可以迎来幸福美满的生活。二人结婚不久后,小生活刚刚开始,妻子田某就开始不回婆家。新婚妻子渐渐不回婆家,马某也无奈至极但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没想到的是,外面逐渐有流言在说:妻子田某婚内出轨。真是太气人!刚刚结婚就传出这种不堪入目的流言,更何况妻子田某是真的不回家。于是,马某便找到正在和姐姐一起逛商场的妻子田某准备质问她。结果还没说几句,双方就开始了激烈的争吵,田某的姐姐看到这种情况,就开始劝马某和田某离婚:那你就跟她离婚呗,离了算了。周围的群众也开始附和劝离,让他们不要争吵了,马某与田某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就停下争吵分开了。马某在离开商场的路上越想越气。马某气得眼都红了,凭什么?自己花三十万娶来的老婆,才多久就开始不回家,而且外面还在传他的老婆婚内出轨。你们就想离婚?于是,被几重刺激的马某蹲守在商场门口,伺机行动,见妻子田某和她姐姐出来,就迅速持刀冲上去将妻子田某刺伤后,又将其姐姐一并刺伤,随后想要自杀了解自己。却被赶来的民警控制住了,自杀未遂。看到这里,我们就有几个疑点了,一是女方收了彩礼想要离婚,是为了骗彩礼钱吗?不然为什么新婚不久,田某的姐姐就劝离呢?二是所谓的女方婚内出轨是不是真的?不然为什么新婚不久,田某就开始不回婆家了呢?三是马某是不是事先预谋好要杀死妻子田某的?不然为什么马某去商场找妻子时会随身携带刀具呢?然后在商场门口蹲守伺机行动。不管怎样,马某终究是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马某持刀刺死妻子田某和其姐姐,马某杀死二人属于情节严重,等待他的可能就是死刑了。总而言之,冲动是魔鬼!什么事都可以商量的,不要让怒气蒙蔽了双眼!珍爱生命,三思而后行啊!朋友们,你们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男子持刀刺死妻子和妻姐后自杀未遂##我要上 头条##甘肃身边事#关注@赣州律师王祥子和你一起从法律角度看新闻,不一样的视野不一样的收获!

神操作:一对夫妻为了买房假离婚,结果男方突然带个新老婆要来分财产[震惊][震惊][震惊]

女方是男方的姨妈介绍相亲认识的,女方的条件要比男方的好一些,后来两人就在一起过日子了,女方喜欢读书写字,男方喜欢在外奔波赚钱,日子过的也算不错,俩人开了一家饲料店,男方在外面拉客挣钱,女方在家看店照顾一儿一女

后来俩人准备再贷款买一套房,可是由于男方征信有问题,贷款批不下来,俩人一合计,决定假离婚,由女方一个人办贷款,说办就办,很快婚就离了,房子也买了贷款也办下来了。

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又生下一个女儿。后来男方决定去开一个养猪厂,并不断向女方要钱,前前后后要了90多万,养猪厂也办的有声有色,面积200多平米,估值达到了二三百万。就在女方觉得自己一直会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时,男方突然带了一个新老婆要来跟女方分家产。

女方哪受的了这一出,简直就是晴天霹雳,顿时崩溃大哭,女方不愿跟男方就此分手,极力挽留并述说着自己付出的青春,可男方心意已决,激不起半点涟漪,并且玩起了失踪……后来男方向记者述说,女方动手打自己的母亲,而且生性多疑,在自己的手机和办公室安装录音和监控。男方早已受够,办理离婚后的当天,自己感觉如释重负,宛如重生。对于男方的指责,女方拒绝承认殴打男方的母亲。

期间男方新老婆也向女方打过电话,称跟男方想识时,他属于单身状态,不存在第三方的情况,也没有破坏其家庭的意图,如果女方破坏她的家庭,不会放过他。男方自己也向记者描述,自己跟新老婆是在酒局上认识的,并主动问新老婆要的联系方式。至于是不是真的,我们不得而知。

女方虽然对自己的婚姻感到不平与委屈可终究还是敌不过男方的铁石心肠,最后两人走进了调解室,调解财产的分配问题,两人在离婚前已经立了财产分割协议,由男方抚养三个孩子,两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向男方支付抚养费,其中一套房产贷款需女方一人还款。问题出在养猪场,养猪场属于后面的共同财产,女方的意思是平分,可到养猪场问过,却被告知养猪场由于男方赌博已被卖给别人,并且还欠了不少钱……至于是不是真的,我们胡乱猜猜就好。

最后,还有一点,男方的母亲对女方的态度也不好。男方还抱怨说,结婚那么多年,女方从未给自己买过任何一件东西,唯一的一次,是一条200块不到的裤子,某年男方出门打工,女方就给了200块路费,男方当时就想离家出走不回来了。

说实话,我觉得双方都有过错,也许真的是缘分尽了,对于这样一段婚姻,不知大家有什么看法?你会支持男方还是女方?

今天看到一个关于离婚分房产的故事,真的令人细思极恐,背后发凉,建议所有未婚女性都仔细看看,以免陷入同样的困境。

明明房产证写了名字,为什么离婚时不仅房没得到,还上了征信黑名单,甚至于接下来几年还要和前夫还房子的贷款?

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女孩和男方结婚时,购买了一套房子,但首付两百万花的是婆婆的钱,但房产证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

后续的房贷,两方对半分,女孩每个月要扣5000多,但结婚一年后,两人因为性格原因走向了离婚。

婚是离了,但房子的事却迟迟搞不明白,男方不肯卖房,但女方又不想花几十年仍旧在和前夫还贷款。

过户给男方不还贷款虽然是个法子,但银行不同意,还不清贷款,不给更名。

事情这么僵着也不是办法,女孩一气之下起诉男方要求分割房产,拍卖房子。

没想到的事情来了,婆婆竟然反手一个骚操作,把儿子和儿媳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偿还200万的首付,同时,保全了双方正在分割的这套房子。儿媳的分房官司只能中止,等婆婆的官司先出结果。

婆婆胜诉后,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偿还婆婆200万首付,也就是说女方要拍卖房子之前,必须先还给婆婆一百万。

100万不是个小数,女方自然也拿不出来,婆婆第一时间对前儿媳申请了强制执行,女孩没钱,那就执行房子,但走程序要排队,等着评估、拍卖,前后一般要一两年时间。

到最后,女孩得到了什么结果?

只要法院没执行房子,她就只能继续还贷款,房没得到,人还上了黑名单。

结婚是件大事,还是那句话,婚前最好找个懂法律的朋友,特别是涉及到钱财的问题,一定要考虑的仔仔细细,毕竟感情可能变质不要,没有钱可是万万不能。

小直在这里和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故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第一是婆婆以什么理由起诉儿子和儿媳的呢?

虽然故事中并没有很明细的指出,但大概率是民间借贷关系,一旦确认了这200万是借款,并且没有约定,那按照法律来说就是借款人约定还款日期,女孩还不上,很有可能还会面临着大额“逾期利息”,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第二是为什么儿媳妇还不上100万就不能分割房产了呢?

在这里要向大家科普一个知识——财产保全。

什么叫财产保全呢?在民间诉讼案件中,特别是债务纠纷的案件里,可能出现你好不容易胜诉,但等判决下来,对方已经把财产都偷偷转移、变卖了,光脚不怕穿鞋的,你强制执行我也没东西可以还你钱。

财产保全的意思就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后能够强制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这个故事里,也就是这套房,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女孩也就无权去对它进行拍卖了。

#婚姻##婆媳#

北京一男子和小十几岁刚生孩子的90后老婆一离婚,就急于和岳母结婚。

一看这标题是不是觉得很狗血,或者不真实呀?但这是一网友现在正在做的案子,男子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购二套改善,第一套已卖,但过户还得几个月后。二套房要贷款,老婆征信不好,贷不了,只能先离婚。

但离婚了,单身名下就没有购房资格,因为买的房子很贵,所以不敢找花钱的结婚人。双方虽然名义上离了婚,但是在离婚期间用于买房的钱实际上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当事人就难以控制风险,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在我国的法律上,离婚就是离婚,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尽管双方并不是真的愿意离婚,仅仅是为了获得购房资格,或者是减少首付比例,但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表示认可了离婚的行为,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所以选择和岳母结婚,踏实。

网友客户名下有真实经营的公司,所以选择了先过桥借款全款购买后做抵押贷款回款。房子链家成交。

说起“政策离”,一位大东婚登处的登记员葛女士讲述了今年夏天发生的一件事。

葛女士说,8月份的一天来了一男一女要办理结婚登记,“一瞅他俩,女的得比男的大二三十岁,两个人在一起也不怎么说话,当时我和其他登记员都有点儿犯合计。”

二人去照结婚照的时候,负责拍照的工作人员还让两人靠近点儿,结果男的有些不耐烦,说了句“就这么凑合照吧”。

“以前看新闻说有人为了买房子避税女婿跟丈母娘结婚的,难不成他俩也是?”葛女士说,“当时我随手翻看了一下两人的户口本,女方户口本上女儿的页面上显示户口迁出,但女儿的名字与男方户口本上显示的前妻姓名是同一个,”原来是女婿娶丈母娘!八成是为了房子!

葛女士说,两个人结婚登记两个月后又办理了离婚。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该男子还没有复婚或再结婚。

世事难料,人心难测。离婚不是游戏,不可能让购房人的愿望顺利实现,而且时间拖得越久,还可能变得人财两空,这样的风险普通人不能承受。

因此,不管是刚需购房,还是为了子女而换学区房,无论出于何种想法,都不能做出这样愚蠢的决定。

房子都不是自己的了,还要被逼着帮别人供,这憋屈咋整?难道真的要逼得断供,影响征信?

亲戚离婚了,法院判决房子归女方,买房时房子名字一开始都是写女方的,但月供一直都是亲戚在供,后来实在忍不了女人的独裁及时不时的发疯,报警警察都解决不了问题之后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什么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搞下来三年多才离成功了,却还留了一个手尾,房子归女方后,那女人本就不甘离婚,所以更不肯去银行转供,银行说本人不到不办,法院说要不你就继续起诉。这一起诉又要花时半年。

我就想不通了,这离个婚,咋啥啥都这么难呢?亲戚离个婚,把家里的亲人朋友都搞得精疲力尽,我都一肚子火。[发怒][发怒][发怒]

男方有房有车,婚前要加女方名字并写明属于共同财产,生育子女跟女方姓……今天刷到一条抖音,简直颠覆了我的三观!

这条抖音是给即将步入婚姻的女人的10条忠告,我们先看看内容:

1.男方有房有车,结婚前女方要求加名字,写明是共同共有财产。

2.女方要在结婚前收受彩礼,不要在结婚后收受;结婚前所收彩礼,一般认定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结婚后收彩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查询男方征信、婚姻及违法记录情况。

4.父母给女方买房,一定婚前买,而且尽量全款。

5.生育子女可以随女方姓,也可以把子女的户口放女方名下。

6.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一定要写明是赠与男女双方,而不是仅赠与男方个人。

7.结婚前要了解婆婆是否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如果其封建思想严重,婚后女方生女儿会没地位。

8.结婚后女方户口尽量不要迁到男方处,一旦迁入怎迁出来,非常困难。

9.结婚后全职太太,一定要把男方的工资卡没收,女方要掌握家庭经济大权。

10.签订一份夫妻忠诚协议书,男方过错(家暴、出轨等)导致离昏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另外要赔偿女方一百万。

不知道朋友们看完是什么感觉?我是直呼“好家伙”。

这所谓10条建议,总算让我认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双标”:

双标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车子,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都要想方设法将其变成男女方共同财产;而第4条里,女方父母给女方买的房子一定要婚前买,并且全款。

为什么?这样就属于女方财产了呗。

双标2,第7条了解婆婆有没有封建思想,这个我也呵呵了!要说封建思想,那彩礼才是真正从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最大糟粕,为什么现在被女方继承,并且反而发扬光大了?

古代结婚男方给彩礼,那是对女方有要求的,比如所谓三从四德、传宗接代以及成为男方家人(所以才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现在这些封建糟粕都没了,女方还能生孩子随自己姓、放自己名下(第5条),还要求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第8条),还没收男方工资卡掌管家庭经济大权(第9条),那请问,你还有什么资格要彩礼?

看内容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哪位女拳写的,结果一看作者居然是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

好家伙!

现在的律师就是这个业务水平了吗?

第1条,男方婚前买的房子车子,你以为加上女方房子标明属于共同财产,它就真的属于共同财产了吗?明明白白的资金流水都搁那儿呢,而且是男方婚前买的,加个女方名字也改变不了属于南方婚前财产的事实。

还有第10条,男方过错(家暴、出轨等)导致离昏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另外要赔偿女方一百万。这样的夫妻忠诚协议法律会认可吗?貌似婚姻法也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说法吧。

当然,这个律师某些方面还是比较精明的,比如第6条,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一定要写明是赠与男女双方。

注意了!这里这律师耍了个心机,用的是“赠与”,而不是“属于”,因为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正常来说属于男方,但“赠与”表明是男方父母将房子无偿送给了男女双方,这样以后分财产女方就也有份了。

看完之后,我的三观完全被颠覆了!一方面是想不到所谓的婚姻,对男同胞居然如此的不友善;

而更关键的一点是,对某些律师的业务水平以及思想观念,我感到极为的不齿和担忧。

目前离婚率这么高,可以说网络流行的“毒鸡汤”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而某些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不但不去抵制,反而为了吸引眼球推波助澜、助纣为虐,制作一些看似很有道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的文章。

不知道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为了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吗?

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啊!

我同学老公欠债60w+,她只能选择离婚。知道欠这么多的时候,她哭得死去活来。本来以为就欠个十几万,省吃俭用还到差不多的时候,又一群追债的打电话,上门,窟窿大到始料不及。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征信,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但还要继续还钱,他们把新买几年的房子卖了,换成了旧小区,用价差还债。但是她现在感觉很绝望,因为被欺骗,也不知道他还要不要作妖,目前也不肯找工作。欠债的去处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还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带孩子。

我和前妻结婚2年被骗190万,对于这样一个骗婚渣女,挨骂的居然是我,大部分女性朋友居然说我是活该!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

我,28岁,独子,家在三线小城,父母名下有4套房子,总资产800万左右,无负担。我自己做医疗器械生意,平均月赚6万+,另外还有一些投资收入。按理说,我这个条件在小城市足以活得潇洒自在,但自从结了婚,我的烦恼就开始了。

我和前妻于两年前相亲平台上认识

初识,我觉得她很漂亮,还会烘焙,另外据她描述她家庭经济条件和我家相差不多,我不排斥和她继续接触

但我们这个小城市普遍早婚,我父亲认为我这个年纪也该结婚了,父母在见过前妻以后,频繁催我迈入婚姻。我当时虽然觉得我和她了解不够,但由于一方面顶不住压力,另一方面也觉得这姑娘还行,又门当户对,于是,我们才认识几个月就领证闪婚了

正是因为了解不够,婚后一个多月我才得知,我被骗婚了

前妻全家资产连我家零头都没有,只是比赤贫略好,她学历也不是她说的本科,而是大专

没有人喜欢被欺骗,虽然我并不是一定要求门当户对,但我也不想扶贫

所以,当我发现她在骗我时,我就已经冒出了离婚止损的念头,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前妻怀孕,让局面瞬间变得复杂了。我想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在有了孩子以后还能轻易做出离婚的决定

只是我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心里已经不认可一个人了,就很难做到包容和爱对方,这就是个恶性循环

我不是没有试着去接纳她,为了给她安全感,我把的婚前全款房,也在房本上加了她的名字

然而她还是感到不安,继续索取。有时只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她眼里都变成了我对她的不尊重,阶层差距带来的矛盾越来越明显

我无法爱一个因为缺乏安全感就不断索取的女人,谁会爱,哪怕她再好看

有一次,我父母自己出钱去日本旅游,她知道了,非要我出钱让她妈也去,我忍着内心的鄙夷说:“旅游的钱,我可以出,但是去旅游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你打算怎么办?不会要我把钱打到你妈卡上吧?” 她有些心虚,但还是坚持认为女婿应该孝敬丈母娘

以前,前妻很勤快的,后来家务也不做了,完全指望保姆,而她的工资只有2500,请保姆都不够。

本来花点钱也没什么,毕竟我自己赚得还可以,但是婚后相处多了,我发现她教养极差

脾气上来了,当众给我和我父母难堪,有一次甚至当着我父母的面骂我,脏话连篇,我都气炸了,简直忍无可忍。我跟她说过很多次,有话好好说,我们不能用一种良性互动的方式沟通吗?没用,改不了,后来发现她和她妈妈相处就是这种模式,这已经是刻在骨子里了

我也曾经尝试过让她学点东西,比如我教她理财,可是后来我发现稍微需要用点脑子的基金股票,她都不愿意学,只学会了薅信用卡的羊毛。她报了cpa考试,培训视频课程花了五千多块,临到考试了,说没怎么学,反正过不了,就不去考了

我只是在心里冷笑:这个人没救了!

前妻来自单亲家庭,妈妈一个人拉扯她长大,没有特别好的谋生能力,可能见识过太多底层人挣扎的不堪,各种市侩毛病都有。冬天到我家来蹭暖气,躺在沙发上跟我前妻吹牛侃大山。那嘴脸,简直让人嫌恶

连我才1岁多的儿子都看出我和他妈妈说的话还没有和保姆说的多了,我觉得这个婚姻再继续下去,只会更糟糕吧?于是,我下定决心离婚

前妻不同意,哭着跪在我面前,说会改,说愿意做任何事,只求我别离婚,然而我已经不对她抱有任何期望

因为我做生意,工作中有时需要一些现金周转,就叫她办了几张大额的信用卡,总共20W额度,我自己也有80W的信用额度。从她的卡上把钱刷出来,到期还款日前再给她转账,让她还上。平时工作比较忙,我也没有记账的习惯,都是她说该还多少,我就给她转多少,从没有怀疑过

谁曾想她竟然敢多报账目,加上平时她自己的个人花费也是多报虚报,两年间她竟陆续转移共140万。

我协同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银行调取了她的流水,真是没想到,一个月入2500的人,银行流水竟有61页,账户余额为0,我和律师当场石化

从我让前妻回去等,到我上诉,再到收到传票拿到法院调查令,周期至少3个月。这个女人用这个时间差把钱陆续转走。我问律师这钱还能追回来吗?律师说很难

当时真的是有种信任喂了狗的感觉。这个渣女婚前欺骗,婚后算计

于是冲动之下,激情犯错,我打了她,不止一次。

第一次上诉法院没判离婚,又隔了几个月,再次上诉,一审法院判孩子归她抚养,判我付30万抚养费和20万房屋补偿款,就是那个加了她名的房子,她走的时候把家里能拿走的包括锅碗瓢盆等都拿走了,家里像被扫荡过一样

法官认为房子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婚后赠予,女方又从家里拿走了很多东西,所以男方理应多分

就这样,加上已经追不回的140万,结婚两年多,她一个月入2500的人已经得到190万了。但她认为自己分少了,要上诉,目前官司还在持续中,上诉到中院至少还要等4个月才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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