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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信用卡贷款买车 工行信用卡 买车

时间:2022-12-03 17: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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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信用卡贷款买车 工行信用卡 买车

女子到4s店买奔驰,签了合同交了1万元,又不买了。女子认为既然没买车,4S店就该把钱退了,4S店却迟迟不退。女子很气愤,带着记者去曝光。谁知销售人员不但不退钱,还想打人。工商所的人员却说是女子错了。

海南省海口市,陈女士到一家4s店买汽车。销售顾问吴先生很热情地接待了她。最后,陈女士选中了一款E200L的奔驰车。

陈女士当场与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交纳定金1万元。回到家后,吴女士觉得,她试驾时那辆车的发动机声音有些大。

陈女士又到另一家4S店,试驾了同一款车,觉得这家店里的车躁音不大。

陈女士不想买第一家店里的车了,还想把定金要回来。经过多次沟通,吴先生答应退钱,但说公司要走流程,半个月内退给陈女士。

一个月过去了,陈女士还没有拿到定金。陈女士想曝光这家店,于是带上记者来到第一家4S店。

刚到店门口,正好碰上了吴先生。陈女士问他什么时候退钱?吴先生却对退款一事矢口否认,并且不愿意再和陈女士讨论这件事。

陈女士看到吴先生这个态度,更加恼火,双方发生了激烈地争吵,还差点打了起来。

店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客户单方违约是不退定金的。吴生生答应退定金的事,公司并不知道。”

吴先生说:“本来是不该退的,但我对公司有多年的贡献,我可以去求老板给陈女士退了。可陈女士一直对我谩骂、侮辱,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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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要求陈女士道歉,并称道歉后,如果公司不退,他可以自己垫钱退给吴女士。陈女士一听让她道歉,火气又上来了。

记者联系了辖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人员告诉陈女士,根据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她违约在先,定金是不应该退的。但是4S店的销售顾问在后续的交流中同意退还定金,就必须履行承诺。

至此,陈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对吴先生的态度确实不对。经过协调,双方互相道了歉。吴先生协调公司将1万元退给了陈女士。

大家肯定很好奇:陈女士买得起奔驰,肯定不差钱,为了一万元,为什么这么上火?吴先生做了多年的销售,素质也不差,为了一万元,差点动手打陈女士,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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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两人对“定金”的理解不同。吴先生认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陈女士违约了就不该要求退钱。他的依据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以上规定,陈女士如果违约不履行合同,是没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的。如果4 S店不履行合同,应该双倍返还陈女士的定金。

吴先生的委屈是,本来公司就不该退给陈女士定金,他去求老板退钱,也是看在朋友的朋友的面子上。陈女士非但不感激,还不尊重他,他凭什么帮陈女士。

而陈女士把“定金”理解成了“订金”。她认为她交的1万元就是预付款。不买车的话,预付款理所当然该退给自己。陈女士的觉得,本来理所当然的事儿,吴先生却故意推拖,所以火气特别大。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意义却完全不同。陈女士的1万元是定金,而不是订金。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一看就知道,这钱不该退。吴先生主动帮陈女士解决问题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当然恼火了。找到问题的症结,双方解除了误会,结局还是很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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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好多朋友分不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吃亏上当的也不少。简单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的目的是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比如,我们在买房买车,或者其他大件物品时,与对方签的合同上一般写的都是定金。如果你单方违约,定金是不退的。如果对方违约是要赔你双倍定金的。

订金则具有预付款性质。如果不履行了,退了就好。如果履行了,你只需要支付剩余的款项就行了。

比如,节假日朋友聚会我们到饭店订餐,交的一般是订金。如果有事临时取消了,饭店会退给你交的钱。如果你们在这吃了,把余下的钱付了就完事。

从此以后,在与别人签协议时,一定要留心协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了,一字之差,法律意义却大为不同。怎么样,你学会了吗?

关注我:听个故事,学点法律。提高法商,避免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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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头条# #我要上 头条# #奔驰#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山水重庆:浙江杭州,王先生花115000元买了一辆电车,准备拿来开网约车,可才开了3个月,就充不起电了,他联系销售,对方说是厂家远程锁定了,如果想要继续使用,需要签一份电池租赁协议,每个月800元租金,并且电池的归属就不属于他了,这买一辆车,电池竟然不是自己的,这算怎么回事?王先生是在杭州开网约车,考虑到在城市里跑,油车毕竟费钱,于是,他在3个月前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前几天车子突然充不起电了,起初他以为是充电桩坏了,就连续找了四五个充电桩,发现都不行,这才意识到不对劲。他赶紧联系汽车销售,对方说是电池厂家远程锁了,想要用得签租赁协议,这可让王先生傻眼了,自己买的整车,电池都是包含在内的,并且双方有合同为证,这些东西都应该属于王先生,怎么现在变卦了?#杭州头条#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网约车都是采用的“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的模式,可是王先生说,自己并不属于这类情况,当时购买车子时,他特意让销售写了一份声明,确认11.5万的价格,是包含了电池的。由于和销售方协商无果,王先生车子一直无法使用,已经影响正常生活,无奈之下,他只能找到媒体,希望能帮帮他。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门店,王先生拿出了购车协议和声明,声明上盖有公章,明确表示电池归购车人所有,一位负责人查看之后,询问这声明是谁开的?旁边一名女销售小声的说,是她盖的,话音刚落,就被负责人骂了一句“你有病吧?”然后,负责人转身想要离开,并顺手拿走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把众人都看愣住了,这合同一旦让对方拿走,很多事都可就说不清了。王先生急忙上前阻拦,没想到负责人很强硬,想要硬闯出去,一番纠缠之后,经过记者协调,负责人将合同还给了王先生,王先生选择了报警。民警来之后,询问为何拿别人东西?负责人还想狡辩,说这合同与王先生无关,他当然要拿走,民警说白纸黑字写着的,还有监控为证,没经过王先生同意,不能随便拿走。有声明有合同,原本以为事情到这,也就结束了,可没想到,负责人还是不承认这份声明,说这份声明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他不知情,所以不会承认,如果他知道的话,是不可能和王先生签这种合同的。#律师来帮忙#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11.5万的价格只是车价,并不包含电池,据了解,这辆车在4S店的价格是13.8万,但当时销售说的是可租可买,王先生选择的是买,可最后却闹成这样,他认为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那么,销售方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拒不承认合同属于什么性质?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什么叫个人行为?员工在你公司上班,销售车辆代表的就是公司的形象,车子卖的多,就是公司的牌面,一旦出事,就急忙撇清责任,说什么个人行为,这样做生意注定不会长久。而且,合同和声明上都盖有公章,合同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应,若是负责人认为合同不对,想要更改合同内容或者价格等事项,那么,若是要变更合同内容,则需要当事双方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而在这件事中,王先生明显是持反对意见的,负责人拒不承认,属于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公司负责人称不再过多解释,让王先生起诉吧,鉴于对方这样的态度,王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远程就能锁电池!太可怕了!那它肯定也能锁车!自己的车自己都不能做主!也有网友表示,800块租电,加上电费,跑出租还是比油车便宜,老百姓还是应该多支持电车车企,有点憋屈,忍忍也就过去了还有网友表示,这是再挑战人的智商吗?买暖壶不包括内胆!买电视里面的东西归厂家只买一个电视壳子??建议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买车一定要看仔细,合同上一定要看看,这家店估计要亏了,正常的话,这辆电动车11万多是下不来的,最起码也要十四五万的样子。通过此事,也提醒各位,买东西的收据等物品,一定要收好,因为,若是出现问题,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山水重庆

浙江杭州,王先生花115000元买了一辆电车,准备拿来开网约车,可才开了3个月,就充不起电了,他联系销售,对方说是厂家远程锁定了,如果想要继续使用,需要签一份电池租赁协议,每个月800元租金,并且电池的归属就不属于他了,这买一辆车,电池竟然不是自己的,这算怎么回事?王先生是在杭州开网约车,考虑到在城市里跑,油车毕竟费钱,于是,他在3个月前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前几天车子突然充不起电了,起初他以为是充电桩坏了,就连续找了四五个充电桩,发现都不行,这才意识到不对劲。他赶紧联系汽车销售,对方说是电池厂家远程锁了,想要用得签租赁协议,这可让王先生傻眼了,自己买的整车,电池都是包含在内的,并且双方有合同为证,这些东西都应该属于王先生,怎么现在变卦了?#杭州头条#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网约车都是采用的“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的模式,可是王先生说,自己并不属于这类情况,当时购买车子时,他特意让销售写了一份声明,确认11.5万的价格,是包含了电池的。由于和销售方协商无果,王先生车子一直无法使用,已经影响正常生活,无奈之下,他只能找到媒体,希望能帮帮他。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门店,王先生拿出了购车协议和声明,声明上盖有公章,明确表示电池归购车人所有,一位负责人查看之后,询问这声明是谁开的?旁边一名女销售小声的说,是她盖的,话音刚落,就被负责人骂了一句“你有病吧?”然后,负责人转身想要离开,并顺手拿走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把众人都看愣住了,这合同一旦让对方拿走,很多事都可就说不清了。王先生急忙上前阻拦,没想到负责人很强硬,想要硬闯出去,一番纠缠之后,经过记者协调,负责人将合同还给了王先生,王先生选择了报警。民警来之后,询问为何拿别人东西?负责人还想狡辩,说这合同与王先生无关,他当然要拿走,民警说白纸黑字写着的,还有监控为证,没经过王先生同意,不能随便拿走。有声明有合同,原本以为事情到这,也就结束了,可没想到,负责人还是不承认这份声明,说这份声明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他不知情,所以不会承认,如果他知道的话,是不可能和王先生签这种合同的。#律师来帮忙#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11.5万的价格只是车价,并不包含电池,据了解,这辆车在4S店的价格是13.8万,但当时销售说的是可租可买,王先生选择的是买,可最后却闹成这样,他认为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那么,销售方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拒不承认合同属于什么性质?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什么叫个人行为?员工在你公司上班,销售车辆代表的就是公司的形象,车子卖的多,就是公司的牌面,一旦出事,就急忙撇清责任,说什么个人行为,这样做生意注定不会长久。而且,合同和声明上都盖有公章,合同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应,若是负责人认为合同不对,想要更改合同内容或者价格等事项,那么,若是要变更合同内容,则需要当事双方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而在这件事中,王先生明显是持反对意见的,负责人拒不承认,属于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公司负责人称不再过多解释,让王先生起诉吧,鉴于对方这样的态度,王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远程就能锁电池!太可怕了!那它肯定也能锁车!自己的车自己都不能做主!也有网友表示,800块租电,加上电费,跑出租还是比油车便宜,老百姓还是应该多支持电车车企,有点憋屈,忍忍也就过去了还有网友表示,这是再挑战人的智商吗?买暖壶不包括内胆!买电视里面的东西归厂家只买一个电视壳子??建议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买车一定要看仔细,合同上一定要看看,这家店估计要亏了,正常的话,这辆电动车11万多是下不来的,最起码也要十四五万的样子。通过此事,也提醒各位,买东西的收据等物品,一定要收好,因为,若是出现问题,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本想卖掉北京公司车牌指标能赚30万,没想到却被迫一次性缴纳70万社保#社保补缴70万#

本人的时候在北京注册了一家传媒公司,后来经营业务跟不上索性就没有继续经营,因为公司名下有一辆公车车牌,所以公司也没有注销,一直都在委托做工商税务的上报,近年来由于北京的购车限号措施,公车车牌价格一路上涨,去年已经涨到30万一个,打电话想购买的也很多,想着最近手里正缺钱,就准备把车牌带公司给卖了,可没想到,通过中介找到了买方,在过户公司的时候却发现一个惊天巨雷!!

记得大概是的时候北京社保改革,要求小微公司必须要上社保,所以当时就把本人和另外一个股东的社保给上到了公司,后来前后公司没有经营了,由于当时缺乏社保相关知识,就没有去社保做减员处理,以为不缴费自然社保就断了!!!可没想到这么多年社保一直都是以“欠费”来进行计算的,到去年底已经整整了!细算下来,2个人的社保欠缴本金是39万,而滞纳金就足足要缴30万!!!!

现在就是面临两难选择了,如果想要卖掉公司和车牌,拿到那30万,那就必须要先缴纳70万的社保,如果继续不管不顾,那滞纳金会按照每天万分之五来计算,再过个不缴,估计欠缴金额就得到200万以上了!!!md这就跟借高利贷一样!!!!!!据说如果社保欠缴,退休的时候也不能办理退休,更拿不到退休金。这下才真是有苦难言了,本想着能把存续了的公司和车牌卖掉赚一笔,谁知现在还要倒贴进去40万!!现在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为什么没有去社保做减员,为什么没有把公司给注销掉!

所有朋友都跟我说让我别管它了,就当没这回事!有多少公司都欠着社保啊,有多少公司都是违规操作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是不会来清算我的,可是我这人从小的性格就是不喜欢欠债,从来也没向别人借过一分钱,现在如果要利滚利的欠着钱,而且是欠着国家的钱,那我肯定从此以后每天都不会睡着觉了,我相信它一定是“不是不理,时候未到”!

现在如果去缴纳70万社保,再收回来30万,那就当补缴40万,均摊到每人身上是20万,唯一的好处就是能补社保,这样加上之前缴纳的也就达到社保缴纳的最低年限了,医保每月能返100多块钱,这补缴了算下来一个人能返回来2万多到个人账户,这样一算的话,最终补缴的费用就是35万左右,一个人17万补缴社保,相当于这每个月缴纳的北京社保平均就是1000多点,这么算的话还是相当划算的,因为现在如果要自己挂靠公司缴纳北京社保的话,每月最低都得缴纳2600左右。

现在好纠结,好纠结,一件美事变成了一件糟心事,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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