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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做网站的公司 北京东城区传媒公司

时间:2024-05-21 1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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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媒体人、评论员黄硕参加第十届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大会

9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大磨坊文化创意产业园,“黄硕评论”新媒体创始人,资深媒体人、评论员黄硕(HUANG Shuo)先生参加作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文旅服务专题的第十届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大会。

人物简介:黄硕(HUANG Shuo),男,1986年7月生于中国北京,“黄硕评论”(Huang Shuo's Comments)新媒体创始人、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新媒体人、专栏作家和旅游美食达人。他在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及其网站、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Global Times(《环球时报》英文版)、《小康》杂志、 - China news, business, travel & language cours...(中国网)、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发表时评文章,并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China Drive和《七嘴八舌“趣”旅行》节目、甘肃卫视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以及“黄硕对谈”(Huang Shuo's Talk)里,对热点话题进行资讯分享与评论。

女子在微博发帖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要求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十多年前中文互联网开始兴起的时候,各路大V靠着地摊文学和道听途说在网上肆无忌惮的抹黑,几乎每一个英烈背后都有所谓的“另一个故事版本”,这些“故事”仔细推敲都是站不住脚的,但仍然有许多人信以为真,这就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英烈法》实施后情况有了改观,现在仍然要加大对侮辱英烈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以儆效尤。

【711因售酒给未成年人被罚1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连锁便利店品牌“7-11”北京一门店——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八里庄南里店因售酒给未成年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当事人8月23日晚8点39分,向一名顾客销售“真露青葡萄味利口酒”一瓶,零售价是17.9元/瓶。9月9日经宁xx确认,购酒人为其子,属未成年人。

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月6日。

这已是“7-11”本月以来第二次被罚。前不久,“7-11”国内关联公司因网站及公司入口展示的地图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及多处国界线表示错误等问题,被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罚款15万元并责令整改。(综合中国网财经、人民资讯)

今天给大家还原一下“赵氏刘氏家族信托基金”的信息来源!

1,在知乎上,用“刘松苎”的关键词搜索,知乎跳出了的第一篇是阅读量极少的文章《为什么司马南视频总是强调自己是北京市东城区居民?》(图1)。

2,打开这篇文章,就可以看到其中一个刘松崎的房产资料图里标注了“Zhao Liu Family Trust”(图2)。

3,这篇文章的发表日期是5月30日,IP属地北京。由于是匿名,所以未能联系到作者,但是很显然,透露司马南刘氏家族信托的资讯,并非来自美帝。

4,8月15日,有一则从美国网站发布的“司马南通过美国信托基金买3套房”的消息,但我前后3次撰文指出该消息“未经核实”(图3)。很显然,8月15日的这则消息和知乎5月30日的文章并非同源。

午休时间,大家可以亲自尝试一下,看看你学会了没有?其实了解世界的真相,常常就是动动手指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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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哥的中国故事#

【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经理贺林被开除党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委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女子发帖侮辱董存瑞获刑#】10月12日,@北京东城法院 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经查明,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举报并揭露司马南精日媚日活动,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平安北京 @北京东城法院 @东城检察 @北京东城 @东城公安 @清风北京 @京法网事 @北京市东城区信访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长安街知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共青团中央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首都网警 @人民网 @央视新闻 @环球网 @浙江新闻频道 @北京新闻广播 @京报网 司马南欣然的举着日本国旗,穿着日本服饰并公然拍照炫耀其雄赳赳的日本武士形象,还有其写的《东京纪事》尽是吹捧奉承日本,说东京街道比北京干净,宣传日本料理文化,还有大肆宣扬日本的各种风情等等。而不久之前我国很多爱国诗人、作家为揭露日本军人在侵华战争中杀害、残害中国百姓的事实而编写的《东京纪事》(为了区别,以下简称《东京纪事1》),想必司马南不会不清楚,而他竟公然对抗中国的爱国历史宣传,出来一个吹捧日本东京的同名的书篇纪事。这本我国爱国诗人、作家编写的爱国历史宣传书《东京纪事1》,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司马南以同名书籍对抗我国的爱国历史宣传,即使司马南当时不知,那么之后呢?有没有合理解释或道歉呢?没有!一直没有正式或公开地道歉。很难不令人怀疑其别有居心。综上所述,司马南存在大量、频繁精日媚日的事实,还有穿着日本服饰进行拍照并炫耀其日本雄赳赳武士形象,还有公然对抗中国爱国历史教育书篇等,这是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请求从严从速处理为盼!

【诋毁烈士?时尚博主获刑并公开道歉】近日,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提起的许某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经审理,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今年3月24日,时尚博主许某发布了一则关于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其中充斥着侮辱性言辞。在网民的批评后,许某声称自己并未做错。

【诋毁烈士?时尚博主获刑并公开道歉】近日,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提起的许某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经审理,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今年3月24日,时尚博主许某发布了一则关于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其中充斥着侮辱性言辞。在网民的批评后,许某声称自己并未做错。诋毁烈士?时尚博主获刑并公开道歉

诋毁烈士?时尚博主获刑并公开道歉

近日,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提起的许某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经过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及公益诉讼请求,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许某是一名有着24万多名粉丝的时尚博主。今年3月24日,许某发布了一则关于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其中充斥着侮辱性言辞。网民看到后纷纷举报,然而,网民的批评并没有让许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她紧接着又发了一条微博,还声称自己并未做错。两条微博的阅读量迅速超过9万次。

网民们纷纷报案。3月25日,公安机关在东城区将许某抓获。获悉线索后,东城区检察院认为,许某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不只是涉嫌触犯了刑法,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为此,该院依法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商讨案情,明确下一步取证方向。

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东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杨彦军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董存瑞烈士的妹妹,这位耄耋老人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表示:“我坚定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希望能够追究她的民事责任。”在依法完成征询工作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分头行动,厘清案情,搜集证据。

董存瑞烈士是家喻户晓的英雄。然而,常识不等同于证据。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中华英烈网”查询到董存瑞的个人英烈信息。检察官还赶赴位于河北省怀来县的董存瑞烈士纪念馆,拿到了董存瑞英烈身份的书面证明及毛泽东主席签发的《光荣证》复印件。

“我也是网暴的受害者,发布这些微博只是为了发泄情绪……”在初次提讯时,许某不仅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甚至还认为自己受到了语言暴力。“你是中国人,你今天的和平生活都是英雄烈士用生命换来的,而你现在却用恶劣的语言诋毁他……”检察官不断对许某进行释法教育。在最后一次提讯时,许某流着泪表示,自己愧对祖国的教育,并向烈士及其亲属道歉。

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许某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法庭辩论。“许某作为一个拥有24万多名粉丝的微博博主,明知互联网的公开性和快速传播性,仍发表不当言论,不仅损害了董存瑞烈士的名誉、荣誉及其近亲属的个人情感,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英烈名誉、荣誉,任何人都不得亵渎和贬损。”检察官的声音振聋发聩,许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来源:检察日报

#蝈蝈读报#【微博发帖侮辱英烈董存瑞 北京一女子获刑7个月 咎由自取!】据扬子晚报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0月12日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7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经查明,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这就叫咎由自取!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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