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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驾校考了科目一 驾照可以异地考科目一吗

时间:2024-05-22 21: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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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驾校考了科目一 驾照可以异地考科目一吗

功德箱1【我带孩在家上学,老公外省国企,月5000房贷3000他还租房,捉襟见肘。他不肯辞职我不想过去。距离远,分开太久家不像家。怎么办?】——某顺答:国企的他动不了,只能是你带孩投奔他。其实家人在哪,哪里就是家,跟他和孩子在外省重建一个窝,也可以有。

用屁股想一下都知道谁的责任,这就是国人被西方人瞧不起的根源,有病要治。//@娟姐看法:江西南昌,一女子通过4S店在异地全款购买了一辆价值160万元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可车子到了4S店后工作人员却因挪车将车刮花了。女子认为自己车子还没开过就弄花了,因此主张退车或者换车。可4S店却坚持认为,女子的诉求于法无据。女子黃某独爱保时捷帕拉梅拉,可当地4S店没有货,因此其通过当地的一家4S店在异地购车。双方合同约定,黄某需一次性支付160多万元车款,由4S店负责将车子运到店,然后黄女士到店内提车。可没想到的是,提车时工作人员才和黄某说,其购买的帕拉梅拉挪车时不小心被刮花了。黄某看了监控视频后心想,反正是4S店造成的,与自己无关。让他们换一辆就好了!可工作人员却说,按照三包法规定,黄某既不能退车也不能换车,理由是黄某付款后就代表双方交易完成了,因此应当适用三包法规定。可黄某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给了钱、车子都没摸过,怎么可能就是属于我的呢?因此黄某的态度很明确,自己花了160万元,必须要买到一辆全新的车。如果4S店不能做到就全额退款。1、从情理上讲,消费者花钱肯定是想买到一款金新的车子,更何况这车值160多万元呢。虽然黄某有钱,但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黄某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那么从法律上讲,黄某的诉求合理么?首先,汽车三包法第22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车或者退车。注意!适用汽车三包法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消费者已经从4S店将车提走之后再发生车辆故障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看车子的损坏程度,车子刮花确实不属于三包的范围。但前提必须是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以后才发现的。换而言之,如果车子从法律上讲还没有交付给黄某,那这个时候4S店把三包搬出来,那就是推卸责任的做法。其次,不论豪车还是我们日常生活代步价格比较亲民的普通轿车,都属于动产,适用民法典中对于动产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动产物权必须是以交付为准。也就是说,车子是否交付不能以4S店用手指、用嘴说为准。必须要以黄某和4S店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拿到车钥匙、发票及车子的相关证件为准。再次,对于车子交付前和交付后,双方的责任归属,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规定同样讲得很清楚,车子还没交给黄某之前所造成的所有损害,应当由4S店自行承担。最后,退一步讲,既然4S店主张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了,那就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就要承担后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所有后果。车子被划花时黄某能够证明自己连车子都还没摸过,即黄某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拿到车的。因此,4S店要拿出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从法律上讲已经是将车子交付给黄某了。综上,黄某的诉求能否成立关键就在于4S店能否举证证明车子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交付状态。那么大家认为,黄某的诉求,合理么?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娟姐看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江西南昌,一女子通过4S店在异地全款购买了一辆价值160万元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可车子到了4S店后工作人员却因挪车将车刮花了。女子认为自己车子还没开过就弄花了,因此主张退车或者换车。可4S店却坚持认为,女子的诉求于法无据。女子黃某独爱保时捷帕拉梅拉,可当地4S店没有货,因此其通过当地的一家4S店在异地购车。双方合同约定,黄某需一次性支付160多万元车款,由4S店负责将车子运到店,然后黄女士到店内提车。可没想到的是,提车时工作人员才和黄某说,其购买的帕拉梅拉挪车时不小心被刮花了。黄某看了监控视频后心想,反正是4S店造成的,与自己无关。让他们换一辆就好了!可工作人员却说,按照三包法规定,黄某既不能退车也不能换车,理由是黄某付款后就代表双方交易完成了,因此应当适用三包法规定。可黄某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给了钱、车子都没摸过,怎么可能就是属于我的呢?因此黄某的态度很明确,自己花了160万元,必须要买到一辆全新的车。如果4S店不能做到就全额退款。1、从情理上讲,消费者花钱肯定是想买到一款金新的车子,更何况这车值160多万元呢。虽然黄某有钱,但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黄某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那么从法律上讲,黄某的诉求合理么?首先,汽车三包法第22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车或者退车。注意!适用汽车三包法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消费者已经从4S店将车提走之后再发生车辆故障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看车子的损坏程度,车子刮花确实不属于三包的范围。但前提必须是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以后才发现的。换而言之,如果车子从法律上讲还没有交付给黄某,那这个时候4S店把三包搬出来,那就是推卸责任的做法。其次,不论豪车还是我们日常生活代步价格比较亲民的普通轿车,都属于动产,适用民法典中对于动产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动产物权必须是以交付为准。也就是说,车子是否交付不能以4S店用手指、用嘴说为准。必须要以黄某和4S店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拿到车钥匙、发票及车子的相关证件为准。再次,对于车子交付前和交付后,双方的责任归属,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规定同样讲得很清楚,车子还没交给黄某之前所造成的所有损害,应当由4S店自行承担。最后,退一步讲,既然4S店主张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了,那就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就要承担后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所有后果。车子被划花时黄某能够证明自己连车子都还没摸过,即黄某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拿到车的。因此,4S店要拿出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从法律上讲已经是将车子交付给黄某了。综上,黄某的诉求能否成立关键就在于4S店能否举证证明车子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交付状态。那么大家认为,黄某的诉求,合理么?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功德箱2【婚3年一直异地,宝宝1岁半现在老公家,公婆带娃。近一年老公不会主动电话我,各种理由说带孩忙,也不会说亲密话,是否婚姻危机?】——某顺答:解决分居是必须的,不然你和孩子也会感情越来越淡。男人没了可以再找,亲骨肉疏远了自己,会让你再也没有牵挂。而牵挂是人的基本情愫,失去就凉薄

三亚是想一个长假,就把三年的亏空挣回来吗?

春节期间,海南三亚给趋之若鹜去旅游的外地游客,结结实实地上了一课又一课,课的主题是价格暴涨。

对此,网友们吐槽不已。

出去玩,又逢过年,谁不想吃点当地特产呢?谁不想方便出行呢?好吧,人家的机会来了:

一一三亚的皮皮虾6只就要700多元,平均一只100多元;

一一一斤多的一条石斑鱼,就能要你1000元之多;

一一在市场买500元的海鲜还要被强行带去加工,收你400多元加工费。

还有,如果你内急去马路对面的水果摊上个厕所,也要收费2元;去租车,有人被要求交口头保险、被讹修理费……

小刀片磨得飞飞的,宰你没商量。

三亚宰客并非起于今年。记得以往过年就有大葱20元一根的价格。吓人的是,曾经有一个当地的通知,要求酒店早餐的价格最高不得超过1.8万元!

这些价格乱象,抓一抓好一点;松一松,又退回去了。作为一个旅游城市,如此消费自己的声望,怎么得了呢?

难怪游客感叹,还不如跑远点,去东南亚呢!

#三亚过年游客:有人在算计我的钱包##媒体人周刊#

↘∵㇏、:尸㇏㇏一‘一、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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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一女子通过4S店在异地全款购买了一辆价值160万元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可车子到了4S店后工作人员却因挪车将车刮花了。女子认为自己车子还没开过就弄花了,因此主张退车或者换车。可4S店却坚持认为,女子的诉求于法无据。女子黃某独爱保时捷帕拉梅拉,可当地4S店没有货,因此其通过当地的一家4S店在异地购车。双方合同约定,黄某需一次性支付160多万元车款,由4S店负责将车子运到店,然后黄女士到店内提车。可没想到的是,提车时工作人员才和黄某说,其购买的帕拉梅拉挪车时不小心被刮花了。黄某看了监控视频后心想,反正是4S店造成的,与自己无关。让他们换一辆就好了!可工作人员却说,按照三包法规定,黄某既不能退车也不能换车,理由是黄某付款后就代表双方交易完成了,因此应当适用三包法规定。可黄某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给了钱、车子都没摸过,怎么可能就是属于我的呢?因此黄某的态度很明确,自己花了160万元,必须要买到一辆全新的车。如果4S店不能做到就全额退款。1、从情理上讲,消费者花钱肯定是想买到一款金新的车子,更何况这车值160多万元呢。虽然黄某有钱,但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黄某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那么从法律上讲,黄某的诉求合理么?首先,汽车三包法第22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车或者退车。注意!适用汽车三包法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消费者已经从4S店将车提走之后再发生车辆故障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看车子的损坏程度,车子刮花确实不属于三包的范围。但前提必须是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以后才发现的。换而言之,如果车子从法律上讲还没有交付给黄某,那这个时候4S店把三包搬出来,那就是推卸责任的做法。其次,不论豪车还是我们日常生活代步价格比较亲民的普通轿车,都属于动产,适用民法典中对于动产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动产物权必须是以交付为准。也就是说,车子是否交付不能以4S店用手指、用嘴说为准。必须要以黄某和4S店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拿到车钥匙、发票及车子的相关证件为准。再次,对于车子交付前和交付后,双方的责任归属,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规定同样讲得很清楚,车子还没交给黄某之前所造成的所有损害,应当由4S店自行承担。最后,退一步讲,既然4S店主张车子已经交付给黄某了,那就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就要承担后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所有后果。车子被划花时黄某能够证明自己连车子都还没摸过,即黄某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拿到车的。因此,4S店要拿出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从法律上讲已经是将车子交付给黄某了。综上,黄某的诉求能否成立关键就在于4S店能否举证证明车子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交付状态。那么大家认为,黄某的诉求,合理么?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夫子庙瞻园路,一溜排几乎都是外地牌照车辆,当然无一例外,在这里停放都是违停。

鉴于夫子庙过年这种情况,倒是可以考虑,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外地游客采取一些人性化措施,体现南京温度。

其实话说回来,有时候违停的罚款比停车费便宜。

#南京头条##我的春节假期总结#

去外省?这话一出口会被多少天下智商正常人的耻笑[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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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案最新进展:民警称不排除会到省外寻找胡鑫宇

00:54

#西安头条# 今天是春节长假最后一天,西安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少有的好天气。

外地游客昨天今天已启程返回,留下继续逛的不是自由职业,就是离退休人员。

春节长假7天太快了,专家们一年建议挺多,不建议长假延迟最少放10天?

外地回来的路上两三天,回去只能待两三天,年味还没完,就要赶回去上班,陪父母时间真少。

外地游客回去,本地人可以出发了,明天开始去景区不会那么拥堵了。#娱兔迎春#

#贷款买车后,有多少人后悔了#

买车是一件后悔的事情,

贷款买车是更是后悔中的后悔,

在北京贷款买车还上一个外地牌是悔的肠子都青了,

买车五年两万公里,其中这两万公里有一万八是来往老家高速里程,

北京买车一年后,一年12次进京证,

平时上班不开车,所以车就是每年的保险,和回乡的面子,不买还不行,大家都买了,不卷不行呀,为了面子,为了方便。

【外地车主在西安同一路段被罚87次 ,你怎么看?】魏先生,黑龙江人,来西安做生意,平时将车停在公司楼下马路上,而此处是黄道沿禁停区。在4个半月的时间,他累计违反禁止标线指示87次。魏先生表示,自己知道所停的位置并非车位,但没想到一停就要罚,更没想到罚了没有任何迹象。他认为,期间有多次长达数天未挪车的情况,交警为何没有告知自己更没有拖车。交警经开大队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黄色道沿就代表着禁停区域,是每一个驾驶员必须知晓的常识。(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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