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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拉横幅放喇叭讨彩礼”小伙发声

时间:2019-10-29 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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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律夕拾:“拉横幅放喇叭讨彩礼”小伙发声

“还我彩礼,还我血汗钱。”河南驻马店,一男子花费51.8万元结婚,结果婚后一个月妻子就回娘家数月不回,还把男子拉黑。无奈,男子就拿着喇叭,拉着横幅在丈母娘楼下大喊,让归还办婚礼的所有花销,并质问“花着我家的钱你心里安生吗?”

(来源:星视频)

据悉,该男子姓侯,他和妻子是经中间人介绍认识的,后来二人很快步入婚姻的殿堂,结了婚领了证。侯某家里为了促成这段婚姻,可谓做了充足的准备,成本巨大。

从男方晒出的支出清单看,花钱的项目琳琅满目,彩礼9.9万,五金一钻4.2万,改口费就3万多,还有其他的诸如上下车钱、酒席钱、汽车家电等,为了这场婚礼,侯某总计投入了51.8万元。

本想着结了婚和妻子好好过日子。但事与愿违,二人结婚后,女方在侯某家住了一个月,然后就回娘家了。可这一去就住的不回来了,几个月过去了还不回来,期间,侯某多次表达让妻子早点回家,但妻子不但不回,反而还把侯某的电话拉黑了。

妻子既不提离婚,也不回来住,侯某也不知道缘由,无奈之下选择去丈母娘家找人。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侯某拿着喇叭公开喊话丈母娘,说“你家女儿和我过了一个月不过了,退还我家彩礼钱,还我家血汗钱。”

真不知道女方是怎么想的,刚结婚就有家不回,还将侯某拉黑,确实不妥。

对此,有网友认为,男方完全没必要这么喊话,家丑不得外扬,直接起诉离婚,让女方退彩礼就行了。

也有网友建议男子先报警,看女方是不是存在以结婚为手段实施诈骗的行为。笔者认为上述网友的说法很有道理。

【 】

1、民法典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女子和侯某婚后生活一个月便回娘家数月不归,而且还将侯某的电话拉黑拒绝和侯某沟通,显然是不尊重侯某的体现,同时也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其行为明显不妥。

2、若侯某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答案是:不一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生活状态,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来判断。

结合本案,侯某与女方结婚后,并不存在上述规定的前四种情形。那么“婚后一个月,妻子就住娘家不回,并将侯某拉黑”的行为是否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能否判离,结果真不一定。

但笔者认为:侯某和女方经他人介绍认识,婚前感情基础本就薄弱,而且婚后共同生活仅一个月就被迫分居,无共同培养婚后感情的条件,加之女方的做法让双方的隔阂进一步加深,而且侯某都已公开喊话,可以看出双方本就缺乏基础的感情,若强行维系,也没有和好可能,应当判决离婚。

而且,因双方婚后仅生活一个月,共同生活时间极短,女方应当返还侯某支付的彩礼。

3、如果女方以结婚收取彩礼为由,虚构事实欺骗侯某,使侯某误以为女方愿意和自己结婚生活,并自愿将彩礼等财物支付给女方,女方获得侯某的财物后,就玩消失,那么女方就可能涉嫌诈骗罪,应对这种行为严厉打击。

婚姻不是儿戏,必须认真对待,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若感情破裂,无法维系,好聚好散也是一种优雅风度。

朋友们,你们如何评价本案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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