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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会计明细账簿 会计明细账一般采用什么账簿

时间:2023-02-26 09: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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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会计明细账簿 会计明细账一般采用什么账簿

60年代时期的月工资是60元,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有点不可思议。直到我姥爷去世,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姥爷(外公)是五几年参加工作的,具体哪一年我也不清楚,他在辽宁的某个城市工作,具体我不便透漏。

在6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精简退职回到了农村,以后就一直呆在农村,在农村的时候一开始每年补助120元,后期600元,到后来720元。

我姥爷从来没有跟人谈起过自己的工作,只是每年能收到一个固定的账号打款。

我姥爷去世,在收拾我姥爷遗物的时候,我跟我父亲打开了他从来不让人看的抽屉,里面有账本和一些私人物品,有我一家一年的花销明细,还有别人借钱的欠条,还有一个小本本,红色皮,上面写着工资薄,里面记载的是我姥爷60年代的工资,一个月60元,当时我父亲也有点惊讶,这是一份什么工作?

只是老人从来没有提起过,所以就成了一个谜团。我94年参加工作的时候月薪才200元,真不知道60年代的工资为啥那么高。

我姥爷这个人喜欢看书,水浒、西游、红楼、三国,还有什么三侠五义都看,老人不仅喜欢看这些,还喜欢看中医草药等书,并且对奇门遁甲也是喜欢研究。

我毕业工作后,每年我姥爷都会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买书,直到老人去世前,把我父亲叫到床前,说把所有的书都留给我,我也有幸继续保存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旧社会时印刷的。

我跟我姥爷感情很好,我来到山东开店做生意,有很长时间都忘记给家里打电话,但我姥爷几乎是一周两次主动打给我,问我生活怎么样,生意好不好做,每周都是固定的话题,但持续打了几年。

我姥爷是个善良的人,在村子里帮助过很多人,但也有一些人忘恩负义,我家以前在农村开个小卖部,很多人来店里赊账买东西最后都没给钱,而我姥爷只是记账,从不索要。

更可恨的是我自己家的一个三舅(跟我母亲是三代以内亲属),在我家借了10000多元就不还了,直到今天,我姥爷都去世了,而那张欠条上的日期还是九几年的,都将近30年了,这钱都要不回来。

我姥爷还给我留下一些私人物品,比如一块表链上写有“大海航行靠舵手,干……”的欧米伽手表,还有一块浪琴和一块老上海手表,还有一个新的玉烟嘴,但这些都在我来到山东后被我的一个13岁的外甥女偷摸卖了。

当然老人还留下一对绿玉健身球,这对健身球真是有一段插曲了。在我姥爷去世后这对玉球突然不见了,怎么找也没有。

我当时怀疑是我弟弟拿走了,我试探问了他几句,但他说没拿,那我就明白了,应该是弟媳妇藏起来了,我去问她,但她不承认。

那么贵重的东西不能丢啊!我就借着要报……,谁知道当晚玉球就出现在炕上,找了几天都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出现在炕上,奇怪不?

当晚,我把大家都叫来了,当着我父亲的面,我把绿玉健身球给了我弟弟,我只留了一个我姥爷出生时,我太姥爷用纯银打造的一块长命百岁锁。

我姥爷去世我哭得撕心裂肺,我后悔自己没有常回家看看,没有多陪陪老人,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老人尚在的时候一定要多回家陪陪老人,别像我这样,后悔都来不及了。

#讲述自己的故事##常回家看看#

作为老人,我觉得我爸爸看人眼光准,拎得清轻重。[笑哭][笑哭]

我爸最初是小小的父母官,后来掀起了经商潮,他辞职下海了,找了一个最不起眼的人接替他的工作。如今我爸去世很多年了,这个人一直对当年的提携之恩不忘,对我们一家一如从前的好,老家的房子都是他代为看管出租,更像亲戚了。

最重要的是,我弟弟结婚后,父子俩的生意他特意分开了,我弟自己管理一个自负盈亏,相互不干涉。虽然我弟干啥啥不行,但是也能勉强过日子,比他工作强。

我爸做生意很勤奋每天早出晚归的,主要是年龄大了天天跑银行营业款每天存取不方便,所以我就成了专门帮忙管钱的人。每天把营业款给我帮他存入,需要支付的通过转账我代为支付,这样减轻了他很多麻烦,同时也把他逼成了一个专业财务人员。[笑哭]就一个厚厚的日记本,中间画条分界线,就成了他的账本,日期、金额、明细,收支的项目清清楚楚。结余就每周和我的钱对账,谁也别想蒙他[笑哭]记得每年年底,他都拿出一点钱给我和我弟的孩子,让我存入他们的账户,过年压岁钱的时候红包里每年都是200块和6000的存款单据[笑哭]谁也不许动那笔钱。

看着账户的钱日益增多,他高兴。我弟也从我妈口中大概知道存了钱,总是找借口借,也借过几次,需要借条,借条上要有归还日期,但是好几次有借无还后彻底让他断了念头,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只不过我爸不长寿,他去世后那些钱没多久就被我妈拿走,没多久就被我弟败光了。

如今回头想一想,很多女儿不想和儿子争,其实也是放纵了那些败家子儿。父母一味地帮助儿子,最终只能让他们成为吸血鬼。

作为老年人,真的要看得清现状,不是说不帮孩子,但是需要有度。子女成家后就需要他们各自肩负责任。

#守护银龄世界##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微头条#

浙江非法采矿罪不起诉案例

被不起诉人凌某丙因涉嫌非法采矿罪,于3月31日被**市公安**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市公安**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凌某丙涉嫌非法采矿罪,于6月30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6月份左右,孙某某、包某甲(均已判刑)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合谋到**市富阳区富春江中盗采江砂。

二人合伙出资将包某甲购买的一艘普通运输船改造为装有吸砂泵的无证非法采砂船用于采砂,后董某某(已判刑)、马某某、包某乙、包某丙、包某丁(均另案处理)也出资入股。

10月至1月5日期间的夜间,孙某某等人明知富春江月亮湾段附近区域为禁采区,仍非法开采江砂十余次,并将采得的江砂以每吨90元或95元的价格销往孙某某或凌某甲(另案处理)事先联系的场口镇某某砂场、**富阳裘某某沙石经营部、**富阳环山乡某某经营部、**富阳区鹿山街道某某经销站,销赃金额共计169.06万元(人民币,下同)。

其中,孙某某和包某丙负责驾驶采砂船利用吸砂泵开采江砂;包某甲、董某某、包某丁负责在富春江沿岸望风;马某某和包某乙驾驶包某甲租赁的浙富阳货00***号运砂船1艘、张某丙和叶某某(均另案处理)驾驶孙某某租赁的无证运砂船1艘负责运输江砂至各个砂场。

张某丙驾驶的无证运砂船系被不起诉人凌某丙和孙某某、张某丙、叶某某、张某丁、凌某甲、凌某乙、张某乙、张某甲(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被不起诉人凌某丙等出资人明知孙某某将该船用于非法采砂,仍同意将该船借给孙某某,并收取孙某某支付的每人2 000元左右的租金。

同时,被不起诉人凌某丙还驾驶自卸车从场口镇某某砂场装卸江砂赚取运费。

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凌某丙已向公安机关退缴2 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接受证据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1月5日查获无证船只处置情况,案件相关证明材料,河道中心工作文件、富阳区富春江河道采砂权拍卖资料,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银行交易明细,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账本,退赃款,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2.证人证言:证人凌某丁、罗某某、徐某甲、徐某乙、袁某甲、闻某某、袁某乙、王某某等人的陈述;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不起诉人凌某丙及同案犯孙某某、包某甲、董某某、马某某、包某乙、包某丙、包某丁、张某丁、张某丙、叶某某、凌某甲、裘某某、张某乙、凌某乙、张某甲等人的供述和辩解;4.鉴定意见:价格认定结论书;5.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刑事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照片,刑事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勘验提取笔录。

检察院认为,凌某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以下情节:一、被不起诉人凌某丙收取运砂船租金、驾驶自卸车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二、被不起诉人凌某丙个人非法获利数额较小,所涉及的犯罪金额也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三、被不起诉人凌某丙系初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缴赃款,确有悔改表现。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凌某丙不起诉。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杨恩雄,专职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擅长处理经济类案件。

#非法采矿#

65岁陈树森身患绝症,自知时日不多的他,立下遗嘱,把200平的房产全部留给残疾儿子。4年不联系的富豪女儿得知后,坚决不同意:我要一半!

65岁的陈树森是一名退休工人,老两口每个月退休工资4000,一儿一女都各自成家,日子过得平淡安稳。

有一天,陈树森觉得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做检查,被医生告知发现恶性肿瘤。后经医院确诊,陈树森患上癌症。

自知时日不多的陈树森,便立下遗嘱,将自己200平的房产全部留给儿子。

4年多不跟家联系的女儿陈丽,得知消息后,突然回来和父亲陈树森要房产。

对此,陈树森说,女儿是听说房子会被征收,差不多有500万赔偿款才回来的。

而且女儿从未赡养过父母,在建房子时,都是儿子儿媳操办,陈丽没有出半分力,她没资格分家产。

陈丽说,在买房初期,自己还出了两万,连房产证名字还是自己的,陈树森借住她的房子,没权利把房子当遗产分配。

见女儿三番五次上门争房产,陈树森找来调解员,希望能帮他说服女儿,不要和哥哥争。

陈树森的儿子陈明,3岁时患了重病,虽然夫妻两倾尽所有给儿子积极治疗,最终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导致陈明落下终身残疾。这也成了陈树森一生心里的愧疚。

儿子陈明身残志坚,善良勤奋的他勇敢面对生活,外出打工养家,还遇到自己另一半,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这十几年,孝顺的陈明夫妻,一直照顾老人,和陈树森一起,从初始的小房慢慢扩建,才有了今天200平的房产。

陈树森最不放心的就是儿子,他身患残疾,夫妻俩一直在外打工,虽然不愁吃喝,但生活依然拮据。将来自己过世,房产留给儿子,也可以帮助他们,减轻负担。

女儿陈丽,家境优渥,和丈夫经营二手车生意。有好几套房产,还在碧桂园买了别墅,两人各自开着一辆豪车。

尽管陈丽如此富有,却从来没给父母尽过孝心,甚至连60元一条的烟都没给陈树森买过。

这次回来争房产,面对骨瘦如柴,病入膏肓的父亲,居然没有一句关心。

当记者问她,家境如此富有,为啥要和唯一的残疾哥哥争房产。

陈丽表示,十几年前买房子时,是自己出19000买的,而且房产证写的是陈丽,父亲和哥哥属于借住。

听到女儿如此说,陈树森突然抓住陈丽的头使劲按到桌子上连砸三下,“再说冤枉话,我打死你!”

众人赶忙上前阻止,陈树森否认女儿说的话,随后拿出早准备好的购房协议和账本。

购房协议上户主明显写的是陈明。而账本也详细记录了房子扩建时所有的开销和明细,基本都是陈树森和儿子陈明承担的。

陈丽拿过购房协议说,户主原本是“陈丽”,是父亲私自改成了“陈明”。

陈丽说,在购买房子初期,房款差19000元。父亲陈树森劝女儿拿钱,并承诺写她的名字。

当时23岁的陈丽出钱买下后,房子便登记在自己名下。4年前陈丽发现,父亲偷偷把户主改成陈明。气愤的她这才和家里闹翻,4年没有再来往。

陈树森听了更加气愤,说陈丽纯属胡说。

陈树森说,当时他钱不够,向陈丽借19000,把房子写在女儿名下。但他和女儿约定,如果陈树森60岁之前还了女儿这笔钱,房子归儿子陈明。如果没还上,房子就是女儿的。

随后出示了当时的承诺书。并表示,在50几岁时,这19000通过妻子已经还给女儿。

陈树森认为,自己兑现承诺还清女儿钱,理应把房子归到儿子名下。于是把户主更改成陈明。而且更改时都有单位盖章证明,并不是私自涂改。

陈丽不依不饶,“前借19000,你后还,我房子买来让你们白住,早知道我不答应借给你。”

陈丽表示,就算现在房产写了陈明,那她也至少应该要一半。

记者拨通陈明电话,陈明表示,眼下他只想好好给父亲治病,不希望父亲再为他操心。只要陈丽可以孝顺父母,他愿意放弃房产。

儿子主动放弃,陈树森坚决不同意,他表示哪怕给女儿跪下,只求女儿保证以后不会和儿子争房子,要不然他死都不瞑目!#家庭# #情感# #我在头条搞创作#

@九月雨晨

人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肉也有薄厚。陈树森因儿子残疾心存愧疚,所以方方面面都对儿子多了一份偏爱,从而忽略了对女儿的关注。

因此在女儿心里,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父亲无疑是把自己完全排除在外,她想争的,也许只是一份存在感。

作为女儿的陈丽,心存怨怼,不管父亲再怎么偏心,始终养育自己一场。

身价千万的她依然对财产不肯让步,从没想过尽孝,对身患绝症的父亲没有一点点疼惜,对生活困难的残疾哥哥没有伸出过援助之手,血浓于水的亲情在她看来不如房产来的实际!

哥哥陈明,善良孝顺,虽然家境不好,从未想过打扰富豪姐姐,面对房产,想的依然是一家人和睦相处,给父亲治病。

同样的父母,为何会有如此不一样的儿女!

对陈丽和父亲陈树森的纠纷,大家如何看,欢迎下方留言聊聊!

素材来源《寻情记》,网图侵删!

,赵先生的儿子不幸意外去世了,当时他们获赔了98万块钱。当时身为儿媳的小文因为怕公公太伤心了,于是就把这98万块钱都交由公公保管,同时小文也继续居住在公公家里。可后面小文竟然遭到了公公无情的驱赶,甚至把家里的门锁都给换了,这是为什么呢?

这件事情还要从赵先生的儿子去世的时候说起。

当时赵先生的儿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了,作为父亲的赵先生当时那是悲痛欲绝呀,因为他就这么一个儿子。

可让人反常的是,作为儿媳的小文,当时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流。按理来说自己的丈夫突然死了,作为老婆的那肯定是最伤心的。

可当时小文硬是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当时赵先生看见儿媳这样,他就已经看儿媳不顺眼了。

可作为公公的赵先生,当时也不好说什么,于是只好自顾自的伤心流泪。

当时赵先生的儿子去世的时候,他的孙子还不到三岁,所以那个时候小文是一直居住在他们家,跟着他一起照顾孙子的。

那后面小文为什么会遭到公公的无情驱赶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小文改嫁了,并且带她的新男朋友回家来住。

因为小文丈夫去世的时候,她才30岁,还很年轻,所以后面她可能不甘寂寞吧,于是在外面又重新找了个新男朋友。

其实小文找新男友的事情,赵先生后面也知道,当时他也并不反对小文重新找男朋友。

因为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小文又这么年轻,所以他觉得自己也无权干涉小文继续找男朋友。

但后面小文竟然把她的新男友带回家里来住了,当时赵先生其实是很不愿意的。

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房子,儿媳和孙子是有理由继续居住的,但是儿媳的新男朋友说什么也没有理由住进来呀。

可后面赵先生为了儿媳小文能够带好自己的孙子,于是他选择了妥协。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孙子已经没有了爸爸,他不能再缺失了母爱。

于是儿媳的新男友搬进他们家,和他们住在了一起。

第二,小文和新男友住进来,不交物业费。

因为儿媳的新男友和赵先生他们一家都没有关系,而且他已经住进来好长时间了,所以赵先生觉得他和儿媳应该要交物业费。

因为他一个外来人住进他们家,说什么也是要补贴一下他们家的。因为在外面住旅馆都要交房费,那他在这里住也相当于住旅馆一样。

所以赵先生觉得让他们交一点物业费并不过分。

但他的这个要求却遭到了儿媳的反驳,儿媳觉得都是自家人,怎么还分的那么清楚呢。

所以后面他们说什么都没不交物业费,最后没办法物业费都是由赵先生来交的。

其实这个时候赵先生和儿媳的矛盾已经很深了。

当初他同意儿媳的新男友住进他们家时,其实他也想过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的,那当初他为什么还同意呢?

原来呀,赵先生的孙子身体特别的瘦小,当时他上一年级的时候连一个书包都背不起来,赵先生当时看到这个场景特别的心疼。

于是他想,如果儿媳在身边跟着一起照顾他孙子,他的身体会不会长得结实一点呢,于是当初他就同意了儿媳和她新男友一起住进他们家,一起帮着照看孙子。

其实后面小文和她的的公公赵先生还有最大的一个矛盾,那就是如何处置赵先生的儿子98万元赔偿款的事情。

小文觉得当时她是看到公公很伤心,所以她才把这赔偿款全部放到公公那里的。

但现在公公既然要赶她出门,那她觉得公公是要分一部分赔偿款给她的,可是她的公公死活都不分给她。

赵先生觉得这笔赔偿款是儿子用他的性命换来的,他不可能给他儿媳的,他觉得这笔赔偿款要全部用在他的孙子身上。

而且这些年他也确确实实是这么做的。

他自己专门有一个账本,上面仔仔细细的记载了这些年他给孙子支出的每一个明细。

而且他还表示,他每年会给孙子交14000块钱的保险,而作为儿媳的小文根本就没有给他孙子交过保险。

他觉得这些钱理应是要留给他的孙子用的,所以他拒绝分一部分赔偿款给儿媳。

因为双方都在僵持不下,最后经过第三方的调节,他们最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他们都同意把这笔98万元的赔偿款存放在居委会那里。

以后赵先生孙子的各项开销就从那里面出。

其实我觉得这笔赔偿款这样处置是最为妥当的,按理来说,这笔赔偿款赵先生,小文还有小文的孩子都是有份的。

但最后因为双方都闹成了僵局,所以不得已全部都用在孩子的身上,这样双方都没有意见,也是最好的选择。

其实整件事情下来,我觉得小文作为儿媳做的很不对。她的公公已经失去了儿子了,他此时心里是很伤心的。

作为儿媳的她,应该平时多关怀一下她的公公,而她上面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安慰她的公公的。

所以她的公公最后实在忍受不了他们了,选择把他们赶出家门,我觉得这也是被逼无奈。

是他们先不懂得尊重赵先生的,而且赵先生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孙子,并不是为了他自己。

所以我觉得赵先生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他的儿媳小文太不讲道理了。

最后被赶走的时候,竟然还想要分走他儿子一点赔偿款,这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不会给她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

恩施好吃街霸凌商户!设陷阱吿商户违约

我在重庆从事餐饮近十年,而以下所述都是我在恩施这三个月做餐饮的遭遇。今年5月24日,我们重庆观音桥好吃街的商户到湖北恩施星光里商场好吃街项目考察,在招商会上,该商场承诺:1.商铺保证金1万元/个,2.商场包装修费,商户只出设计费;3.商场提商户销售额的20%作为租金;4.商场统一收款,但借支3万元作为商户进货周转金;5.商铺当月营业额超过5万元的,商场返还营业额的5%作为商户的租金补贴。商场的各种优惠政策打动了我,5月25日与之订了租赁合同,租下该商场1B002和1B021两个商铺。在签合同时,我发现商场承诺的优惠政策都没有写进合同,原本说好的提营业额20%作为租金,变成了提营业额的6%作为租金,多了个提营业额的14%作为服务管理费。向对方提出疑问,对方解释,把20%的提点租金改成6%和14%是公司的要求,总额没变,对我们没有影响;商场的合同都是标准格式化合同,大家都这么签的,我们这么大个商场,承诺大家的肯定都会兑现不必担心!由于轻信,我草率的签订了合同,也就有了之后的遭遇!该商场7月2日正式开业,6月25日召集所有商户开会,宣传商场开业活动,会上明确说明,商户所接满20元减10元券和满10元减5元券,不计入提点,每张券商场补贴1—2元,这样算下来,接券虽不赚钱,总体也能基本持平,不至于亏本。会后,商场让所有商户在一张纸上签字,声称是确认了解活动内容,于是都签了字。谁知在8月对账返款时,商场却把所有满20减10和满10减5优惠券的销售额计入了提点销售额中,在我们6折销售的基础上,又强行扣除了20%的销售额,还拿出活动策划书,最后一页就是6月25日让大家签字的那张纸,说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所有活动销售额都计入提点销售额,你们是签字认可了的,打官司也不怕!还笑我们当时签字都不看。6月25日会后让大家排队签字时,也没拿什么策划书给我们看,却成了我们认可那所谓策划书的证据!由于大家的营业款都在商场手里,不认可就拿不到钱,法院起诉的时间、人力、资金成本太高,我们又没有确实的证据,店里又急等着钱进货、发工资、还信用卡,因此,大家不得不屈服!招商承诺的优惠政策,均未兑现,保证金变成了2万/铺,并从7月份的代收营业款中被强行扣除。7月的营业款近7万,到手1万8。在日常经营中,商场的管理人员完全把自己当做了执法者,各种罚款、各种乱摊派费用,不胜枚举!无论是商场活动宣传的立牌、还是要我们每天上交的账本或其他东西,拿到店里来时,从来不说要收费以及多少费用,直接从我们营业款中扣除,最过分的是,外面30元/100个的打印纸,硬是扣了我150元。7月中旬,开业不到半个月,商场负责人就来找我谈,要我无偿让出我租赁的1B002商铺的1.8米位置出来,要租给新商户,我没同意,之后各种施压、刁难,甚至扬言要强行收回商铺。这些都是开胃菜,后面的套路才真精彩!10月8日,商场负责人蔡某告知我,商场重新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我租赁的1B002商铺,并让我10月10日到办公室办理退租手续。10月10日办手续时,告诉我撤场要我们承担两个产品的学习费6000元和两个门头的制作费6551元,共计12551元。商场扣费的理由是:一、产品是我们去学的,而商场向培训方观音桥好吃街的品牌方支付了3000元/个的学习费,所以应该由我们自己承担这个费用;二、门头制作属于广告,不属于门店装修,不在包装修的范畴内,所以应该由我们承担。而我们不认可这两项费用,理由是:一、从招商到签订合同、到培训学习、到开店营业,商场一直说的是免费加盟学习,从未告知我们需要承担学习费。至于商场向品牌方支付学习费,是商场当初为了吸引商户入驻,而与对方签署的协议,是他们双方的协定,与我无关,否则,品牌方应该是直接向我们收取加盟学习费,而不是向商场收取这笔费用,所以,我不该承担这笔费用!二、我不想去争论门头制作费,该属于广告费还是装修费,我只想问,既然商场认为门头费属于广告费,该由商户承担,为什么在制作门头前、我们入场前,不告知我们要承担门头费,门头制作费明细也未征得我们同意,既然是该由我们出钱制作门头,商场有什么权利在我们不知情、也未同意具体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制作并支付费用。所以,我认为不该承担该笔费用。在我拒绝承担这两笔费用后,商场主要负责人之一的汪总,非常霸道的说,我不管,我今天就霸凌你了又怎样!我不想和你谈了,明天开始强制停业,肯定收回。于是从10月11日开始,1B002商铺被强制停业,我也开始向12315、12345、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办等职能部门进行举报。10月18日,突然收到该商场给我发来的律师函,称我在10月11日到10月16日期间,单方面无故停业,违反了合同约定,要解除合同,要赔付违约金,还要起诉我!我彻底懵了,不是你汪总要强制我停业吗?

老人养育了一儿一女,女儿出资买了地,建了一栋200平的房子给父母和大哥同住。一天,女儿对老人说:我要把房产的一半分给我哥。

老人的儿子陈明虽然身残但志坚,一人撑起了一个家。女儿和女婿是二手车行的老板,也是远近闻名的有钱人,身家颇丰。

四年前,老人患上了癌症,于是便写下了遗嘱,把200多平的房子全留给了儿子陈明。

女儿陈丽却不同意,因为这栋房子是她出钱购买的。她认为父亲是想要霸占属于她的房产,她实在没办法接受。

陈丽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但父亲却百般刁难。为此,陈丽和家人断绝了来往。

一天,老人向电视台求助。

老人表示这房子是他和儿子共同出资建的,女儿既没出钱也没出力,房子自然就没有她的份。但女儿却千方百计来争夺房产,这让他气愤不已。

随后,老人拿出一本账本给记者看。

老人害怕自己百年之后 ,女儿还会来争夺这房子。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老人便将建造这栋房子所有的明细账目都记在一个本子上。

老人说:我愧对儿子,因为以前穷,没钱给儿子治病,害了儿子,所以我要把全部财产都留给儿子。我和老伴都是儿子和儿媳在赡养,这房子就应该留给儿子和儿媳。女儿最不孝,她已经四年不和我们联系了。

老人的老伴说:女儿对我们这个家庭没有任何付出,她没有资格继承房产。况且她身家百万,不缺房,却偏偏要来和哥哥争房子。

既然房子是老人和儿子共同出资建造的,他们为何还会如此担忧女儿会来争夺房产呢?

当记者提出疑问后,老人再次翻找出一张纸,是当时和卖房子的人签下的卖房协议。

老人说,因为当时他们单位有分配房子,且每人只有一个名额,但必须要名下没有房产的人才能领取。于是当时在建这房子时,也是为了儿子能够领到自己单位的房子,所以就将这房子的名字改成女儿的。

因此,老人一直担心女儿会来争夺房产 。而且他还希望记者能帮忙说服女儿,让她主动放弃房子的继承权。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让老人带路来到女儿陈丽开的二手车行店铺。但却被知情人告知女儿陈丽如今因为生意红火,已经将车行搬到了其他更加繁华的地方去了。

老人没有女儿的电话号码,知情人把电话号码告诉了两位老人。

老人慌忙地拨打了女儿的电话,但陈丽却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之后,老人的老伴再次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在母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陈丽终于同意在当地社区的办公室见面了。

随后,记者见到了陈丽。

陈丽说:那房子本来就是我出钱购买给父母住的,但他们却如此偏心,要把我的房子全给了我哥。他们霸占了我的房子,还反过来骂我不孝,污蔑我抢房产。天底下竟然有如此偏心的父母?我很难过。我不缺房子,但我我咽不下这口气。

陈丽认为自己只是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父亲不应该阻拦。

老人暴跳如雷,他要女儿对天起誓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说罢 ,老人立即就拿出之前准备好买房协议,并说自己是借了女儿的钱买房,但是他已经将钱全部归还给了女儿。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老人拿出的建房协议上面的户主虽然写着陈明,但是明显有过涂改的痕迹。

陈丽说:这些手续上面本来都是写着我的名字,但却不知啥时候被修改成了我哥的名字了。我真是冤死了,我出钱买房给父母住。但他们却偷梁换柱,霸占我的房子。

老人骂到:你不要胡说八道,你有房有车,还争个啥啊?你是自己长大的吗?你真是个白眼狼,不知道感恩。你不要脸,你就是想要霸占我的财产。

女儿说:我即使再有钱,也是我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你们如此偏心,我不甘心。我做人也有原则,房子本来就属于我的。

面对女儿女儿句句在理,老人百口莫辩,他只是一个劲地说自己愿意跪地起誓来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相。

女儿说:如果房子是您买的,您爱给谁就给谁,我不稀罕。但您不能颠倒黑白,污蔑我。我只要回我的房子,您的财产,我一分钱都不要。

老人听罢,怒火中烧,立即冲过去打女儿。

众人见状,赶紧将老人给拉开了。

女儿落泪说:他总是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动手,所以我才约你们来社区协商的。那么多年来,他骂我,我不还口,他打我,我也不还手。但我很伤心,我也是当母亲的人,知道手心手背都是肉,但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女儿。他们霸道地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到我身上,这对我不公平。

突然,老人给女儿下跪了,央求女儿放弃这放弃房子。

陈丽见状,也立刻跪在了父亲的面前,再次表示父亲的遗产自己一分不要,只是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见父亲老泪纵横,陈丽还是心软了。

陈丽落泪说:他虽然病重,但也不能为所欲为,否认我对家里的付出。他患病,我出医药费,我出钱买房给他住,他却骂我不孝,我心如刀割。我也有尊严,我也需要父母的爱,他们考虑过这些吗?我能做的最大让步就是把房子的一半分给我哥。

其实,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人父母的不应该如此偏心,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毕竟家和万事兴啊!您赞支持陈丽的决定吗?

天门某学校收费去向不明?官方调查……

-01-19 09:15

网友:外国语学校每学期学生300块零花钱,到一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会象征性的退个十几二十块,就问这零花钱花哪里了,班主任从来不给明细,家长也不敢要明细,怕要了老师不高兴。钱花哪里了,请老师主动给明细。教育局回复:经查,天门外国语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每两周放一次假。因学生在校时间比较长,特别是小学生需要带一部分零花钱(现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为了避免学生零花钱丢失,经家长委员会研究同意,部分家长在每学期初将学生的一部分零花钱(200元左右)交给班主任代为保管。学生如需使用零花钱,找班主任支取时,班主任会在学生零花钱账本上详细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每学期期末,班主任与每一位学生结算零花钱结余,电话告知家长,并将结余转给家长。可能存在个别班主任工作简单粗糙,造成家长对结算存疑,在期末结算时,进而对学生零花钱代保管工作不满意。如果在学生零花钱保管方面您有好的建议,可以向学校反映。针对上述情况,市教育局已要求天门外国语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来源:网络

如果说大房子让给公婆住我还能忍受,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真的愤怒了。赵灿的妹妹半年前结婚,她和老公是按揭贷款买的房,每月要还近3000元的贷款,两口子大学毕业后换了不少家公司打工。婆婆怜惜女儿不易,竟然把他们原来住的那套房过户给了女儿,说是他们困难,多套房子租出去多些收入。这件事让我再也无法沉默了,赵灿这样无原则地惯着父母,让老两口越发觉得赵灿就是一棵摇钱树。几年来,我们这个小家省下的钱都孝敬公婆了,婆婆还经常拿我们的钱贴补女儿。我和赵灿虽然工作稳定,收入也过得去,可我俩结婚几年来,并没存多少钱,想生孩子都得考虑考虑,这日子还如何过下去?借着这个机会,我向赵灿彻底摊了牌:“既然你这样宠着爸妈,咱们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趁现在还没有孩子,好合好散吧!”赵灿还是以往那样对我好言相劝,可这招已经不好使了。我冷着脸没有理他,简单收拾了行李,回了娘家。

巧记流水账,老公终醒悟

父母见我回家来住,脸色也不好,就试探着问我是不是和赵灿吵架了。我说没啥事,只是想回家静一静。父母看我不愿意说,也没有再问,只是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担忧。

自从回娘家后,我每天上班都心事重重。同事芳姐看我有心事,就关切地问我怎么了。芳姐是个热心人,对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很有见地,是大家公认的“知心姐姐”。我把我的烦恼和盘托出,让她帮我出出主意。芳姐沉思了一下,说了自己的看法:“孝顺是好事,但是无底线地孝顺,不顾自己的小家就有些过头了。其实,像他这样纵容自己的父母,算不上是真正的孝顺,还可能给这个大家庭埋下隐患,建议你把家里的收支好好记个账,做个清晰的统计,让你老公看看这样的支出合不合理。另外,你向你老公要求,给公婆多少孝敬钱就给你父母多少,父母不要可以悄悄存起来作为将来的应急基金,等将来老人真的需要了再拿出来。”芳姐的话让我心里一阵敞亮。

回到娘家的第四天,赵灿便来接我回家。看他态度诚恳,再加上父母的催促,我只好跟他回了家。当晚,我便向他声明:“今后在孝敬父母方面,我的父母和你的父母要同样的待遇,给你父母多少钱就要给我父母多少钱。”赵灿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按照芳姐的主意,平日里悄悄记着流水账,赵灿的每一笔支出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每个月孝敬我父母的钱,父母也都为我存着。

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我找了个双休日,拿出账本,把近三个月的收支情况让赵灿过目。赵灿平时花钱从不放在心里,看到我所列出的收支明细很是吃惊。账本上显示,我们每个月用于生活上的费用2000多元,而他用于给父母旅游、买衣服、吃饭等开支竟有3000元之多,再加上给双方老人的零花钱,我俩每月节余不到2000元。看着赵灿吃惊的神情,我指着账本上那些画圈的诸如请爸妈吃西餐、买保健品、旅游等项目,和他讨论哪些有必要,哪些可以省掉,并推心置腹地对他说:“孝顺父母虽然是美德,但要量力而行,无原则地宠着父母并不是真正的孝顺,还会给自己的小家埋下隐患。”然后,我又分析了将来养育孩子所需要的巨大费用,并向他透露了家里的经济状况,让他明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道理。

赵灿看着账本上记得密密麻麻的收支账目,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此后,他花钱只要超过500元都会和我商量,合理的我会支持,不合理的我会说出自己的意见。赵灿一般都会听从我的建议。

公婆感觉到儿子对他们的孝敬力度变小以后,曾表示过不满。赵灿和父母推心置腹地谈了一次,说了我们准备要孩子得攒些钱的打算,公婆觉得儿子说得有道理,也不好说什么。

在我的调教下,赵灿对父母由原来的“愚孝”转变为有底线的孝敬,我俩的积蓄也水涨船高,父母代我存下的那笔赵灿奉上的孝敬钱也变得可观起来。有了这些做底气,10月初,我如愿怀孕了。现在,我正憧憬着做母亲。 #情感# #情感事务所#

#佛山头条# #佛山# #佛山身边事# 3月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私自变更贷款利率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本人以广州工作连续28个月正常缴纳公积金,于佛山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12月21日放贷,并至今一直正常还款。直到1月31日突然通过短信通知因为未及时上传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已经导致往后贷款利率调整为商业贷款利率。与贷款银行沟通得知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进行差额退款。请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反馈和给出解决办法进行退款!非个例,已有同样的受害者在本平台发出投诉。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回复如下:借款人签订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第二条和第八条明确约定了借款人的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其中第八条已明确甲方即借款人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向乙方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承办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乙方按本条第二款的标准,判断是否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如甲方未能依时提交,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 同时,管理中心已于-12-4向借款人发送:“根据借款合同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贷款期间借款人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缴存职工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原承办银行提交缴存地管理部门(或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公积金存折、对账簿等)。不继续缴存或不提交外市缴存明细的,自次年起贷款利率改按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请及时到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缴存,或到原贷款承办银行(或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提交外市缴存明细。如已办理,请忽略本短信。”的短信通知提示履约,该短信已明确了异地缴存职工需要上传的资料及时限要求,借款人应按要求办理。 经查,借款人2月19日才上传的住房积金缴存明细已核对通过,自次期(即3月)起贷款恢复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还款本息。已按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还款的本息差额乙方不作退回。!

兴宁警方打掉假客服跨省网贷诈骗团伙 抓捕23人

“您好,这边是京东金融的客服,近期您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吗?”

“这边是360借条的客服,查询到您有在我平台申请额度没有审核通过对吧?”

“我们这边平台有新开通的特邀渠道,就是今天办理,可享优惠政策,并可以马上提现……”

……

……

名字听上去是不是很正规?

大平台借贷解燃眉之急,

应该靠谱吧?

怎料,

这竟是“假”客服的骗局

分文未借到,反而散尽钱财

还欠下巨额债款……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全力推进“净网” 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指导支持下,重拳出击,跨省追捕,成功捣毁一假冒“京东金融”“360借条”客服实施网络借贷诈骗的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嫌疑人23人,当场查获手机卡1500余张、银行卡63张、手机50部、电脑4台以及POS机、U盾等作案工具一批。

“假”客服步步设套 被骗群众债台高筑

目前,打着“低息、无抵押、秒放款”幌子的网络贷款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为提升可信度,伪装成“京东”“360”等大平台客服,层层布局,引人上钩,骗尽钱财。兴宁也有不少群众也上了此类骗局的当。

4月20日,坭陂镇戴某下载“360借条”注册账号进行贷款操作,按客服指引转账解冻费等费用被骗9000元;

今年5月,坭陂镇史某接到自称贷款专员电话,根据指引下载“360借条”进行贷款操作,转账所谓 “会员费”、“资金解冻费”共被骗121698元。

据了解,这些诈骗分子假冒“京东金融”“360借条”平台客服,以“快速、优惠办理短期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采用以收取高额服务费、会员费、刷流水提升信用额度以及操作超时、操作有误需缴纳保证金等套路,逐步侵吞被害人财产,不少被害人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套路,再去借款转账,连环被骗,高筑债台。

紧抓线索厘清组织 严密追踪团伙成员

今年6月,根据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下发的涉电诈线索,兴宁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汇集整合各警种优势资源,形成大合成作战格局,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对相关线索深入研判分析,逐步梳理出由一对石姓兄弟组织管理多个诈骗窝点。

经细致侦查发现,每个诈骗窝点有5到8人不等的团伙成员,同时掌握了该组织团伙作案工具、手机卡、业务提供者李某。至此,一个由业务及工具供给、人员组织、话务运营三方组成的“网络借贷”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调查中发现,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细,即由李某提供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及话务业务信息;石某两兄弟购入手机卡等,同时在本地网站、公众号招聘 “客服话务员”;由黄某彬、赖某彬等人负责工作指派,组织话务员在窝点内进行诈骗操作。

通过对涉案人员的严密排查,兴宁警方全面掌握所有窝点所在位置和嫌疑人相关信息,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分布浙江省和广东兴宁城区、黄陂等地。

重拳出击跨省收网 21名团伙成员被刑拘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行动取得更加显著的收网成效,兴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判,要求专案组全面统筹,快速行动,实施抓捕,力求实现对该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9月24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在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支持下,集中警力,组成8个抓捕小组,兵分七路赶赴浙江、兴宁黄陂以及兴宁城区多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一举端掉6个诈骗窝点,抓获以石某兄弟等人为首团伙成员23人,成功捣毁该网络贷款诈骗团伙。

在抓捕现场,办案民警除查获大批手机卡、银行卡、手机、电脑以及POS机等作案工具外,每个话务员桌上成沓的手机号码清单、账本和话术本也引起了民警注意,翻查中发现,上面详细记录了诈骗团伙的诈骗手法。

经查,大部分团伙成员是通过朋友介绍、网络兼职加入这犯罪团伙,通过短暂培训后,就开始根据“剧本”,假装“京东金融”“360借条”平台客服,电话诱骗目标添加“放款专员”为好友,提供一对一“服务”,进行进一步诈骗。部分成员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觉得自己只是打个电话,未直接进行交易,并不涉嫌违法犯罪。

兴宁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兼职赚钱补贴家用,这本是好事儿!但挑选兼职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充当诈骗团伙“话务员”,将涉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罪名,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目前,该犯罪团伙中21名团伙成员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兴宁公安

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某企业取得虚开发票,企业编造银行流水记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三罚[]58号

案件名称 徐州***服饰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02月接受蒙城县***服饰有限公司已确认虚开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明细如下:【注:发票明细略】

以上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43416000122061750413)提供的已虚开证明单上信息一致。 你单位实际经营人陈***提供的情况说明称: 你单位确实接受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9193.16元。上述业务是你单位从蒙城县***服饰有限公司购进女裤。由于货物出现色牢度问题,未能出售,至今存放在仓库,所以相应成本尚未结转,也没有在企业所得税前税前列支。 经检查人员进一步核实,由于你单位称法人及当时法人委托记账的会计人员已联系不到,无法提供结转成本的记账凭证及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的账簿,所以无法确定上述发票是否在当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是税前列支。

你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又称:上述业务的经办人员为法人王***。双方于2月1日在蒙城县签订了合同,货款于3月20日由你单位通过公户银行转账给蒙城县***服饰有限公司共计1026800元。目前你单位已联系不上法人王***。

检查人员通过检查你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查询你单位公户的银行流水发现:你单位提供的公户银行流水、银行存款明细账及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银行业务回单涉嫌造假。 你单位提供的公户银行流水与检查人员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查询的公户流水不一致。你单位提供的公户银行流水中有一笔3月20日转账给蒙城县***服饰有限公司1026800元的转账记录是你单位自行编造添加的。检查人员通过查询你单位银行【注:官方信息不完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徐州***服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1***1253K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利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行为及税前扣除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决定给予你单位所偷增值税处以0.5倍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74596.58元。所偷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以0.5倍的罚款即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729.83元。所偷企业所得税处以0.5倍的罚款即企业所得税罚款14023.66元。 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经责令限改后,你单位未在限期内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决定处以2000元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11-1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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