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火腿肠的危害 小孩吃火腿肠的危害

火腿肠的危害 小孩吃火腿肠的危害

时间:2020-08-08 11:03:39

相关推荐

火腿肠的危害 小孩吃火腿肠的危害

江西南昌,一女子发现有条狗在她的车胎上撒尿,便心生怨恨!于是她就在车位的附近,偷偷放了几根藏有农药的火腿肠,有5条狗因误食火腿肠后丧命,事情发生后,女子却认为,在我的车胎上撒尿,这就是它们该有的下场。

据这名女子反映,她每天下班,就把车子停在停车位上,可是第二天总会发现有狗的排泄物,她特别反感将尿撒在车的轮胎上,向物业反映几次也无济于事,于是,她就想用这个办法教训一下狗的主人。

根据事发当日监控画面显示,这名女子在自己的车位放火腿肠后,还反复回来观察几次,看看有没有狗过来吃她投放的火腿肠,在确认火腿肠被狗吃了后,她才离开车位。

狗主人报警后,这名女子被带走调查,那么这名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或者犯罪呢?

关于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是被毒死的狗狗的价值,其二是她所投放毒药的性质,来判断她是否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这名女子的所作所为,她可能要触犯两种法条,一种是破坏公私财物,另外一种是投放危险物质,她的行为到底是涉嫌违法还是构成犯罪,且看我慢慢为您分解。

1、众所周知,狗狗属于狗主人的私人财产,既然属于个人财产就不能随意损害,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得看数额,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在本案中,这名女子的行为到底是涉嫌违法还是犯罪,最终要由被她毒死的几条狗的价值来决定,即便数额达不到犯罪的程度,其行为也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

也就是说,如果这两只狗狗的价值超过5000元,那么,这名女子就已经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按以下规定就可以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这名女子投放的农药,具有较大的毒性,她的行为或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所谓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一种行为。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或投放危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毒等物质,以及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

就本案而言,这名女子是在公共场所投放的农药,她的本意是想毒死狗狗。

如果这种农药对人也有较大的危害,她的行为就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倘若有不懂事的儿童意外食用,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注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并不是必须造成人员伤亡才能判定其有罪,只要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投毒的行为,若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实质威胁,只要投毒的行为能导致不特定的人员伤亡的可能,就可以定罪。

假如这几条狗价值不超过5000元,女子所投的农药也不对人体构成任何危害。

那她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相关规定,因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或被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要按实际价值赔偿狗主人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合法饲养的犬只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伤害,这名女子因个人原因投毒毒死他人犬只,已经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想法和爱好都不尽相同,有的人就喜欢狗,有的人喜欢猫,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亲人或朋友一样对待。

而有的人就不喜欢小动物,甚至还讨厌它们的行为,所以说,一些养狗人士还是要尽量管理好自己的狗狗,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毕竟它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这名女子采取的行为不仅仅剥夺了狗的生命,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又何必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哪怕不爱也不要去伤害,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呢?

关注@普法宣传课用案例讲述生活,品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头号创作家##律师来帮忙##狗#

如果觉得《火腿肠的危害 小孩吃火腿肠的危害》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