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可以劳动,但不属于劳动者范畴。60岁快递分拣工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快递公司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
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家属表示:死者几乎都是晚班,公司负责人现在一直不露面,推诿打发,目前,老人遗体还在殡仪馆。
公司负责人的行为是可耻的,老人都已身亡,理应给老人应有的赔偿,而不是推诿打发。
虽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但国家一直在倡导促进低龄老年就业,未来也会将退休年龄推至65岁,难道不应该给再就业的低龄老人保障吗?必须是劳动者才能认定为工伤,超过60周岁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这就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还如何发展低龄老年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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