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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审理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3-02-06 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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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审理背后的故事

如何认定为“套路贷”?

“套路贷”涉黑影响有多恶劣?

被害人实际借得本金多少?

最终需还本金及利息总计翻倍多少?

被害人都会遭受哪些?

法院会如何判决?

带您走进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

审理背后的故事

案情简介

10月韩召海与曹明、孙明、叶宇铭商议,共同出资合伙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金雨空放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非法放贷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截止1月,该组织共非法放贷306万元,获利113万元。对于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该组织采取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夹击身体敏感部位、喷辣椒水、踩脚趾、烟头烫、“架飞机”及电击等恶劣手段暴力讨债;多次到借款人村镇用喇叭喊话、门上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此外,采用“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月23日被害人袁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通过中介联系到韩召海,欲以其房产抵押贷款,韩召海等人对该房产实地考察后,给袁某某借款12.5万元,借期16天,扣除利息、中介费、保证金等费用后,由韩召海、曹明、孙明、叶宇铭共同出资先向袁某某转账14.2万元,后又将其中5万元转出,袁某某实际得到9.2万元。同时,韩召海与袁某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及代为买卖、过户房产的委托书,并让袁某某在隐瞒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利用假离婚证对该委托书进行公证,且韩召海谎称公证只是贷款流程,不会处理房产。借款到期后,袁某某无力还款,委托其朋友与韩召海协商还款两次,第一次韩召海要求最低还款额20万元,第二次要求最低还款额近30万元。4月25日经韩召海、曹明、孙明、叶宇铭共同商议,利用事先公证的委托书,将袁某某抵押的房产过户到叶宇铭名下后将房屋出租,过户费用由四人平摊,房租收益四人均分。案发后袁某某才知其房产已被过户。经评估房屋价值29.32万元。韩召海等人采用“套路贷”的手段骗取袁某某20.12万元。被害人袁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借款5万元。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11起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不断扩大,组织势力日渐加强,逐步形成一个以韩召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裁判要旨

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的特征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应在其本质特征即危害性特征的基础上综合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设立放贷公司,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采取设置高额费用、擅自垒高债务、伪造银行流水、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公证过户手续等手段,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犯罪活动,符合“套路贷”犯罪的特征,依法予以惩处。

判决结果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韩召海等人擅自设立放贷公司,非法放贷,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讨债,严重破坏借款人及其家属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组织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需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该组织在放贷中不同程度的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设置高额费用、肆意认定违约、擅自垒高债务、伪造银行流水、公证过户手续等“套路贷”手段,在袁某某被诈骗案中,通过公证过户手续的方式为后续过户房产做好准备,在袁某某逾期未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立即过户房产,以此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遂判决:被告人韩召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十一年刑事处罚不等刑期。

宣判后,被告人韩召海等不服,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套路贷案件时,依法对案件定性,结合案件本质特征对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从整体把握。本案系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1号案件,也是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本案深入剖析了由“套路贷”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种种表象,指出“套路贷”背后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黑恶势力,其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金融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本案裁判的意义在于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护了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展示了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恢弘气势,为社会综合治理营造平安环境。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新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召开度十大亮点工作、十大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该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件。本次的十大典型案件中,有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案、有矛盾尖锐的校园凌霸案,有新颖的虚拟财产案、有该院首例申请诉中行为保全损害责任赔偿纠纷案、有执行兼顾民生的法理融情理案、有当今热议的医患关系案、有喜闻乐见的明星肖像侵权案…...这些案例的裁判要旨、案情简介、法院裁判及法官点评经过编写后向社会发布,以期通过普法引导、示法引领,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司法的真实、鲜活与生动,感受到法院工作者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做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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