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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性发作癫痫病药物治疗的日常护理

时间:2023-07-08 04: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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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性发作癫痫病药物治疗的日常护理

部分性发作癫痫病药物治疗的日常护理,治疗部分性发作癫痫病除了要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外,还应该做好家庭中的护理工作,这样才能在专业的治疗和家庭护理中更好的进行恢复

1部分性发作癫痫,癫痫日常护理问答

图钉问:

<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 font-size: 14px; color: rgb(51, 51, 51); line-height: 26px; ">我孩子发作时就是抽搐,怎么才能不让他不抽。。有什么好的治疗呢</span>

答:

一般反复发作2次以上可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但对初次发作呈癫痫持续状态或明显有脑损害病例即刻开始规则用药。

2【部分性发作癫痫,癫痫日常护理】部分性发作癫痫病药物治疗的日常护理

治疗部分性发作癫痫病除了要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外,还应该做好家庭中的护理工作,这样才能在专业的治疗和家庭护理中更好的进行恢复。癫痫病的发作主要是因为神经元的异常放电主要是由于神经肽在神经细胞内无法合成以及无法在突触处正常释放,进而无法与突触后膜上的对应受体相结合,阻碍正常信息传递。中医现代化治疗直接作用于神经细胞内的神经肽,效果远远高于药物的肠胃吸收过程,所以具有疗效高、见效快、治疗周期短的优势。

下面的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您做好家庭中的护理工作。

(1)家属要叮嘱患者听从医生的叮嘱治疗,在吃药时不要出现少吃、不吃、多吃的现象。

(2)家属不可以给患者随意的改变药量,无论是加还是减,或者是换别的药物。

(3)癫痫患者要坚持治疗,等到癫痫能够完全控制住后,才可以慢慢的将治疗停止,而药量的减少也要一年的时间,千万不可以突然停药或者是短期停药。

面对癫痫,患者和家属要有信心,和恒心,发现症状及早就医,坚持按照医嘱服药,接受治疗,相信会有身体健康的一天的。

3【部分性发作癫痫,癫痫日常护理】部分性发作癫痫治疗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对单药治疗无效的癫痫患者必然要考虑多药联合治疗。此外,抗癫痫治疗是长期的,患者在治疗期间也可能会患上其它疾病,此时必须考虑部分性发作癫痫治疗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常见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肝酶诱导作用:具有肝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如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和苯巴比妥等联合用药时会使其血浆浓度降低,疗效下降。也能诱导口服避孕药、抗凝药代谢,降低其血药浓度而影响疗效。新型抗癫痫药物大多数药物无肝酶诱导的特点,只有奥卡西平、拉莫三嗪和托吡酯较大剂量时(>200mg/日)选择性的促进类固醇类的口服避孕药的代谢,使其疗效下降。

2. 肝酶抑制作用:丙戊酸钠是肝酶抑制剂,尤其抑制拉莫三嗪和苯巴比妥的代谢,使其半衰期延长,血浆浓度升高,导致潜在的毒性增加。因此丙戊酸钠和拉莫三嗪联合使用时,拉莫三嗪的用量可以减少一半。

3. 蛋白结合置换作用: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能够竞争低蛋白结合率的药物的结合位点,使其从蛋白结合状态成为游离形式,使后者血浆浓度升高,最常见的是丙戊酸钠与苯妥英钠合用,由于苯妥英钠被置换为游离形式,可能在较低剂量时出现疗效和毒性反应。

4. 药效学方面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双向的。比如拉莫三嗪与卡马西平作用于电压依赖性的钠通道,联合应用时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增加(头晕、复视、共济失调)。而拉莫三嗪和丙戊酸钠联合应用时,可能由于作用机制互补而产生协同作用使疗效增加,但需要调整拉莫三嗪的起始剂量、加量速度及维持剂量以弥补这二者在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相互作用。

4【部分性发作癫痫,癫痫日常护理】局灶性发作癫痫药物治疗应掌握的原则

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提高疗效。在癫痫的治疗中尤为重要。目前有效的抗癫痫药物可使约80%的癫痫患者癫痫发作得到控制。临床应用局灶性发作癫痫药物治疗应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发作类型用药

抗癫痫药均为对某一发作类型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的发作疗效差或无效,甚至有相反的作用。如乙琥胺对失神发作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发作无效。苯妥英(苯妥英钠)对强直阵挛发作有效,有报道可以诱发失神发作。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

2.用药时机的选择

明确癫痫诊断是用药的前提。如1年内有2次或2次以上的癫痫发作应予用药。第1次发作后的再发率为27%~82%,较高的复发率见于进行性或器质性脑病,脑电图有明确的阵发性棘慢波或频发的局灶性棘波的患者,亦见于局灶性癫痫发作,有神经科体征,精神发育迟缓或精神障碍者。如首次发作时无上述情况,其复发的危险性较小,可推迟用药,进行临床观察。患者如存在明确的促发因素,如药物、酒精、疲劳、紧张、光敏等,应先去除这些因素,经过观察,依据情况再行用药治疗。

3.长期用药

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地应用。一般应于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3~5年,方可考虑停药。还应根据病因、发作类型及发作频率的不同作不同的处理。如有脑炎史、产伤史的症状性癫痫用药时间应长,复杂局灶性癫痫发作停药应慎重。发作频繁而脑电图异常者亦应长期用药。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从开始减量到停用,应不少于半年。

4.规则用药

在长期用药的同时应规则按时服用,这样才能保持稳态有效血浓度以达到抗癫痫的目的。

5.单一药物治疗

由于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癫痫药物联合使用易致慢性中毒,中毒后易使发作加频,所以目前多主张用一种药物,如排除选药有误、剂量不足、服药不规则等因素而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2种药物。如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其一加用苯二氮卓类可有效。但化学结构相同的药物,如苯巴比妥和扑米酮(扑痫酮),氯硝西泮和地西泮等不宜联合使用。两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更属禁忌。Mattson(1990)的多中心研究结果显示,单药治疗无效的患者用两种药物治疗有40%有效。单药治疗宜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的控制发作而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剂量,亦即达到稳态有效血浓度。在血浓度监测下维持此剂量,不可任意减量或增加剂量。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因有药物间相互作用,不但不能提高疗效减少中毒反应,有时反而降低疗效。这已为血浓度的研究证实。对混合型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3种药物为宜。如一种药物观察2~3个月确实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可逐渐换用另一种药物。切忌突然停用。

6.调整用药剂量原则

一般宜从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增量,以既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毒性反应的最小有效剂量为宜。由于存在个体差异,用药需采取个体化原则。儿童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婴幼儿由于机体对药物代谢较快,用药剂量比年长儿童相对较大。苯巴比妥和苯妥英(苯妥英钠)的半衰期较长,药物浓度稳定后可改为1次/d。发作频繁又难以控制者不应强求完全控制发作而过分增加药量以致产生不良反应。应考虑患者的生活质量。用药后患者发作明显减少,程度减轻,对日常生活及学习或工作无不良影响者较为理想。

7.换药原则

换药宜采取加用新药及递减旧药的原则。至少有3~7天的过渡期。不宜加用新药后骤然停用原来的旧药,这样会引起癫痫发作加重或诱发癫痫持续状态。

8.减药及停药原则

目前多主张癫痫完全不发作后,再根据发作类型、发作频率、药物毒性反应的大小,再继续服药3~5年,然后逐渐停药。撤除抗癫痫药的原则是:①GTCS的停药过程不少于1年,失神发作不少于6个月。原来用药量较大者,停药所需的时间也应较长;②切忌突然停药,常可招致癫痫持续状态;③明确的器质性脑病、神经系统有阳性体征、精神障碍、持续存在的脑电图阵发性异常、部分性或混合性发作均影响停药时间;④有些器质性脑病的癫痫患者可能需要终身服药;⑤有人主张发病年龄大于30岁者需谨慎停药,因其停药后复发率在50%以上,需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据统计,约70%的癫痫患者在经过一定的缓解期停药后并不复发。停药后以局灶性癫痫发作复发率最高,GTCS和失神小发作复发率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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