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一男子竟然动粗打骂检疫人员
扰乱检疫防控秩序。
近日,
滦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依法处置这起殴打、侮辱他人案,
违法行为人冯某
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简要案情
▲冯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的处
2月11日18时许,滦南县胡各庄镇男子冯某在县城正通花园东门口,与正在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物业经理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冯某用手机砸到张某右腿,并公然对其进行侮辱、追打。
滦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将冯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冯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冯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滦南警方依法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在这个非常时期,无数人勇敢逆行,冲锋陷阵,竟然还有人恣意放纵,不服从必要的管制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必受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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