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伟 通讯员 刘婷 柴禾
“我这次错得不得了,我对不起大家,我要吸取教训,以后不这么冲动了,出去后我还要劝大家不要冲动……”2月13日傍晚,被羁押在衢州市看守所的邹某某面对办案检察官,懊悔不已。
2月11日上午9时许,家住衢州东港街道的邹某某与邻居在小区门口聚集闲聊,对街道执勤人员周某某的劝离拒不配合,心生不满,并持凶器对其进行恐吓。
案件发生后,衢州衢江区检察院于立案当日安排办案骨干力量通过钉钉查阅笔录、电话沟通、案件研讨等多种方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明确案件定性及取证方向。全程采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实物传递,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质效。
同时,与司法局联系,安排值班律师,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月14日下午,邹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邹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眼下,正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法治阵地不能失守,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为,都将有可能涉嫌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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