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早高峰,湖南张家界桑植十一学校门口,一名男子突然发狂,持刀追赶刺伤数名学生,现场视频显示,当即数名学生受伤倒地,随后,这名男子又劫持了一名女生,现场十分危急,还好,警方及时赶到到现场,果断处理,抓获了该男子。
据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声明称,受伤学生得到妥善安排,并无生命危险。
有知情人说,该男子患有精神疾病。
在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患有精神疾病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丧失辨识和自控能力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精神病人无财产,则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
法律进一步规定,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如果发病时,犯罪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清醒时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者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家中有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属,需要尽力照顾好患者,也可以送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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