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课堂
民二庭的法官助理宁昀
向大家分享一个
关于车辆挂靠合同结束后车牌转移登记的案例
案情简介:
9月6日,原告刘某与被告北京某商贸公司签订一份《车辆挂靠协议》,约定刘某将车牌号为京xxxxxx的自有货车挂靠在北京某商贸公司名下,由北京某商贸公司协助刘某办理上牌、证件办理、过户、营运、等级鉴定、二级维护等手续,车辆所有权归刘某所有,刘某每年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刘某可免费及自由过户,北京某商贸公司协助刘某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终止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协议。至,刘某依约向北京某商贸公司缴纳了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后刘某要求将车辆过户至自己名下,北京某商贸公司同意协助刘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要求刘某支付6000元过户费,故刘某诉至法院。
原标题:《平法课堂:车辆挂靠合同结束后车牌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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