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持刀…这些在法治新闻中才能看到的词没想到真实发生在了即墨一19岁女生小王的身上。
8月2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小王打了一辆出租车,因为后排放了东西,小王就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可是刚上车,司机就以打蚊子为理由摸了小王的大腿,并且一直用言语对小王进行挑逗,按照小王的说法,她当时吓坏了,甚至想要跳车,但是由于车速太快,她没有办法跳车,只好偷偷打开了手机录音功能。
录音中司机明确说出了“我给你五六百块钱,你陪我睡一次吧”“我不可能让你怀孕,前面就到我家了,1800元都不行?”这样的话。在小王明确拒绝之后,司机竟然拿出一把刀抵在小王腰上,强行对小王进行了猥亵。
小王说自己曾经试图进行反抗,但是无济于事,自己的身上多处出现淤青。小王在下车之后,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理,在回家后越想越觉得委屈,就吞下了一瓶褪黑素,吓得家长连忙帮她催吐。
“她怎么说,我没办法!我不认识这个女的。”在之后的调查中,司机矢口否认骚扰过小王,还称自己已经从出租车公司离职。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传唤车主,目前一个月过去了,但是结果还没有出来。
事后,小王报了警,但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矢口否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在司机否认的情况下,能否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呢?
现在大部分城市的出租车都已经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有关部门应该及时调取相应的录音录像设备,并配合小王提供的录音来调查出事实的真相,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1、如果调查结果认为司机并没有使用刀具威胁恐吓小王,那么仅仅通过小王提供的录音就可以认定司机有言语挑逗的行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
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2、如果调查结果认定司机的确使用了刀具,且的确猥亵了小王的话,那司机的行为则触犯了《刑法》,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应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同时,事情真如小王说的这样吗?在录音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大部分出租车都具有监控录像为什么司机还敢这么大胆?难道继网约车之后出租车也不安全了?
如果这起事件真如小王所说的这样,那出租车管理公司有逃不掉的责任,为什么出租车没有监控?为什么没有设置紧急报警系统?顾客的安全又怎么保证。
有录音那距离真相也不远了希望谨防尽快查明真相,若有违法定要严惩。
同时也要提醒单独打车的女孩子,尽量坐在后排,同时要保持警惕,让司机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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