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7月7日至9日举行,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树立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为全县考生创造公正、安全、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7月2日,农安县公安局发布了高考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告。
一、严历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凡向他人非法出售使用、提供考试作弊器材、试题、答案或提供其它帮助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为保证高考期间的道路畅通,对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时间:7月7日、8日早7时至12时,中午13时至晚17时。考试期间,城区内的车辆禁止鸣笛,过往考点周边的车辆请提前道行驶,请广大考生家长和驾驶员积极配合,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对拒不服从指挥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大力加强考点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
高考期间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人如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考试作弊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考试作弊或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故意隐購或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大力加强宾馆、旅店、网吧等特种行业的管理。
严禁宾馆、旅店容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住宿;网吧业主要加强网吧的网络安全管理,发现利用网络进行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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