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视觉·保险小课堂」第4期
导读:这原本就是一个在逐步发生的事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大家好,我是Alex。
昨天(9月14日),安邦保险集团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经股东大会表决后,安邦保险集团将按照法律法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解散,并成立清算组。
此事一出,就在朋友圈引起了“轩然大波”。
很多保险营销员开始疯狂转发此条信息,意在引发消费者恐慌,从而强调自己所在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破产解散。
那么,安邦保险集团“解散”,究竟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要“解散”?消费者的权益会不会受到影响?
今天的「精算视觉·保险小课堂」,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事情。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集团”。
根据保监会下发的29号文件——《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三条,保险集团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集团公司外,有两家或多家子公司为保险公司且保险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
通常来说,一家保险集团底下会有若干“子公司”。
这些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机构,由母公司(保险集团公司)控股,经营不同类型的业务。
比方说,原安邦保险集团旗下就拥有经营人身险业务的安邦人寿、经营养老险业务的安邦养老、专门进行投资业务的安邦资管、经营财产险业务的安邦财险、经营健康险业务的和谐健康保险,还有成都农商行、瑞和保险经纪、邦银金融租赁等一系列子公司。
自2月23日原保监会对安邦保险集团实施接管的两年内,安邦保险集团开始不断“瘦身”,剥离其各类业务、转让旗下子公司。
比如说,今年3月20日,安邦旗下的和谐健康保险就完成了股权变更,安邦保险集团正式退出了和谐健康的股东席位。
今年6月12日,安邦旗下的成都农商行也完成了清仓转让。
大家比较关注的,应该是安邦保险集团旗下的保险主营业务——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安邦资管和安邦财险的去向。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第89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所以,安邦保险集团如果不把这些主营的保险业务“剥离”出去,就没有办法解散。
实际上,在安邦保险集团被接管的时间内,银保监会已经逐步地完成了对于上述安邦旗下保险子公司的处置。
如果我们现在登录安邦保险集团的官网,会发现官网首页已经有明显的信息提示: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注册资本203.6亿元。
大家保险集团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并设立大家财险,依法受让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分别更名为大家人寿、大家养老和大家资管。重组完成后,安邦保险集团将不开展新的保险业务。
两家集团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将依法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和各方面合法权益。您在安邦保险重组更名过渡期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其效力也不受影响。
安邦保险集团的主营保险业务向大家保险集团的“转移”,大致就是上面图中的模式。
所以,当安邦保险集团不再拥有实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子公司之后,就可以正式向银保监会申请解散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安邦保险集团解散”实际上只是一个在逐步发生、最后公布一下结果的新闻。
在保险业内人士来看,这早就已经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很多人比较关注的,可能是安邦原来销售的保单,保险利益会不会受到损害。
实际上,原来安邦保险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已经移交给了大家保险,并不存在“安邦保险集团解散”会导致投保人利益受损的可能。
今年2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结束对安邦保险集团的接管。
在答记者问环节中,银保监会办公厅的发言人表示:“截至1月,接管前安邦集团发行的1.5万亿元中短存续期理财保险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平稳度过现金流的给付高峰,有力地保障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也是希望很多保险同业伙伴们,在面对保险业新闻的时候,不要断章取义,也不要妄加猜测,尊重事实,多向保险消费者传递保险业的正面信息,尽量不要靠转发其他公司的负面新闻来抬高自己的公司。
因为从整个保险业的角度来说,大家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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