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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8-09-09 1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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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及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党委、政府关于法制建设的精神,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47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永政办〔〕58号)工作要求,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市民健康、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为法治永安、健康永安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出台《永安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年》,同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实施。同时,每年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党委中心集体学法制度。制订了中共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市卫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期的法制教育讲座。4月30日特邀市委党校高级讲师郑尚哲老师作《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专题讲座,11月20日特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芬华作《加强医患纠纷处置 推动平安医院建设》专题讲座。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时,都要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述职和公示。四是制定了卫健局权责事项清单,制订了《永安市卫生健康局重大卫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五是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系统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有执法资格证102人。近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派出42人次参加省卫健委和省卫生计生监督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依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学习有效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开拓视野,提升了依法办案的的能力。通过开展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一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卫健系统人员人手一册《宪法》宣誓本并举行了宣誓活动,开展《宪法》知识测试。8月13日,我局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贡川镇龙岭村开展“宪法宣传进村居”普法宣传服务活动。10月20日,我局深入燕西街道上吉山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2月3日,我局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等20多家单位联合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印制通俗易懂的各种宣传材料20000份,以3.15普法宣传日和第70个世界卫生日等为载体,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工作10次,发放及张贴“非法行医举报暂行办法”1000张和宣传折页28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约240余人次;三是向服务对象发放“中医养生保健”等涉及非法行医行为的法律责任告知书15家。四是召开医疗市场秩序整顿推进暨卫计监督协管工作会,全力推动我市卫生计生监督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00余人参加会议。五是组织医疗机构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并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向群众宣传;六是今年7月1日我局上线“平安永安·法治直通车”栏目,通过以案释法、在线互动等形式宣传了“平安永安”建设知识和卫生计生的法律法规。

三、强化社会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利用对外公开栏、政府网站、单位LED宣传栏等形式,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二是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卫健局普法责任清单,对普及宣传的6项法律、16项法规、43项规章以及31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具体明确,并适时对外进行公布。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通过以某皮肤护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案,来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公众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近年来,市卫健局以“职业病”防治周宣传活动、“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世界人口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面向社会群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六进”活动 28人次,共派出专家14人次走进社区、乡镇、学校、医院等开展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宣传,有效提升服务对象卫生法律知识水平。8月3日,携手燕北街道江滨社区党委与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共同举办《党建引领,“三社联动”健康惠民》大型居民健康管理暨义诊活动,进行法律健康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单2460张。五是开展“新媒体普法”。 充分运用永安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平安永安·法律直通车”直播间、各单位LED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今年我局投入4.5万元与永安市广播电视台签订了《广播电视宣传合作协议》,安排《走遍燕城》社教栏目6期、开设《打击“非法行医”》、《健康教育之窗》、《医改之声》等专题栏目全年每周六、周天播出,调频广播每天播出12次,重点突出法治宣传、健康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等,获得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大家纷纷点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

(一)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

一是完善受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进一步梳理许可审批办理规程,及时更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以及纸质办事指南,规范公示材料。二是推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三是压缩办证时限。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再次进行压缩,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四是根据福建省审改办《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依据“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窗口受理收件时,允许申请人不再提交证照原件或者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查询电子证照库获取电子证照进行核验。五是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共梳理“一趟不用跑”事项6项,“最多跑一趟”事项 6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所有办理事项80%。

(二)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

在案件查处中,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审批-行政处罚决定-结案。案件查处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相对人认定准确无误、程序合法、调查取证充分、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法规适用准确、文书制作规范。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合议制度,重大案件由局集体讨论,处罚档案做到一案一档。

(三)、现场执法能力规范化

为了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制定工作程序和制度,要求监督员在现场执法前了解执法的内容和职责,带好文书和取证工具,在现场执法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着制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检查的内容和依据。发现当事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全程留痕。

(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县之一,制定方案和制度。以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开展培训。让监督员了解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知识,掌握执法记录仪使用的方法、目的和意义,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监督执法行为提供重要保障。三是开展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目前共有8台执法记录仪,它主要用于日常卫生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违法当事人不配合执法、拒不承认违法行为甚至会出现威胁、暴力抗法等情况的无证行医查处现场;重大、复杂案件(包括投诉举报)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以及重大、复杂案件或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施以来,在111家被监督单位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记录仪后能及时上传。

至今,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无证行医等案件26起,罚款金额121500元,没收19380元;共出动监督车辆226次,出动监督员954人次;网络直报277户次;联合部门执法7次;查办非法行医举报奖励案件1起,罚款人民币6000元,奖励举报人500元,行政执法治理非法行医成效显著,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认真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为提高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协调相关抽检事项;二是对涉及6类专业146家的被监督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目前:监督完成145家、任务完成129家、任务关闭17家,监督完成率99.32%,立案3件,完结率100%;三是在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时,均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数码照相机记录执法全过程;四是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公示于永安市人民政府网,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医患纠纷处置,推动平安医院建设

一是积极整合优化调解资源和调解力量,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市卫健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专业行政调解队伍,选择熟悉法律政策、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专、兼职行政调解员,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建立了行政调解建议书制度,有效依法开展卫健工作检视存在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针对一些计生特殊家庭群体,通过建立三级联系人制度,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关口前移,将矛盾风险化解在早在小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许可360家,执业医师资格1256人,执业护士资格1617人。定期对医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和常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大力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医院法治文化氛围,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10月12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永安市人民法院“乾坤清气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党员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宣传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就执法而执法,普法宣传不够全面,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一些偏远乡村的卫生法律宣传还未进村普及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二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规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跟不上工作需求,不能及时和熟练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种现场科学快速检测手段。

七、工作重点

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法治重点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维护和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正确把握党和法的关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治理水平。加强对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和对卫生健康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继续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治专题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切实推进卫生健康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完善诉前多元化调解工作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医患和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依托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高质量做好“放管服”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的深切期盼。围绕创优营商环境,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持续推进职能转变,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重大卫生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增强卫生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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