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保障国庆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生态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精神,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领导要认真部署安排好国庆长假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值班领导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烧一把火。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政府要张贴禁烧通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环境违法性质要宣传到村到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情况,提高禁烧秸秆的警示作用。
三、加强违法查处力度。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焚烧行为人的打击力度,及时出警,对焚烧行为人依法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火灾或污染事故的依法拘留,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市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渭南市秸秆禁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焚烧情况频发相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对辖区内焚烧秸秆镇(办)领导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按每2天上报1次)上报。
渭南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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