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递补、调剂人员体检、政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调剂入闱体检人员。详见《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递补公告》和《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空缺岗位调剂结果的通知》。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递补、调剂人员体检工作统一由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组织。
体检集合时间:7月16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1号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14号)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1寸彩色照片、体检费450元、签字笔参加体检,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四)体检时考生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五)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六)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七)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中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八)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将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工作由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五、政审
入闱体检的递补、调剂考生可登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查询《简章》,下载填写《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政治思想审查表》(一式三份),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7月18日前交乌鲁木齐市教育局702室。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发布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91-2956160,请在工作日10:30-14:30,15:30-19:30拨打。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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