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省总工会《民法典》专题讲座在省总工会一楼报告厅举行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6月19日,按照省总工会直属机关 崇法尚德、笃行致远 系列活动计划安排,由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主办、机关工会承办的文明讲堂 《民法典》专题讲座在省总工会一楼报告厅举行,省总工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90余人参加。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戴琳
讲座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戴琳进行专题辅导解读。戴教授以《民法典》概览为主题,围绕《民法典》各编中大家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和亮点问题,对前言、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讲座思路清晰、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强化省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工会干部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运用《民法典》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
云南网通讯员 肖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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