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宝万科西西弗里书店,一名10岁的男孩,脱下5岁女孩的内裤,进行猥亵。
更让人恶心的是,居然让一个5岁的幼儿去舔他的下体。
女孩家长查看录像视频时遭到商场拒绝,男孩家长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回应:你家女儿是自愿的!
看到这里,我心里真的无数只马奔腾而过。
什么叫【自愿】?
还能不能说点人话?
5岁的女孩,从心理学上,属于幼儿范围,是一个刚刚学会自己穿衣服吃饭的年纪。你一个顶天立地的成年人,甩锅甩到一个幼儿身上?
男孩妈妈还投诉商城未经自己允许就给女孩妈妈看了视频,造成了儿子精神损伤。
换句话说,这位男孩妈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意识到,她的儿子的行为是属于犯罪的。
难道商城不应该主动报警,并且提供视频资料给警察局,作为第一手资料吗?
到底这是一种强权,还是一种愚昧?
更让人心痛的是,网上还有无数的人,在指责女孩妈妈没有教育好女孩,让女孩知道背心和内裤一下的地方,是不可以让任何人看,让任何人摸的。
作为一个女孩的妈妈,真的很痛心。
确实,从女孩2,3岁开始,慢慢有了性别概念,性教育就应该展开,你会跟她强调无数次,背心和内裤一下的地方,不可以让任何人看,任何人摸,包括爸爸。
但,这就好比你无数次的跟你的幼儿宝宝说,不要吃陌生人的糖果是一样的,只要对方足够友善糖果足够诱惑,对于5岁的孩子而言,是很难抵挡的。
这不是家长教育不到位,而是,孩子的大脑前额叶没发展成熟。
她做不到啊!
作为成年人,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女孩为什么不拒绝?
你把你的女儿拿来试试?试试看她能不能拒绝?
这怎么可能?
而且,对于一个10岁的小哥哥,孩子会有天生的信任感,因为觉得,那是小哥哥,也是一个孩子,谁会知道,这个所谓的小哥哥,有着一双魔鬼之手?
不好意思,我不能忍受所谓的“因为他只有10岁”,就怎样怎样。
如果只是偷偷摸摸的小财物行为,提回家打一顿,长记性,这事就过了。但这是性侵,而且是性侵一个幼女,男孩知道找一个无人角落,说明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为,说明他有是非观,但是,他到底没意识到这是一个犯罪?
因为,他的父母,理直气壮地认为,这不是什么事,甚至,这是“女孩自愿的行为”。
虽说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但如果连最基本的是非观都没有,就不是当不当为人父母,而应该是,当不当为合法公民。
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既然男孩小,那就父母来承担吧。
法律规定,宠物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或者生命安全,养宠物的人应该做出赔偿,何况,这是一个智力水平发展远远高出宠物的10岁孩子?
监护人必须为孩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进行道歉,并且进行民事赔偿。
今日话题:这一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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