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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9-03-14 0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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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导语】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公布,为方便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规范实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0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6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9号)规定编制体育专业招生计划。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五、志愿填报

体育考生须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9月4日20:00至9月6日14:00。

(二)体育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20:00-8月16日8:00。

体育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30日20:00-8月31日8:00。

体育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9月9日20:00-9月10日8:00。

2.征集志愿范围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填报志愿,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项填报的,以第一专业的专项为准进行投档。

5.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6.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要特别注意院校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然后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谨慎填报志愿。计算机在投档时对院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内容不作判断,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录取

我省体育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分数线。

(二)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四)录取办法

1.使用我省体育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2.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七、违规处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对体育专业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对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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