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申请后,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① 有无一定的资产及经营实力,财务状况是否良好,现金流量是否与报表销售收入相符。
② 应收账款贸易背景是否真实,买卖双方以往的交易合作记录,买方的付款情况与规律,是否存在以往合同纠纷。提交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为正常的应收账款,合同付款期限是否合理,有无争议事项。
③ 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买方对卖方有无其他需要或可以行使抵消权的债权。
④ 卖方在生产实施、技术上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被买方认可的程度。
⑤ 卖方经营持续性分析,其保持销售份额的优势所在。
2、核对应收账款
销售交易方式下:审核申请人提交质押应收账款清单、销售合同正本及副本、提单(或发货单)副本或留存联,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同时,确认此笔应收账款的回款账号为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回款账号。
银行调查申请人资信状况和以往交易记录后,应派人前往买方所在地现场核实买方资信状况、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买方对卖方的评价、今后的合作意向及应收账款真实性。
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客户经理应当及时向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并作相应的应收账款的描述。具体操作参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4、放款审核
经办业务人员按照放款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借款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清单》上盖章,经办人员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5、质押资料保管
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后,买卖双方交易合同正本(注明债权质押给银行XX支行字样)、《应收账款质押清单》作为授信质押物入库保管,由业务人员和会计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其共同封存入库保管,填写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同时业务经办人员记录申请人已质押应收账款台账,明确记载已质押账款合同、付款方、期限、授信金额等要素。
文章选自《应收账款融资实务操作100个要点培训》,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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