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4.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5.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当靠最右侧车道行驶。6.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停车等待红灯时,应依次停车等待,禁止穿插超越前车、禁止越过白色停止线、禁止在路口中间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位置停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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