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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合肥市知识产权政策兑现补助申请开始!

时间:2019-01-05 2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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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合肥市知识产权政策兑现补助申请开始!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 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 则的通知》(合政办〔) 16号)和《关于印发<合肥 市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 64号),现将

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

知识产权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

1. 登录合肥市财政局网(czj.),进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未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先通过“企业注 册""进行注册,对照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内可下载),登录后通过 订阅条款方式进行申报。

2. 按申报条款下载并填写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 将填报后的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基础信息表(单位须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压缩上传到系统。

4. 将填报后的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基础信息表(单位须加盖公章)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5. 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进行初审,核实企业信用记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和《合肥市产业政策兑现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1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

6.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1-63532027。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 4月10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截止时间为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三、基本要求

1. 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按合肥市失信惩戒制度等处理,取消申报补助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已申报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3.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各项目申报表;

(3)企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各政策条款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3)。

四、申报内容

(一)实施细则第35-2条

1. 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市不重复享受。

2. 申报材料:

(1)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批准文件。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二)实施细则第39-1条

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000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3万元,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个中国发明授 权奖励,其奖金须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专利研发与管理团 队。

1. 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附件3,下同)为准;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2. 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附件4);

(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附件5);

(3)中国发明专利: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国发明专利: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县区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范维莎,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三)实施细则第39-2条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20件、30件且缴满5年年费的单位,给予单位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1. 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为准;

(3)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

2. 申报材料:

(1)当年发明授权10、20、30件奖励申请表(附件7);

(2)当年发明授权10、20、30件奖励专利一览表(附件8);

(3)缴满五年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原件县区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范维莎,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四)实施细则39-3条

1. 申报条件: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1)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请表(附件9);

(2)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

(3)当年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4)当年国家贯标认证证书或文件。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五)实施细则第39-5条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申报条件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

(1)专利授权证书上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为准。

2.申报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10);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3)专利授权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首页复印件;

(4)代理合肥市发明专利当年获得授权情况一览表(附件11)

联系人:曹莉莉,联系电话:0551-62315067。

(六)实施细则第50-2条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专利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1. 申报条件:

(I)合肥市注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外地分公司保费不可汇总到母公司统一申报),投保本年度专利保险险种申请保费补贴;

(2)投保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2. 申报材料:

(1)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2);

(2)髙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专利保险保单复印件;

(4)专利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专利保险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联系人:曹莉莉,联系电话:0551-62315067。

附件:

1.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或个人填写)

2.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3.1—12月省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信息

4.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专利权人填写)

5.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专利权人填写)

6.专利定额资助审核情况一览表(县区填写,内有三张表)

7.当年发明授权10、20、30件奖励申请表(专利权人填写)

8.当年发明授权10、20、30件奖励专利一览表(专利权人填写)

9.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请表

10.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11.代理合肥市发明专利当年获得授权情况一览表

12.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1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14.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县区填写)

15.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

3月31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所有附件!

END

素材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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