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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揭秘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与西王母女儿国真相

时间:2019-07-31 12: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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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揭秘的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与西王母女儿国真相

揭秘《山海经》【31】云台山中女儿国(一)

《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龙山,日月所入。有三泽水,名曰三淖,昆吾之所食也。有人衣青,以袂蔽面,名曰女丑之尸。有女子之国。”

《山海经·海外西经》:“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一曰居一门中。”

《山海经·大荒东经》载:“有司幽之国。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

《山海经·大荒西经》说:有灵山:巫咸、巫即、巫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

《易经·屯》载:“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一、合烟 续竹 磙磨盘

几乎在所有中国古代神话传说版本中,伏羲、女娲都是兄妹关系,人类遭遇洪荒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为夫妻。唐代李冗在《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

女娲与自己的哥哥伏羲婚配的故事,还有更多的民间版本。1、洪荒之后,世界上只剩下伏羲、女娲两人,兄妹两人为了繁衍人类,想结为夫妻,为了看一下兄妹成婚是否符合天意,就从昆仑山东西两座山头上分别向下磙两盘石磨,如果两盘石磨在山下能磙合到一起,就可以结婚。结果是石磨在山下合在了一起。2、洪荒之后,世界上只剩下伏羲、女娲兄妹二人,眼看人类要绝种,太白金星叫他们兄妹结为夫妻,两人不肯,提出如果太白金星能够把割成许多段的竹子再接起来,就可以结婚。太白金星把他们兄妹二人砍断的竹子一一接起来,插在地上,又复活生长——这就是后人看到的为什么竹子上有许多竹节的神话传说。3、女娲又提出了一个条件,由她围着山脚跑,如果伏羲能追上自己,就结为夫妻。伏羲、女娲两个人就围着山脚追逐起来。伏羲追不上女娲,这个时候,一只灵龟告诉伏羲:你别在后头追,你从相反的方向去堵截。伏羲一听,就掉转方向跑,女娲没有防备,竟然跑到了伏羲怀里。

对于人类早期的婚姻状况,典籍中也有记载。《管子·君巨篇》载:“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淮南子·本经训》载:“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载:“男女杂游,不聘不媒。”《吕氏春秋》载:“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女娲诸多创世功勋中,制定婚姻是其又一大创举。《绎史》卷三引《风俗通》载:“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通鉴纲目》载:“伏羲氏初创书契、制骊皮嫁娶之礼。”在民间传说中,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一翻身都成了真人,但是这些人终究都会死去,难道要不停地捏泥人吗?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让人类像自己兄妹夫妻一样分出男女,结婚生子,繁衍自身。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的鼻祖,在典籍中被称作高媒,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媒婆。古代中国,各地都有女娲娘娘庙或高媒庙,用来祭祀女娲。女娲在民间的崇高地位,跟她作为婚姻之神、媒婆之祖有很大的关系。

现代学者一般都认同人类有过一个原始群婚阶段,然后进入到血缘婚阶段,然后有一个抢婚阶段,最后才有了比较稳固的族外婚。“男妇同姓,其生不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西周时期逐渐有了成熟的婚姻制度,“六礼”所规定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血缘婚也叫班辈婚、兄妹婚,这指的就是伏羲、女娲兄妹形式的婚姻。部落中的婚姻是按辈份来划分,家族范围内所有祖父与所有祖母都互为夫妻,所有父亲和所有母亲都互为夫妻。同样,子女之间也是这种婚姻状态。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殷墟甲骨文中就任然保留有商代的这种称谓习惯,比如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他的生母)。现代社会,焦作一些地区的称谓中,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或许就与商代的父甲、父乙、父丙等相类似。中国上古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的女儿娥皇女英一同嫁给舜,这在《易经·归妹》中也有详细记载。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习俗。《易经·屯》爻辞载:“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易经·屯》爻辞又载:“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的是哀哭之声。《说文解字》载:“婚,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据此断定:古时候的人们天黑下来后才结婚,疑是抢婚性质。

人类历史上有没有原始群婚阶段,是一个疑问。学者们所说的母系氏族社会历史时期,实际上指的就可能是血缘婚现象。血缘婚与抢婚与族外婚,也是既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也有并存关系。伏羲与女娲的血缘婚现象,也不是上古时期华夏民族各部落的普遍婚姻现象,而是仅仅发生于女娲部落,并且经历了神农、黄帝、夏、商、周,延续时间达数千年之久。这就是说,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一个普遍的母系氏族历史时期,只存在个别部落特有的母系氏族现象。

二、女娲部落是女儿国

《后汉书·东夷传》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隋书·西域传》载:“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代以女为王,王姓苏毗,字末羯,在位二十年。女王之夫,号金聚,不知政事。国内丈夫惟以征伐为务。山上为城,方五六里,人有万家。王居九层之楼,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朝。复有小女国,共知国政。”唐代高僧玄奘所著《大唐西域记》中对女儿国作过这样的描述:“拂惊国西南海岛有西女国,皆是女人;略无男子,多诸珍宝货,附拂逢国,故拂凛王岁遣丈夫配焉,其俗产男皆不举也。”《西游记》第五十四回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取经时路过一个西凉女国,在这个王国里没有男人,繁衍后代都是靠喝湖中的水而受孕。《镜花缘》第三十二至三十八回中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

《山海经》中记载有女儿国,在《山海经·海外西经》中,女儿国叫作“女子国”。《山海经·大荒东经》中又记载了“思士,不妻;思女,不夫。”《山海经·大荒西经》记载昆吾附近“有人衣青,以袂蔽面,名曰女丑之尸。有女子之国”。

我们来看看现实中人们所说的云南泸沽湖摩梭人的女儿国。

被誉为“神秘的东方女儿国”、“人类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活化石” 的云南境内的泸沽湖,不仅湖光山色如诗如画,如梦如幻、旖旎静谧,更因当地古老原始的社会形态,和至今保留着全球唯一、亘古独存的奇风异俗而著称于世。世居湖畔的数万摩梭人至今生活在以女性为轴心的母系氏族大家庭里,在外部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着实让人感到扑朔迷离,充满神秘与诱惑。摩梭人视女为“根”,以女为贵,其中仅有不到百分之十的男女因家中有男无女,只好娶一个媳妇以续香火。除此之外,绝大部分男子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男女走婚生活,男女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是由男子的“走”而实现婚姻。男方晚上到女方家中居住,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有走婚关系的男女彼此称“阿肖”或称“肖波”。“阿肖”,就是有夫妻意义的情侣。有的书上称“阿肖”为“阿夏”——男不娶、女不嫁,这是不是《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的 “思士,不妻;思女,不夫”?

摩梭人男女阿肖走婚关系并非杂乱无章,更不是群婚制。姨表、叔伯、弟兄、姊妹间严禁结交阿肖——这不符合伏羲、女娲兄妹之间可以成婚的记载。或许我们可以理解为女娲部落中的婚俗,在数千年历史长河中也在发生变化与进步。摩梭人男女结交阿肖,可以没有家人包办,也可以无媒妁之言。男女相互在一起生产劳动、节庆活动、跳舞交谊等交往过程中,只要双方情投意合,便可自主建立阿肖关系。建立阿肖关系比较自由,手续也很简便,通常经过双方私下或托人交换礼物便可确定关系。有的双方交换一样随身首饰和手镯、戒指等皆可,有的则由女子给男子赠送一样自己亲手制作的鞋垫或麻布腰带,男子则加赠一条围巾或首饰之类的便可。一旦交换了礼物,男女便成了阿肖情侣,到了夜间,男子就可以到女方走婚了。以这种方式结交的阿肖,一般都有一段相当隐秘的走婚过程,到了一定的时间才逐步公开。也有不少男子在开始走婚阶段是以公开的方式出现的。男子在首次走访女阿肖时,必须带上媒人或自己的一个男朋友,并随身携带茶、糖或给女阿肖的衣裙等物。对方家中则对来者予以盛情款待,并将男阿肖带来的茶、糖拿一部分祭祀祖先,一部分送给本村各户或只送给亲族,以此委婉地宣布家中女儿已有男阿肖。晚上,由女方母亲或姊妹引男阿肖到女阿肖卧室。女阿肖也可以在自己花房里以酒招待男阿肖。男阿肖在走访的最初阶段,常常回避女方兄长或舅舅之类的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随便起来。结交阿肖公开后,双方家庭成为“比子则黑”,即亲家。每逢节日,要相互送礼拜访。遇红白喜事时互相帮忙。这种“比子则黑”的关系随着阿肖关系的建立而诞生,也随着阿肖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摩梭妇女到结交阿肖的年龄,通常都在花楼上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花房,一旦结交了阿肖,这间花房便成了谈情说爱的小天地。最初的约会多是避人耳目,悄悄进行。男子常在夜深人静时,或徒步或骑马到女阿肖家按相约的暗号或抛石子到花楼房顶,或以吹笛弹弦,或以马铃声,或用烟斗敲门等,有多种多样的暗号,等候中的女子闻声开门,将男阿肖引入卧室。到拂晓前,男子便匆匆离去返回自己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走访后,女子便将男阿肖公开,男阿肖即可公开走访女阿肖,并可登堂入室,到女阿肖家下房喝茶聊天,享受热情招待。

孩子随母,外甥跟舅。走婚男女有了孩子,在孩子出世的第二天,女方家中要为孩子举行取名仪式。并带上“巴舍巴哈”,即为小孩取名举行取名仪式时向神灵和祖先供奉的食物、甜酒等到男阿肖家道喜,男方家中则派一女子带上丰盛的食物去看望女阿肖。第一胎孩子满月前夕,男方家中要杀猪宰羊,备酒办席,到女方家中举行隆重的“若哈舍”满月酒仪式,招待女方村内和邻村的男女老少表示庆贺。孩子到了13岁举行成丁礼时,也要到生父家中拜节,生父则给予具有纪念意义的礼物表示祝贺。阿肖走婚所生的孩子一律随母而居,跟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舅父、姨母共同抚养。而子女成年后,对这些老人承担主要的赡养义务。男阿肖不是女阿肖家庭成员,也无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所以对摩梭男子而言,他们的相当的精力是与自己的姊妹一道共同抚养外甥,同时还要拿出一部分精力来帮助女阿肖抚养自己的亲生子女。

阿肖关系维持时间长短不一,因情而异,短则几天、几个月,长则几年、十几年甚至终身。他们合则聚,不合则散。阿肖双方结交过程中,如发现对方移情别恋,品性不端或与之情感不合等原因导致关系疏远感情破裂时,阿肖关系就随之解除。由于男女阿肖各居母家,没有经济上的关系和日常共同生活和密切接触,所以具有相当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阿肖之间,在经济上谁也不靠谁。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双方均不可能独占对方,亦不可能依附对方。这就使阿肖关系变得比较淡漠,自然也就不会专一。 男女阿肖,既有从一而终者,也有一个结交多个阿肖者。大多在数个以上,少数则多达十几、数十人。一般年轻时阿肖关系多不稳定。随着年龄的增长,结交的阿肖逐渐减少,关系趋于稳定。

伏羲、女娲经过合烟、续竹、转山、磙磨盘结为夫妻后所建立的婚姻,并不是后世汉族所建立的稳固的家庭式婚姻,而是摩梭人这种走婚式的婚姻。合烟之后,伏羲依然居住在他堆柴烧烟的山头上,女娲也依然居住在她堆柴烧烟的山头上;磙磨盘之后,伏羲依然居住在他向山下磙石磨的山头上,女娲也依然居住在她向山下磙石磨的山头上。他们的结合方式,是转山方式的走婚。伏羲在哪一座山上堆柴烧烟的,女娲在哪一座山头上堆柴烧烟的;伏羲在哪一座山头上向下磙石磨盘的,女娲在哪一座山头上向下公式磨盘的——这一点极其重要,它们分别形成了中国文化史上以及民间传说中的重要神话人物东王公与西王母。伏羲合烟、磙磨盘时是在东山上的,被称作东王公;女娲合烟、磙磨盘时是在西山上的,被称作西王母。这是伏羲形象向东王公形象转化、女娲形象向西王母转化的大关节点。

《史记·补三皇本纪》所载“女娲有神圣之德,代宓羲立,号曰女胥氏”,继伏羲为王的女娲所建立的部落,是女儿国部落。《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灵山:巫咸、巫即、巫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男不娶、女不嫁;“女曰巫,男曰觋”。有神圣之德的女娲所建立的女子国,是为了巫觋重任的担当,是为了中国文化重任的担当。不是摩梭人扑朔迷离、充满神秘诱惑的徒有其表的婚姻形式。

揭秘《山海经》【32】云台山中女儿国(二)

《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

《山海经·海内北经》:“西王母梯几而戴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

《山海经·西山经》载:“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

《山海经·大荒西经》载:“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有人戴称,虎齿,有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此山万物尽有。”

《山海经·海内北经》载“西王母梯几而戴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

一、皇母 王母

伏羲、女娲经过合烟、续竹、磙磨盘、转山结为夫妻后,伏羲及其后裔依然居住于合烟、磙磨盘时所在的东山上,因此后世称其为东王公;女娲及其后裔依然居住在合烟、磙磨盘时所在的西山上,因此后世称其为西王母。我们从以下几点来说明女娲即是西王母,西王母即是女娲,女娲和西王母本来是同一个人。

名号相近。太行山除了又名“太形山”、“五行山”之外,古代还有过“女娲山”和“皇母山”的别名。南宋罗泌《路史》载:“‘女娲’又曰‘皇母’。注‘太行’一曰‘皇母山’,亦曰‘女娲山’。”又崔伯易《感山赋序》曰:太行一名“皇母”,一名“女娲。”道教中的著名神灵西王母,即《山海经》中的西王母。东汉末年道教兴起,西王母被纳入道教神系。在道教中,西王母有着多种称名,如:金母、瑶池金母、王母娘娘、西姥、王母、白玉龟台九灵太真金母元君、白玉龟台九凤太真西王母、太灵九光龟台金母元君、九光元女、太真西王母等,而以俗称王母或王母娘娘最为普遍。王、皇意义相近、发音相近,在民间,你往往很难分得清楚老百姓称呼王母或王母娘娘的时候,是叫王母还是皇母,是叫王母娘娘还是叫皇母娘娘。云台山下有地名皇母泉,地名很古老,地名中的皇母,应该指向太行山又称皇母山的皇母女娲,而传说故事却又是道教人物王母以发簪开泉的神话传说。在称名号上,王母与皇母,民间自古就没有严格的区分。

汉代画像石中的女娲与王母。山东沂南县北寨村出土汉墓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氏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河南南阳画像石中,伏羲、女娲站在燧人氏的肩膀头上。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画像石里有许多西王母与伏羲女娲联系在一起的图像。女娲、西王母都是画像石中出现频率极高的女神,女娲的宗教意义非常明显,她是我国神话中的大神,表现出中华民族创世神话意义。画像石中女娲和伏羲、西王母和东王公共同构图的图像多而丰富。山东滕县画像石的西王母和东王公身边就同时有伏羲、女娲。伏羲、女娲是西王母神仙世界中共同的构图元素。汉代画象中多见表现西王母的画面,经常以西王母的故事做为镜铭及图画题材。《小校经阁金文卷一五》载:“明镜造,亲见宜,赤□师□白牙,西母东父侯□众日。”《藤花亭镜谱卷二》载:“尚方作竟自有真,良时日吉大赏,十子九孙各有喜,□至三公中常侍,上有西王母东王父,山人子乔大田子平(外轮);西王母东王父(内轮)。”《善斋吉金录·镜卷一》载:“中平六年正月丙午日,吾作明竟,幽湅三商自有己,除去不祥宜孙子,东王父西王母,仙人王女大神道,长吏买竟,位至三公,古人买竟百倍,田家大吉日月(外轮),吾作明竟,位至三公,天王日月,幽湅三羊(内轮)。”这些镜铭中的“西母东父”,“西王母东王父”,将西王母称母,将东王公称父,更接近是对有造人功勋的伏羲、女娲应有的称谓。汉代文学作品中也往往把西王母与女娲并称,如扬雄《甘泉赋》载:“想西王母欣然而上寿兮,屏玉女而却虙妃。”由此可以看出的是,在汉代,越早的时候,女娲与西王母的故事越是交织在一起,到了后期,西王母故事才逐渐从女娲、西王母故事交织的画面中独立出去。

女娲、西王母作为宗教创世神互为补充。先天尊神、育养万物、女仙之宗的西王母,有着“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的剽悍凶恶形象,被华夏族称为“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的刑杀之神,她的职责是预警天灾和惩戒那些触怒天意天威的人,从而成为秋冬肃杀之神的代言人。西王母的“西”字指的是方位,王母是神名尊称。《道藏》载西王母由“混沌道气中西华至妙之气结气成形,厥姓侯氏,位配西方”。道教中解释《山海经》所言西王母人身虎齿,豹尾蓬头云云,乃西王母与西方白虎之位有关。道教又讲元始天尊“授西王母以方天元统龟山九光之箓,使制召万灵,统括真圣,监盟证信,总诸天之羽仪,监上圣之考校”。西王母和东王公又是“道气阴阳之父母,共理二气,育养天地,陶钧万物”。在《山海经》中西王母是一个历史人物,东晋郭璞曾断言:“所谓西王母者,不过西方一国君。”《山海经》中记载的西王母,是上古时期一位氏族部落女首领形象,是中国上古时期华夏民族著名的部落女首领兼巫师。上古时期,人们崇尚巫术,掌握巫术的人,往往就是氏族最高的统治者。女娲是早于西王母的女巫,是伏羲时期依据伏羲所创易经八卦原理创立巫术的人,是华夏民族上古巫术的首创者。巫术的传承方式,需要严格的心传口授,作为巫术部落的西王母部落的巫术,与女娲部落的巫术,应该是属于一脉相承,而不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历代西王母部落的女首领是不断更替的,但是西王母这一首领的封号没有变。黄帝时期有西王母。黄帝讨伐蚩尤之暴时,蚩尤多方变幻,呼风唤雨,吹烟喷雾,西王母即遣九天玄女授黄帝三宫五意、阴阳之略,阴符之机,灵宝五符五胜之文,黄帝遂克蚩尤於中冀。后羿时期有西王母。《易经》、《淮南子》讲“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周族先祖后稷时期有西王母。《易林》明夷之萃:“稷为尧使,西见王母。”虞舜时期有西王母。《竹书纪年》载:“(帝舜)九年,西王母来朝,献白环、玉玦。”《太平广记》卷引《风俗通》讲“舜之时,西王母来献白玉琯”。甚至到了周穆王时期还有西王母。《穆天子传》记载,西王母曾为周天子谣曰“将子无死”。《竹书纪年》讲“穆王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又讲“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史记·赵世家》讲“穆王使造文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而忘归”。女娲部落形成于伏羲时期,历经神农时期,到黄帝时期的颛顼与共工大战,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还曾经出来收拾残局。尧、舜、禹与启建立夏朝之交,有关女娲部落的记载逐渐消失,西王母部落的记载开始出现,并且有关西王母部落的记载出现之后,就再也没有过关于女娲部落的记载,二者之间有没有一种称名上的替代?

作为正规宗教,如佛教与基督教,都必须有它的创世神话部分,这是一个宗教是否被认定为宗教的重要依据。人们有一个认识,认为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却忽略了道教创始人连需要编造创世神话都不懂。缺少系统的创世神话,是道教不能够被称作正规宗教的根本性硬伤。无论道教再怎么样抬高西王母的地位与神力,西王母也缺少具有典籍记载的创世神话、创世神迹。这需要女娲补天、造人、立极诸神话给予补充,需要女娲与西王母合一,才能够形成华夏文化中创世女神的完整形象。

二、人首蛇身真相

女娲与西王母活动地点都在昆仑山。唐人李冗《独异志》载:“昔宇宙开辟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这个神话记载中的伏羲、女娲兄妹议婚、成婚的地点都是在昆仑山,云台山下修武、武陟、获嘉一带,民间传说伏羲、女娲合烟、磙磨盘也是在昆仑山,但传说中的昆仑山就在当地的云台山下。《山海经·大荒西经》讲“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此山万物尽有。”这里讲西王母穴居的洞穴在昆仑山。《山海经·海内北经》讲“西王母梯几而戴胜杖,其南有三青鸟,为西王母取食。在昆仑虚北。”这里讲西王母在昆仑山北边。只要说到昆仑山,人们就会想到西王母。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昆仑山被演绎成了中华民族的圣山,同时也是西王母的专属领地。然而,人们似乎忽略了女娲故事与西王母故事都发生于昆仑山上,昆仑山既是属于西王母,又同时属于女娲。

西王母石室。《汉武帝内传》中描述西王母长相:“著黄金褡孎,文采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绶,腰佩分景之剑,头上太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玄鐍凤文之舄。视之可年三十许,修短得中,天姿掩蔼,容颜绝世。” 这与《山海经》中记载的西王母妖怪形象大相径庭。《道藏》中描述西王母居住的地方:“居昆仑之间,有城千里,玉楼十二,琼华之阙,光碧之堂,九层元室,紫翠丹房,左带瑶池,右环翠山。”《博物志》称瑶池有桃树,“三千年一生实”。道教认为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得道登仙者,都隶属於西王母管辖。《汉书·地理志》载:“金城郡临羌,西北至塞外,有西王母石室、仙海、盐池。”《论衡》亦有类似记载。《水经注·河水》载:“(河水)南有湟水出塞外,东迳西王母石室石釜,西海盐池北。”《列仙传》载:“(赤松子)常止西王母石室中。”关于西王母石室,当出自《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人戴称,虎齿,有尾,穴处,名曰西王母”中所说的“穴处”。

伏羲、女娲的形象是“人首蛇身”。郭璞讲“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王逸讲“女娲人头蛇身”。汉代石刻画像中的伏羲、女娲是:男女二人分持规、矩,下身是两条互相缠绕的蛇。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伏羲、女娲蛇尾相交图。虽然《易·系辞下》中记载:“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然而,无论是后世典籍,还是最早记载女娲故事的《山海经》中,都没有女娲穴处的记载。

真的没有女娲穴处的记载吗?我们讲先有图画,后有文字。没有文字之前的最初的《山海经》,应该全部是无文字解说的纯图画叙事。在原始的图画叙事的《山海经》中,女娲“人首蛇身”画面中的那个蛇一样的身体所说的到底是什么?女娲下半身的蛇身,是省略大山背景的山洞。画面是说女娲是一个居住在山洞里的人。伏羲、女娲蛇尾相交图,是说伏羲、女娲都是居住在山洞里的人,并且是讲明了伏羲、女娲居住的不是同一个山洞,伏羲居住在伏羲自己的山洞里,女娲居住在女娲自己的山洞里,根据我们先前的论述可以更准确地讲,伏羲居住在东山山洞里(因此称作东王公),女娲居住在西山山洞里(因此称作西王母),伏羲、女娲二人有着极其频繁的交往,伏羲经常进出女娲的山洞,女娲也经常进出伏羲的山洞,这也与前文所讲伏羲、女娲兄妹转山、走婚的事实相一致。

我们还可以考察一下东西横亘千里的太行山全境,只要山中有敬奉王母的寺庙的地方,必定有山洞,通常俗称王母洞,这也是《山海经》中西王母穴处的民间释义。同时,只要山中有敬奉女娲的寺庙的地方,也必定有山洞,这种女娲洞,通常俗称人祖洞,与伏羲、女娲蛇尾相交图数千年来被解释为生殖文化一样,人祖洞也通常被被理解为与生殖文化有关。实际上,那些洞穴,只是说明女娲当年“穴居而野处”的居住处境。

女娲与西王母,生活在同一座昆仑山上,都居住在洞穴里,她们是同一个人,其后裔也是同一个部落族属。

把女人说成蛇,把女人说成老虎,把华夏民族始祖一个个都说成妖魔鬼怪物,我们的文化史,是3000年的辉煌?还是3000年的荒诞?透过历史烟云我看到的是:女娲不高兴,西王母不高兴,中国文化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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