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历来是令城市居民深恶痛疾的恶习。旅顺口区男子孙某从自家窗户扔下一个纸箱子,正好砸中楼下经过的邻居高大姐,导致其脑震荡受伤住院。近日,法院判孙某赔偿高大姐医药费八千余元。
去年11月23日16时30分左右,高大姐从一处住宅楼下经过,突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纸箱砸中头部,导致其受伤住院,16时40分左右高大姐丈夫报警,发现高空抛下纸箱的罪魁祸首正是邻居孙某。
当晚高大姐被送医救治,在旅顺口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外部原因为高空坠物砸伤,事发后高大姐共花费了近八千元医疗费,孙某只给了她2000元。
将邻居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八千余元
高大姐为此将孙某告上法院,索赔医药费等各项损失1万元而孙某则称;高大姐头晕恶心是因为她高血压,不是被纸箱砸中造成的。
旅顺口区法院一审认为
孙某虽然提供证据证明高血压也是造成头晕、恶心的原因,但其不能推定出高大姐的住院症状是因高血压引起的,所以该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一审判决,孙某赔偿高大姐医疗费8000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000元后还需支付6000余元,孙某不服上诉。
孙某称:高大姐治疗费用是因其摔倒所致,与抛物无关,且存在不合理的花费。高大姐本来可以办理出院,而她拒绝出院,因此产生的后续费用不是必要的治疗费用,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大姐因孙某扔下的纸箱砸到头部其因此产生了医疗费损失,孙某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孙某不服上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虽高大姐的入院记录病历记载“患者2小时余前走路时摔倒,伤至头部……”,但孙某在旅顺口区公安分局市场街派出所询问笔录中承认当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其扔纸箱砸到高大姐的事实,高大姐在晚七点左右入院治疗,该时间与住院病历记载受伤时间基本相吻合。
这些足以认定,高大姐入院治疗头部伤害,系因孙某扔纸箱行为造成,具有高度可能性。
此外依据医院住院病历记载;高大姐在12月5日可办理出院,但其因自称感觉仍有头痛、头晕等症状,故延迟至12月7日办理出院手续,高大姐在身体仍有不适的情况下,延迟出院时间具有一定合理性,且孙某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 12月5日后高大姐除基本的住院费用,还产生其他大额检查、治疗费用。
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远亲不如近邻,遇到这样一位不讲公德、不敢担责的邻居也是无语了,大家,对这种恶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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