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会计核算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你了解多少?

会计核算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2-11-13 22:22:54

相关推荐

会计核算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你了解多少?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行政事业会计人最大的自媒体

公众号官方qq群689257981

微信群加微信debaohour 学习●交流●分享

| |

| |

| |

| |

财政票据知识问答

简单易懂

方便你、我、他

快随小财去了解一下吧~

近期,新区财政调研队伍在大调研实地走访中了解到新区面上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帮助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正确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方便财务人员具体操作,小财为大家整理了若干知识问答。

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简称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由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监制章;是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

根据财政部(财综〔〕1号)文件规定,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2)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3)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4)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收取的 “培训资料费”可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吗?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收取的“培训资料费”可否分拆,将代收性质的 “资料费”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不可以,同一项经济业务活动不可人为的将其分拆。同时,财政部文件规定,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等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需要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位收入的,不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级主管部门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再转拨下级单位,需要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需要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需要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吗?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不需要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需要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吗?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否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租金收入,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可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更多推荐

▎本文来源:兴启晟公众号整理

声 明

兴启晟”所推送的文章系编辑整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公众号只提供参考,文章并不代表本公众号的观点和判断,不构成任何推荐或建议,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请提供您的版权相关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方式(微信):debaohour

非本公众号所属版权文章转载,请首先征得作者以及出版单位同意。

禁室密读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

感谢阅读,感谢点“在看”

如果觉得《会计核算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你了解多少?》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