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理海东新区 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工作,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效益。依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大理海东新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及省、州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海东新区实际,现就大理海东新区公租房分配报名公告如下:
房源情况
本次拟分配保障性住房为纳思·海岸春天(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大理海东新区三和路以南,映雪路以北,友邦欢乐谷南侧,公租房面积区间36㎡-69㎡。
申请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推选1名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应在大理市(含“两区一委”)有稳定工作,有稳定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 5000 元。
4.在海东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5.家庭用车价值不超过15万元。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户的,其注册资金或纳税情况视为收入或财产,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视为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租金及相关费用标准
(一)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5 号)文件,海东片区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5.6 元/㎡·月,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作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在政府公布的基准租金基础上最高可以上浮10%。结合海东新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出租率,减轻承租人的负担,针对此次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思·海岸春天公租房租金按以下优惠政策执行:
1.公租房单套面积在 50㎡以上的,租金按5.60元/㎡·月收取;
2.公租房单套面积在50㎡以下的,租金按 3.8元/㎡·月收取。
(二)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卫生、物业服务及二次加压费用等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1.物业服务费:建筑面积 1.0 元/㎡/月。
2.电梯维护费:30.00 元/户/月。
3.二次加压费:10.00 元/户/月。
4.其他相关费用按相关单位现行标准收取。
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一)报名时间:9月23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大理海东新区纳思·海岸春天
(友邦欢乐谷南侧)1#楼一层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2-8810028、0872-8810029。
(三)携带资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公租房选房顺序报名人数少于可分配房源时,根据报名时提交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编号的顺序进行选房;报名人数多于可分配房源时,按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根据申请人抽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17日
来源:大理州房地产协会、大理广播电视台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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