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22日晚,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林中队在辖区内执勤,先后查获2名小量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目前,两名涉嫌酒驾的男子均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处罚。
当晚19时许,在交警枫林中队门口351国道上对过路的小型机动车进行突击检查,19时46分查获一辆小型机动车,该车驾驶人张某有饮酒迹象,显示结果为51.6mg/100ml。
据查,张某现年30岁,当晚在家吃饭时喝了一罐啤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亲戚回家,以为自己只是喝了一罐啤酒,来回才几公里的路程不会被警方发现。不料,刚出门没多久便被查获。
无独有偶,距张某被查获后10分钟左右,另一名男子刘某(现年40岁枫林镇人)也被查获。同样,刘某也是与朋友喝酒,因不擅长饮酒的他被朋友劝了两杯,仅喝了一罐啤酒。饭后,刘某驾驶一辆自卸货车从枫林镇街头某餐馆回家的途中被枫林中队执勤交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9.7mg/100ml。抱着侥幸心理的他以为小量饮酒不会遇到交警查酒驾,结果被警方查获,悔不当初。
阳新警方
目前,涉嫌酒驾的张某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的处罚;涉嫌酒驾的刘某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并予以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小酌一杯可以怡情,但不可酒后开车,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 洪娟 审核| 韩建文
编辑 | 阮佳佳 校对 | 汪承文 王彦飞
如果觉得《【酒驾】两男酒后开车上路 阳新交警查获依法处罚》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