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咨询,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下面,小编将相关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告诉大家,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很多离婚的夫妻,都是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的,这个时候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调解书等。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b.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c.不动产权属证书;d.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e.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f.契税完税证明或者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以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为例,需要下列材料:
延伸阅读:
作者简介:
张洪律师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制网特约新闻评论员、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律师代表、成都市律师代表、四川省企联特邀法律专家、《川企维权》执行主编、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维权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成都市律协第七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入选《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好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维权、常年法律顾问
电话:1519669876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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