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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魂商才——从“求利保义”到“义利合一”

时间:2021-02-23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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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魂商才——从“求利保义”到“义利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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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自古以来商人就被置于四民(士、农、工、商)之末,被人轻视。

《论语》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说法,更是广为人知。宋代理学更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义利之辨”,认为真正的君子都讳言“利”,甚至耻言“利”。

朱熹曾经说,在外边“用计用数”,就算“立得功业”,也只是“人欲之私”,跟圣贤事业“天地悬隔”,没法相比。商人也由此被社会鄙弃。

实际上,这种做法是维护农业立国的一种策略,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大多跟天灾人祸、农业歉收、饥民造反有关,重本(“农”)自然就要轻末(“商”)。

当然,从文化的角度讲,这也是对孔子和《论语》的曲解。

其实,孔子从不讳言“利”,甚至明确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这是从个人的角度讲。

从民众的角度,孔子也曾经讲过,要庶之、富之、教之,既要藏富于民,又要教之以礼义。

当然,孔子讲富贵是有条件的。所以他又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富贵,象浮云一样没有意义,“求利”的前提是“保义”。

孔子为什么要这样讲呢?

这其中充满了对人性的洞察:人天生就是逐利的,根本不需要人教。但如果人人只知道逐利,又会“交相害”,所以必须更多强调对人群和谐至关重要却又容易被忽视的“义”。

从这样的角度讲,义也是一种“利”。

实际上,宋儒鄙弃“利”和逐利的商人也有现实原因。宋朝是商品贸易高度发达的社会,金钱和物质对人的腐蚀也比比皆是,触目惊心。

但因此就鄙视金钱,认为“君子财多其德损,小人财多其过增”,显然是因噎废食!

随着商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义利关系有了新认识。

到了明清,在民间广泛流传的《善书》就说:“财者,养生之具也,重生故重财。然财之所在而义存焉。”“财”不仅能养家,还可以用来修桥、补路、赈饥、济贫。

当然,节俭、公平守信、诚实不欺更是对商人的基本要求。

明治维新以后,被称为“日本现代企业之父” 的涩泽荣一写过一本《<论语>与算盘》,主张商人应该是“士魂商才”,跳出个人私利的小圈子,把士德和商业才干结合起来。

这显然是“义利合一”的现代版,也是最有借鉴意义的成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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