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攻关、技艺交流和绝技绝活传承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今日,市人社局决定开展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活动,计划依托技能人才较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生活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建设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
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目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已经出来,有意向的单位赶紧来报名吧。
一、申报对象
清远市符合条件的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衔,并以其所在单位为依托载体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应是本市户籍或本市就业人员,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具备带徒传技经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的日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等荣誉和称号;
(2)获得“清远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二级/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本地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受当地群众和行业高度认可,有较大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二)有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有相应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技艺传授、技术攻关及创新等工作要求。依托单位(企业)建立工作室的,单位(企业)应该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资金支持。
(三)有较完善的工作室制度。有相关的工作职责制度和名师带徒计划,三年内为企业培养一定数量的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未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由行业专家组织评审确认。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已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和首席技师中产生。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工作室简介、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工种、技能大师简介和业绩、工作室制度和计划目标;依托单位(企业)建立工作室的,提供场地、设备、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
(二)《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领衔大师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四)场地证明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申报期间或申报成功一年后,提供学徒的身份证和授徒协议复印件。
(六)关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经费补助的使用计划。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复印件上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认定程序
(一)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在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高新区、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企业报高新区管委会和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市直单位相关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
(二)受理。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及推荐意见后,统一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人选情况,在9月15日前报送到市人社局。联系人:朱华;联系电话:3364400;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办公楼504室。
(三)评审认定。市人社局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在局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提出拟授牌技能大师名单报市人才办审定。
(四)授牌。经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由市人社局授予“清远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五、奖励
对授牌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
六、联系方式
清远市人社局:3364400;
清城区人社局:3939264;
清新区人社局:5815882;
佛冈县人社局:4888108;
英德市人社局:2668612;
阳山县人社局:7801793;
连州市人社局:6623103;
连南县人社局:8662758;
连山县人社局:8716022;
高新区管委会:3483886;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管委会:6979918。
来源:市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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