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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丨 彻查南阳王建兴案“上面的压力”

时间:2022-04-11 1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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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丨 彻查南阳王建兴案“上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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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因“水氢汽车”、“烂尾楼之都”爆红全国的河南省南阳市,又被一宗迷离的案件卷入舆论漩涡。

昨日,经济观察网的一篇记者深度调查,将这起头绪复杂、但内核简单的案件呈现在公众面前(报道详见《南阳疑案:索要亿元工程款未果反被刑诉》)。

拨开纷繁的头绪,案件的核心直指:当地一起近亿元的工程款经济纠纷,被办成了一宗存在争议的刑事案件,债权人被抓,家属质疑此举是为了帮开发商“逃债”。

而据报道,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南阳市卧龙区公安局内部人士、地方检察院的消息人士均表示“上面有压力”。但上面的压力到底来自哪里?从昨日报道看,虽已有具体指向和蛛丝马迹的线索,但真相仍扑朔迷离。

报道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讲述了这宗疑案的由来:

南阳人王建兴,是当地南阳住建公司的项目经理,以该公司资质,签下当地田源新城项目的施工合同。开发商是南阳博泰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冰。多份协议和合同显示,王建兴是实际施工承包方。

(图片来自网络)

该项目工程煞尾审计,博泰置业尚欠王建兴未支付款约9632万元。此后,双方爆发种种纠纷和矛盾,不久戏剧性的一幕就发生了:博泰置业的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王建兴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挪用资金。

对此,王建兴的长女王蒙认为,这近亿元的工程款,超出了对方的支付预期,对方久拖不付,遂“网罗罪证”用“诬告”的办法来逃废欠款。

但从报道各方的说辞来看,案件陷入“罗生门”。开发商贾冰不仅否认拖欠王建兴近亿的工程款,还认为王建兴辜负了其信任,私下赚取工程利差,收取回扣等,侵蚀了公司利益。双方对簿公堂亦非其所愿。

在报道中,按照博泰报案人和贾冰的说法,王建兴的身份为博泰公司副总经理,从罪名看所涉两项指控应该与此有关,但王建兴何以何时担任博泰公司副总经理,报道并没有明晰交待,从记者陈述证据的表述来看,在王的任职时间上与贾的说法存在着出入。

私以为,王建兴到底是该项目的施工承包人,还是博泰公司的副总经理,似乎是该案法律认定的一个核心关键点,该细节仍需媒体的进一步报道阐释。而报道中,对此贾冰称,其本人才是田源新城的总承包人。若果如此,那么作为开发商,既当甲方又当乙方,这种做法与现行的《建筑法》相违背。

与“罗生门”一样令人迷惑的,是公安、检察院针对该案所表现出的争议态度。最先受理报案的卧龙岗公安分局,开始认为“此案只是合同纠纷,不会立案”,但不久案件就被另行移交龙升分局侦办。卧龙区检察院的内部意见也不统一,有检察官坚持认为应定性为“民事案”而非“刑事案”,但最终一名副检察长率先举手表态,其他“大部分成员跟票同意”。

从记者调查来看,盛传该案“上面有压力”的指向,是开发商贾冰相识三十余年老同学刘紫惠的姐夫Z某,现任南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的丈夫亦在南阳市公安局任职。而记者采访和拿到的证据显示,王建兴的案子确由“市局”统一牵头办理,案件指定移交龙升分局办理,亦经南阳市公安局审批。

(图片来自网络)

该案到底有没有来自“上面”的干扰?记者的调查仍无结论,但刘紫惠在贾冰承建的田源新城拥有一处约2000余平、价值近千万元的两层门面房,却被证实。贾冰对此的解释是,刘紫惠与五、六位同学一起为其筹资约五百万元,到本息合计约1200万元,遂以房产作为抵偿。贾冰受访时亦坦陈,其与南阳市公安局副局长Z某已相识二十余年。

盖因王建兴案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关于案件本身的事实披露仍未能详尽,但经记者以上调查和报道,该案的缘起脉络和背后引起的争议已释放到公共空间,而报道中诸多未解的疑虑仍值得媒体和公众继续追问。

对于吃瓜群众来讲,南阳王建兴案是否又一起公权力介入后的将经济纠纷办成刑事案件,这才是社会公众的主要关切所在。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多次发文强调,严防司法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就是为了遏制权力频频越界滥用,侵犯到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尚待一审判决的南阳王建兴案,仍需要足够的舆论关注和媒体挖掘——到底是单纯的刑事案件,还是“围魏救赵”的官商连谋?内外盛传的“上面的压力”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无风不起浪?

而对此,除了仍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对超出媒体记者职责范围的涉及“权力魅影”的调查,还望有关部门能回应当地干群和社会公众的焦虑与关切,予以彻查。让清者自清,浊者现浊。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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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胡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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