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海南省检察机关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万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一强与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玉林共同揭牌。
据悉,在积极主动与万宁市公安局沟通协商的基础上,8月6日上午,万宁市检察院与万宁市公安局会签了《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工作细则(试行)》,具体就派驻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派驻工作有据可依,在制度建设基础上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细则》规定,该派驻检察室配备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提前介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通过派驻和巡回相结合及联席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
为什么要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
此次挂牌,是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的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
而此举也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威,有利于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侦诉关系,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玉林
陈玉林要求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
一是要着力破解难题,完善建章立制工作。一方面要把侦查监督作为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的基本职能,严格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发挥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职能作用,互相配合、依法监督,在监督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侦查能力,共同提升工作水平。
二是要找准定位,建立检警协作新格局。派驻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本着“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侦查不代查,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和信息共享不泄密”的工作原则,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身作则、依法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增强整体工作合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推动万宁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万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一强
梁一强表示:
设立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强化对侦查机关法律监督的有益探索,对提升案件质量、规范侦查机关执法行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沟通协作。
下一步
万宁市检察院
将依托派驻万宁市公安局检察室
全方位同步监督刑事侦查活动
不断强化重大案件引导取证
和源头管控等工作
切实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和效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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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肖娜
编辑 | 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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