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紧迫】失能半失能老人超4000万!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国标来了

【紧迫】失能半失能老人超4000万!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国标来了

时间:2024-04-12 03:47:03

相关推荐

【紧迫】失能半失能老人超4000万!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国标来了

8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当日国家卫健委针对老年护理服务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副局长焦雅辉表示,这个文件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相应标准,并提供给全国使用。

焦雅辉指出,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但是,国内尚没有结合老年人生活能力和疾病健康状况进行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分级评估标准,需要尽快制定相应评估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从而按需分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而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聚焦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明确了涵盖老年人能力情况和常见疾病罹患情况的护理需求评估标准,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评估标准有效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据此按需分类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根据《通知》,评估对象为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相关医疗机构可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分情况等。根据《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试行)》,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护理类、护理与康复类、心理护理类和中医护理类等。焦雅辉强调,在评估时不仅关心老年人躯体的疾病,老年人的心理状态也是需要大家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针对谁评估的问题,《通知》明确,适应范围为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以及通过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等。不具备评估能力的机构,可以按照“就近便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委托具备合法资质、有评估能力的相关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承担相关评估工作。另外,评估人员应当由上述机构内经过省级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担任,每次至少由2名评估人员(至少有1名医师)共同完成评估。

《通知》还指出,探索建立老年护理服务收费和保障制度,鼓励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护理商业保险,以及与老年护理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把适合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鼓励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意外险等。

8月27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老年护理服务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表示,建立统一程度高、层次清晰的长期护理状态评定国家标准体系,是长期护理保险得以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6月,国家明确长春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试点。目前,15个试点城市中有13个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此外还有数10个积极尝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的非试点地区,绝大多数项目也是由保险公司经办。

刘宏健指出,截至12月底,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约35项,覆盖人数约4647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规模约47亿元。护理状态评定标准用于评定参保人的失能等级、是否符合相应等级的支付条件,护理状态评定标准的统一,不仅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发展方向的统一,更有利于量化保障成本、确定保障范围和程度,同时对于商业补充保险框架的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建设都起着关键作用。国家层面的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标准既可作为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中护理需求评估的参考标准,也可作为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中有关失能认定和护理服务提供、护理费用支付的基础标准,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开发多样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如果觉得《【紧迫】失能半失能老人超4000万!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国标来了》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