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关于全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费最高限额(元/生.期)为:一年级61、二年级62、三年级82、四年级83、五年级85、六年级80、七年级161、八年级221、九年级192。普通高中学校教辅材料费最高限额(元/生.期)为:高一262、高二321、高三201。
近日,市发改委、市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 —— 学年全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费最高限额(元/生.期)为:一年级61、二年级62、三年级82、四年级83、五年级85、六年级80、七年级161、八年级221、九年级192。普通高中学校教辅材料费最高限额(元/生.期)为:高一262、高二321、高三201。
要求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和市级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由市、县(市、区)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高中各年级教材费: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的课后服务,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研学旅行: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伙食费:学校按实收取,不得营利;校服: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作业本费: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军训服装费及校服: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体检费:学校按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按实代收取。
文章来源:南充晚报
整理编辑:大西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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