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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饿死事小 失节事大”的古代 李清照为什么还能再嫁

时间:2018-09-23 2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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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饿死事小 失节事大”的古代 李清照为什么还能再嫁

再婚现象在现代极为寻常,可李清照出生于女性思想、行为受严重束缚的封建时代,为何仍能再婚并离婚?

李清照是两宋时期有名的才女,更是婉约派诗词的代表人物之一;她与丈夫赵明诚的天作之合一直是古往今来世人的谈资,不过,赵明诚在李清照43岁时病逝。

赵明诚去世后,李清照还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1132年,48岁的李清照再嫁张汝舟,不过这段婚姻仅持续了百余天就以离婚结局匆匆收场。

在封建礼教如此严苛的古代,李清照仍能再婚离婚,不外乎如下原因:

受唐代遗风及周边民族风俗影响

唐朝国力鼎盛,经济空前繁荣,思想文化空前开放;同时,北方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原文化不断交融,北方名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主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拥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朝皇室对再婚的态度也很宽容;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的就有29人,其中有5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还有家喻户晓的杨贵妃。

皇室尚且如此,朝臣及民间的风气也受此影响,改嫁者颇多,而且不会被世人诟病。

宋朝延续了盛唐思想文化及民风,因此,世人对于改嫁行为的态度是接受并认可的。

理学贞洁观在两宋并未盛行

我们看影视剧,常有寡妇失节被陈塘的情节,并总有村民高声叫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受影视剧误导,我们总以为封建时期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一向如此严苛,其实不然。

这种“三纲五常”的理学最早形成于宋朝,兴盛于明清,宋之前,社会对于女性再嫁的态度远没有影视剧演绎的那样严厉。

虽然理学产生于宋朝,然而一种思想的产生到产生重大影响都需要漫长的时间,而李清照再嫁时处于两宋中期,所以,那些“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并未在宋朝占据统治地位。

宋朝法律允许寡妇再嫁

其次,宋朝法律中制定了许多有利于女子再嫁的规定,北宋中期以后,宗室女子开始享有再嫁的自主权,法定的再嫁条件也适度放宽。普通女子的再嫁权就更为广泛;

如:宋代法律允许女子在丈夫因犯罪而流放外乡的情况,提出离婚;丈夫外出三年不归,即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妻子可以再嫁。

溺杀女婴导致男女比例失调

由于宋朝盛行厚嫁之风,加之受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的影响,宋朝溺杀女婴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男女比例失调。在此背景下,大批成年男性没有婚配的机会,所以寡妇再嫁也就容易接受理解了。

婚姻自主性受限

虽然女性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女人告丈夫,无论输赢,都要坐牢两年;

所以,李清照并未直接提起离婚,而是检举张汝舟作弊,原来,张汝舟在醉后曾将自己科举考试作弊的事儿拿来炫耀,李清照以此为理由检举告发,间接与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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