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时间是有规定的,超过办理期限,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补缴生育保险后能生育津贴吗
1.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2.生产前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未满9个月,可以在生产后连续缴满生育保险满12个月,也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没有必要去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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