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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梅毒患者如何护理如何治疗神经梅毒

时间:2019-08-11 0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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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梅毒患者如何护理如何治疗神经梅毒

一、神经梅毒患者的护理

心理护理:患者由于长期的疾病折磨以及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歧视与冷漠,使他们心灵遭受严重的创伤,大多数患者常表现为自卑、焦虑、紧张、恐惧、抑郁、甚至绝望而拒绝接受治疗,因此心理问题不可忽视。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心理护理取得成效的关键。

护理人员应该主动与患者交谈,鼓励他们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感情投入、言语诚恳、换位思考取得患者的信任,以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指导他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目前的困境。针对交谈中发现的患者担忧的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其心理压力,向患者解释此病的可治愈性和可复发性,使患者有正确心理准备。积极做好家人及周围人的工作,使患者在患病期间得到亲人的照顾,满足患者的心理和精神需求。

二、神经梅毒的治疗方法

各种类型神经梅毒的治疗均采用青霉素,青霉素最低治疗血清浓度为0.03μg/ml,最高疗效血清浓度为0.1μg/ml。一般认为其治疗效果和病期长短有关,而和青霉素的剂量关系较小。

1、青霉素的剂量和用法

综合目前国内外治疗神经梅毒应用青霉素的方案共有两种。

(1)水溶性普鲁卡因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G)90万U,每天肌内注射1次,共15~20天。

(2)苄星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240万U,每周肌内注射1次,共3周。曾有作者考虑上述剂量未能使脑脊液中白细胞增高恢复正常或认为组织中梅毒螺旋体毒力强而主张采用较大剂量如应用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每12小时肌内注射60万U,共15~20天,总量超过2000万U为宜。

2、再治疗问题

在治疗后的追踪观察中,若发现上次治疗失败,当考虑再治疗。治疗失败主要表现在神经梅毒的感染仍处在活动状态,如发现临床症状继续发展,治疗后脑脊液细胞数仍然保持增高;治疗后已6个月,其脑脊液中细胞数仍未恢复至正常;血清或脑脊液VDRL的滴度不见下降或升高者均应进行再次治疗。

3、吉-海氏反应(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

是指采用青霉素治疗的头24h之内,由于大量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所释放出来的外毒素所引致的全身反应和梅毒损害的局部反应。此种反应在数小时之内可达症状的高峰。全身症状表现为高热、皮肤发红,约24h后可缓解。

局部反应在神经梅毒的患者,可出现原来的视力障碍突然加重以及使麻痹性痴呆患者的精神症状如精神错乱和谵妄加重,并偶出现癫痫发作。吉-海氏反应可见于任何方式的驱梅治疗之初,特别易见于血清阳性的早期梅毒,神经梅毒似反而少见。为防止出现此种反应,可在应用青霉素前,采用类固醇激素加以防止,但效果尚无定论。

4、四环素和红霉素

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采用红霉素或四环素治疗。此两药对初期梅毒疗效尚佳,但对晚期神经梅毒疗效不定。四环素剂量为口服500mg,每6小时1次,共服30天。红霉素的剂量和四环素相同。妊娠期妇女及儿童不宜采用四环素,因可影响牙齿和骨骼。

三、引起神经梅毒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一、发病原因

先天性梅毒系母体内的梅毒病原经胎盘传给胎儿所致,后天梅毒患者主要通过性行为感染给对方。

二、发病机制

梅毒螺旋体进入血液后,历时1~3个月即可进入脑脊液并侵及中枢神经系统。

1、麻痹性痴呆

病理改变以大脑皮质为主,大体观察可见脑膜变混浊,增厚,可与其下的脑皮质及其外的颅骨相粘连,脑体积缩小,脑回变窄,脑沟加宽,脑沟中有较多的液体,这在前额叶最为显著,其次易受损者为颞叶,大脑切面可能两侧脑室扩大,脑室系统室管膜壁上常呈颗粒状反应,系由颗粒性室管膜炎所致。

显微镜检查:尤其在额叶前部及颞叶,沿Virchow-Robin间隙的血管周围及脑膜血管周围有炎性细胞浸润,主要为淋巴细胞,浆细胞和吞噬细胞,炎性变化程度多依疾病的时期和感染程度而异,在皮质中的血管,其外膜有淋巴细胞和浆细胞浸润,内膜有成纤维细胞增生,其内有时可找到梅毒螺旋体,脑皮质中的神经细胞弥散性变性及脱失,并有反应性星形细胞,尤其是小胶质细胞增生,在星形胶质细胞增生处可形成胶质结节,在脑质内小血管周围常见铁质沉着。

在经过治疗的病例,对镜下所见有些影响,其炎性反应减少,甚至找不到炎性改变,脑膜也无增生,只能见到脑皮质中神经细胞脱失和反应性胶质增生。

2、先天性神经梅毒

多死产,妊娠早期感染者可导致脑积水及脑发育畸形而难以生存,出生后早期可有脑膜血管感染,青少年慢性发展者可呈麻痹性痴呆及脊髓痨型病变,其病理改变和成人者基本一致。

四、神经梅毒的传染途径

1、直接性接触传染:约95%~98%的梅毒病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传染上的。梅毒病人的外生殖器部位的皮肤和黏膜多有病损,接吻、同性恋、口生殖器接触,手-生殖器接触一类的性行为同样可以传染梅毒,损害可发生在口唇、肛门、舌、咽部、手指等部位。

2、间接接触传染: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但是可能性极少,因为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外界很难生存。

3、胎传梅毒: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其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所以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就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4、血源性传染:个别患者可由于输入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血液而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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